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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1-12-29 19:22:4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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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模板锦集9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自查报告模板锦集9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一、检查安全制度建设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对公司各岗位操作规程及特殊岗位考核成果较好,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岗位操作得到规范,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各级机构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二、各项安全设施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人员对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且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下达的整改通知,逐条的进行了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要求全部按期整改,做到了隐患清除及时,为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每月一次到两次隐患治理和每周一次对安全管理重点的排查,召开总结会议,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安排和落实,由车间各职其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充分利用周三学习日、班前会、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政府、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的规定、制度、要求等,并加强员工安全形势、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提高员工规范化操作技能,对新入厂员工进行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等等。公司安全教育上墙情况良好,警示教育时刻长抓,教育注重成效,不达标准不放过。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中房地产拟向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10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xx]17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月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有关要求,中房地产对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本专项自查报告。

  就本次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本公司查阅了纳入自查范围内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预(销)售文件、房源公开文件、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等,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公司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网站上关于土地、商品房销售违法案件的公示信息,并就有关事项向项目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讨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自查的公司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共8家,

  二、专项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

  本公司按照国发[20xx]3号文、国发[20xx]10号文及国办发[20xx]17号文等相关规定对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自查

  1、是否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中,有以下项目用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形,具体如下:

  中交漫山(A83地块)由中房嘉润负责开发,目前处于拟建阶段。20xx年1月22日,中房嘉润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NA-4-2地块的开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该宗土地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尚未动工建设,存在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