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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19 10:04: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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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作方案合集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工作方案合集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 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方案 篇2

  一、集合时间与地点:

  高一、二各参加晚会的班级按照集会队形在高中部篮球场集合,晚会安全工作方案。

  二、具体要求:

  1、各班成二路纵队,每位学生带凳子;

  2、集合完毕后,各班级在老师的带领下,按秩序排队去体育馆指定位置就座;

  3、在体育馆中要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起哄;

  4、在观看演出时,要做文明观众,适时给演员的精彩演出给予掌声,不得喝倒彩;

  5、各正、副班主任要始终在班级里对班级进行管理,随时清点班级人数;晚会结束后,各班学生到教室集合,班主任要对人数进行清点,上报到政教处,听政教处的哨声统一下课,规划方案《晚会安全工作方案》。

  6、因观看人员较多,因此在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位置;

  7、在教室内搞活动的班级的一切安全由相应的正、副班主任负责;

  8、在体育馆进行观看演出时,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都不能跑到二楼、三楼观看;

  9、观看时,各班级要保持好会场卫生,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人员安排:

  1、陶周阳、项锦斌先到体育馆负责安排班级的就座;

  2、蘧剑宇、宣慧女、范吉武负责高一、二各班级在篮球场的集合,陈鑫、赵林丰、葛永锋负责各正、副班主任上岗情况的检查;

  3、学生在体育馆就座后,在整个晚会期间,陈鑫、宣慧女、范吉武负责高二年级的会场纪律,赵林丰、葛永锋、项锦斌负责高一年级的会场纪律;陶周阳总体负责:体育馆的各个门口安排好纪检部人员值勤,二楼、三楼各安排两位值勤人员进行巡视,其他校园范围内,则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时的巡视,以防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生。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可见,教育好幼儿既是幼儿园的任务,也是家庭的责任。而幼儿园教育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取决于家庭能否与幼儿园配合共同教育好幼儿

  二.工作目标

  1.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让家长了解幼儿园教育规律,园本课程,园纪园规。

  3.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意义、作用,增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

  4.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促进家长学校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1.办好家长学校

  办好家长学校,首先要做好家长的工作,只有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家长的“所想、所需”的基础上方能有效地办好家长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循尊重家长、区别对待、双向反馈的原则。

  2.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

  家长通过观摩可以从中具体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可亲眼看到自己孩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得知孩子的发展水平及与伙伴交往的状况,特别是可看到自己的孩子在与同龄幼儿相比较中显示出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助于家长深入了解孩子,与教师合作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同时,家长在观摩与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观察到教师教养态度、教养方法、技能。

  3.与家长合作壮大教育队伍

  结合家长的学历、兴趣、特长、工作性质等资源信息,组织表演活动,从而在活动过程中让幼儿获得更多的.社会知识和经验。

  4、通过电子邮箱、QQ更好的与家长沟通

  四.具体月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各班召开一次期初家长会,重点做好新生家长工作,以及安全工作,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各班创设好《家长园地》。

  3.各班班主任开通班级QQ群或学校网站,与家长进行沟通,汇报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情况、育儿知识。

  4.在“中秋节”放假期间,向家长分发告家长书,告知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十月份:

  1.“国庆节”向家长分发告家长书并举行庆国庆教育活动。

  2.设置幼儿作品展示栏,随时向家长展示幼儿作品。

  3.举行家长委员会。

  十一月份:

  1.召开家长会,进行阶段小结,开展各类谈心活动,举行“家长开放月”系列活动

  2.开展礼仪教育讲座。

  3.筹备家庭亲子才艺比赛

  十二月份:

  1.要求家长参与幼儿园的主题活动评价及幼儿评价。

  2.向家长宣传冬季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

  3.下发元旦放假通知,让家长签元旦放假安全工作收悉,提高家长安全意识。

  一月份:

  1.举行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活动

  2.幼儿寒假生活指导告家长书。

  3.撰写家长工作总结。

  4.召开期末家长会,家访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快教改步伐,增强竞争意识,体现奖勤罚懒,使教育教学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以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经校委会讨论研究,交教代会通过,特制定如下奖惩方案。

  一、奖励方案

  (一)设项项目

  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奖、年级组奖、教研组奖、备课组奖、班级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

  (二)奖励办法

  1、教学质量奖

  (1)在学期期末全市质量检测中,考试科目“两率一分”综合得分,居全市前三名,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500元,其他各科人平350元;居全市前5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400元,其他各科250元;居全市前8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300元,其他各科200元;居全市前10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200元,其他各科150元。非考试科目,组织参赛或辅导特长生获团体市级前6名或个人前三名以上,奖励100至300元。

  (2)中考质量奖

  (1)每年中考按上线人数达标后,按学校学年初确定奖励金额发放到初三年级组,由年级组长根据一定方案进行分配。

  (2)奖励到班级的奖金,由该班任课教师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其分配比例可参照任课教师工作量、中考成绩等各方面。

  (3)非考试科目及非任课教师按本次奖金的相应比例比照发放。

  (4)若上级行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另有相关奖项,比照其奖励方式发放。

  2、年级组奖(含后勤组):

  学校每学期按评定方案对教育教学各方面工作突出的年级组(含后勤组)进行奖励,奖金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组长另行给奖。

  3、教研组奖:

  学校每学期对教学科研工作突出,有一定特色的教研组根据评定方案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教研组长另行给奖。

  4、备课组奖:

  学校每学期对教学科研工作突出,有一定特色的备课组根据评定方案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备课组长另行给奖。

  5、班级奖:

  学校每学期对学习、纪律、卫生、文明创建等各方面工作突出,有一定的特色的班级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班主任另行给奖。

  6、突出贡献奖:

  每学期对学校确有特别贡献、产生一定效应,并按评定方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得分居年级组前列的教师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优先。

  二、处罚方案

  (一)处罚范围:

  学校每学期对教育教学常规及其它与教师及学校有关的工作进行处罚。

  (二)处罚办法

  1、常规处罚

  (1)不按要求拟定学期科教学计划、总结,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责令其重新拟定,每项捐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2)不按要求备课、不备课上课,发现一次扣款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第二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3)非特殊原因,教师上课一次迟到、早退,按每分钟扣款1元计算,并扣除综合量化分。教师无故旷课,查处一节扣款4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旷工一天按当日课时计算扣款(不足两节的按两节计算)。全学期内有旷课、旷工现象,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旷课、旷工每学期达到5次以上,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事假按比例每天扣除相应综合量化分。上班、集会、学习、培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3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款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旷坐班、旷会等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5)值周一次未到扣款5元,二次及以上未到每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6)凡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私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

  (7)全学期一般病假累计达半个月,事假累计达7天以上的(不含节假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8)作业布置及批改不要求完成,查处一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9)未按要求完成组内教研工作任务的,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10)期中、期未检测不按要求完成,不按时上交质量分析的,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在此过程中有违监考阅卷纪律的,按要求进行扣款,情节严重的,除扣款外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11)在学期期末全市质量检测中,考试科目“两率一分”综合得分,居全市倒数一至三名,该学科组教师各处罚100至300元。

  2、其他处罚:

  (12)工作期间玩游戏,或带小孩玩电脑的,每人次扣除综合量化总分5分。

  (1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扣款3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一票否决。

  (14)因工作疏忽或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必须承担损失及相应责任,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一票否决。

  (15)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按照上述条款和本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实施处罚。

  (16)凡参与和进行其它违法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方案 篇5

  为防止学生溺水,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大对责任范围内坑塘、河渠、排水管道、排水井的巡查检查工作力度,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责任

  县城规划区内的排水管道、排水井由市政股负责,河渠由城管监察的大队负责。各责任股室、队,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河渠、排水管道和排水井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学生游泳、玩耍等行为要及时制止,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队责任人任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进门店、进小区口头宣传,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x府办发〔201〕xx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xx府办发〔20xx〕号)等精神,提升大学生实践、就业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根据《xx市人力资社会保障局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xx人社发〔20xx〕80号)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于学校放假前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同时,要严格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和制定突发事处理预案,确保此项工作的安全、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与学生处联系,了解岗位的要求及相关情况,发布岗位信息,组织学生在放假后尽快到岗,并将学生到岗及相关情况报学生处李香贞老师备案。在学生带薪实习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可以通过QQ、微信、短信进行汇报。

  三、各学院做好跟实习单位对接工作(具体到岗时间、岗位具体要求、报道注意事项等),做好相应告知、解释工作,并要求学生按规定准时报到,及时反馈学生实习情况。

  四、各学院应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积极做好参加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或企业的规制度,珍惜机会,接受锻炼,加强自律,注重形象,并对实习学生进行活动情况介绍、岗前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指派带队老师全程参与整个活动,动态管理。

  五、各学院应坚持学生自愿及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优先原则,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政策保障,确保学生的实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六、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期间,劳动报酬由市委统一规定。

  七、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应于8月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带队老师处,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存档,并筛选出优秀材料,于9月7日前统一提交到学生处李香贞老师处:

  (一)《xx市大学生带薪实习鉴定表》一份,此表需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附6)

  (二)《大学生带薪实习社会实践合作协议》,此表需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附)

  (三)实习心得体会(每人每两周上交一次)。

  (四)实习周总结(各实习小组每两周上交一次)。

  (五)实习小组总结(实习结束后各小组一份)。

  (六)实习过程中的照片、音像资料。

  (七)带队老师暑期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带队老师一份)。

  (八)各学院暑期实习总结、简报(实习结束后各学院一份)。

  (九)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撰写实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仅需提供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4)。

  注:《实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两周工作总结》各学院需指派不同学生在不同实习实践阶段撰写,与活动照片一并及时发送至各学院负责带薪实习老师处;活动照片应注明时间及照片内容描述,如:20160701+照片内容描述。

  八、因此次实习实践活动涉及学生人数多,分布广,为确保学生实习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带薪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该项目,选报实习岗位。

  九、暑期实习期间,校方责任保险事宜按市教委统一规定办理。说明如下:

  (一)对于本次活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共保体将参照《xx市校方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中关于高校、高职院校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二)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可视同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按校内责任进行有责赔付、无责补偿,赔付标准按照《xx市校方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中第七条“高等院校”赔付标准执行,最高赔付标准为0万元/生。

  (三)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有其他途径先行赔付,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共保体按照保险条款补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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