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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1-12-22 11:38:3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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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企业自查报告集锦十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企业自查报告集锦十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按照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达运管维[20xx]3号)要求,我厂结合实际,根据本厂质量信誉档案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硬件与软件并重,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二、制度与措施并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有安全才有效益。我厂深知安生重于泰山的道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厂结合实际,经强化教育、加强防范为突破口;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为抓手;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为根本,积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加效益的助燃剂,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安全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二是定期对厂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治。在隐患排查中,重点对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燃油、滑油存放是否安全,机械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对水、电线路进行了排查,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厂区安全值班,安排专人进行夜间值班巡逻。四是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禁无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或带病操作,确保车辆安全。五是强化安全教育,每次会议强调安全工作、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六是组建军了应急队伍,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三、质量与诚信并存,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作为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不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影响托修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影响整个修理行业的整体形象。

  (一)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制度。《车辆进厂报修制度》、《车辆维修合同制度》和《车辆维修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等制度20余项。收集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我厂将这些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我厂的相关制度相结合组成了我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书。

  (二) 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一是认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格实施采购登记制度,清楚掌握配件来源去向,以便质量问题溯源;三是规范旧件处理,换下来的配件总成及时提醒托修方处理,如在修理环卫处的车辆时,我们是送回旧件之后领取派修单据的方式在进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每次车辆出厂,均由试车员试车、检验人员检验签字后填写合格证方能出厂。

  四、创新与规范并举,不断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一) 规范操作。一是将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醒目位置。二是在维修费用结算时使用制式的结算清单。三是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范维修人员的作业行为。四是加强合格证和各类证照的管理。

  (二) 加强环境保护。一是改造高噪音、通风效果不好的设备,我厂借搬迁的机会对空压机、通风机等设备进行了修理更换。二是在选择机油、油漆、制冷剂、清洁剂等产品时,选择质量好的知名品牌。三是对废水、废气、废油、废蓄电池、废轮胎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的废弃物一方面提醒托修方自行处理,另一方面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并交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处理。

  (三) 增添措施、强化管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能使全体员工在管理中重质量、讲效益、求发展,为此我厂专门收集了相关企业质量管理教程进行学习教育,目的在于大力推进科学化管理,积极运用科技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总结经验,并在创新上下功夫,以低成本创高效益。工作中事事讲管理,人人讲规范,促使形成人人学管理、用管理、抓管理的良好氛围。

  通过自查我们感到,一年来,我厂质量信誉工作在各级维管机构的指导和关怀下,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我们深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我厂将加倍努力,为我县维修行业增光添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目前我厂存在的不足,如技术档案不规范、厂区环境需要进一步美化等,我们将努力针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为今后更深层次的发展积蓄力量。

  特此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为深入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为“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我县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云统办发[20xx]31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

  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专题研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流于形式,县统计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就文件精神认真解读,切实加强了对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为落实好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成员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条不紊。

  (二)围绕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有的放矢开展自查

  按照今年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相关要求,我县涉及1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三上”企业,我局于4月14日转发了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要求涉及单位按照自查内容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于5月初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16家“三上”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一是全县所有“三上”企业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专用电脑。二是所有“三上”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健全,都建立了统计报表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三是所有“三上”企业指定了统计负责人,配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均要求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且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四是所有“三上”企业报送报表及时,没有发现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行为,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二、存在的问题

  从单位自查到对企业的全面检查结果来看,我县“企业一套表”推行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质量是可靠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还存在重经营管理,轻财务统计核算工作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从现在起离执法检查全过程结束还有一些时间,我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XX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三上”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及时、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由县统计局组织,分专业对16家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各个方面素质,使统计人员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相一致,与“一套表”要求相适应。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1、范围: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自查找出不符合要求项目,不断改进能源计量工作。

  2、责任:生产装备部,计量室,车间兼职计量员。

  3。程序

  3。1每年至少对能源计量的各环节、各责任部门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查的时间和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检查由生产装备部统一协调调度,各车间派兼职计量人员,计量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3。2 自查活动目的是为了确定其能源计量管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是为了查明其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为能源计量审核提供依据。

  3。3自查方式为:相关资料定自查和现场自查相结合。

  3。4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责必究,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3。5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消除工作中存在和潜在的问题,以确保能源计量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提高其效率和有效性。

  3。6整改措施计划及完成情况评价需经生产装备部分管能源计量负责人审批。

  3。7对发现检查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生产装备部经理处理。

  3。8生产装备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方案,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确定整改期限。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今年以来,为确保我局安全生产连续12年无任何安全职责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促粮食局机关和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用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及市粮食局的有关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周密谋划,落实职责加强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无一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经局党组对安全生产兼职人员毛志勇同志的考核状况为优先。现将我局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落实状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吴保安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康任副组长,成员有粮油公司经理、代储企业负责人、综治办等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兼职人员1人。代储企业也相应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并逐级签定了安全生产职责状,从上到下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落实。切实做到“两个坚持”:坚持一季度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后召开一次局党组会和粮库负责人会议,坚持每月对粮库安全隐患排查一次,以确保1000吨储备粮的安全储藏。

  二、继续加大宣教教育力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以深入开展“百安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把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以多种多样的宣教形式,在代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二字涵盖了整个储粮管粮过程。同时,用心组织企业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虫害防治药品管理条例》、《机械操作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聘请专业消防人士现场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职工的安全素质,从而发生了“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

  三、抓住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粮食局党组个性注重把安全生产与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充分结合起来,透过制定、演练、实践“粮食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预案”“粮油紧急供应预案”等,使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潜力、自保潜力得到了加强,安全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截止到12月,全系统未发生一齐人身伤亡、资产受损、坏粮等安全事故,并保证了全系统人、财、物连续12年无安全事故,从而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验证,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

  四、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根据县安委会和市局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和部署,我局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到代储粮食企业现场检查、督导。对储备库仓房、宿舍、办室、军供门市、加工车间、药剂库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水电等进行了彻底检查。同时,对储粮仪器操作、机动车辆使用与管理、全天候值班巡逻制度等都进行了详细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二是限时整改,不留后患。透过督促检查,有效地改变了储备粮库和代储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杜绝了安全隐患,为企业生产的正常生产奠定了安全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一)仓储企业内原60年代年久失修的空仓库要安排专人密切监测其动态,防止暴风雨雪袭击发生坍塌事故。

  (二)家属区的个别住户防护栏没安装加固,偷盗行为时有发生。粮食局已经责成后勤保障人员在家属区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宣传。

  六、下年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和做好今年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粮食局党组明确提出了来年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遵守仓储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个性抓好企业临时聘用的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并加强管理,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三是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加强与安监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及时通报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四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好储粮仓房的看管守护,防止垮塌伤人,个性是刮风下雨等时段,更应加强防范;五是改善化学药品库的安全条件,严格领用手续、双人双锁,确保储粮化学药剂不被盗、不丢失、不中毒。七是针对目前1000吨地方储备粮仓库年久失修、设施陈旧的问题,要用心争取政府支持,做好新建5000吨专储粮仓库项目争取和前期准备工作。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艺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恒泰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精艺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引进、劳动合同订立、考勤管理、薪酬结构、绩效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4)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20xx年度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7)销售业务

  各销售机构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项目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EAS、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0)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公司主要通过向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财务工作监督,重大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监管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监控,上述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xx〕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xx《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xx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企业自查报告 篇9

  党务公开工作推行以来,我镇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精心安排部署,加大了工作力度,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组织,确保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根据相关人员职务变动,调整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务群团办设立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开展,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党建目标进行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具体。⑴在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⑵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等。⑶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⑷在作风建设方面,突

  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⑸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是规范目录,确保范围时限符合公开要求。在程序上,镇、村级公开的内容,分别镇由纪委、组织部门,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提出,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了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等形式。一般是党务与政务、村务同时公开,把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时限上,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固定公开内容有:⑴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⑶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定期公开内容有:⑴党员党费缴纳情况;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群众评议情况;⑶党员受奖惩情况;⑷党组织当年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⑸党员结对帮扶情况;⑹创先争优承诺践诺点评。不定期公开内容有:⑴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⑵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

  等内容;⑶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有党支部任期目标、党员基本情况、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系的困难户、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等。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镇各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推进程度不一;二是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化的工作,持续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三在实际操作上还缺乏一定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方法;四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栏的硬件设施设置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档次不高,有待提升。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根据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扎实、规范、有序、有计划、分步骤,保质提亮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规范建设。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继续制订完善工作方案,完善和改进党务公开栏、意见箱。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并逐步做到“五规范”:规范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限、规范范围、规范程序。

  2、加强调研,培植典型。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大胆探索,精心策划。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具体工作指

  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难点问题;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工作水平。适时组织召开党务公开观摩推进会,宣传、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下一步要重点加强非公企业及两新党组织的党务工作工作。

  3、完善机制,确保党务公开深入持久。建立目标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并把检查结果作为作为各项党建创建评优工作的衡量标准之一。

企业自查报告 篇10

  贺州市XXX食品厂位于交通便利的XXXXXXX,是一家生产蒸煮类糕点、中秋月饼的企业,长期以来,我厂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的内容,从企业资质有效性、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二、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三、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四、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记录;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检查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验收有记录,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过程做好投料记录,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投料日期和使用数量等;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记录;我厂按照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有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我厂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五、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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