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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15 10:25: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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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要求,以“四个确保”作为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克服困难,不怕牺牲,尽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巡逻队队长,副队长;任抢险队队长;为副队长;兼任后勤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后勤组副组长;

  办公地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联系人:

  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防汛抢险规定

  1.水位达到39.2米至42.3米(含42.3米,保证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5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由每组人员轮流值班。

  2.水位达到42.3米至44米(含44米,相当于历史最高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10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一、二组合并值班,以此类推。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后勤组备好抢险物资。

  3.水位达到44米以上时,每100米堤段100人,由抢险队根据县防指或分指的安排进行抢险。

  4.上堤巡逻实行24小时不断岗,按每24小时3个组、每组巡逻8小时排班,每班巡查情况必须在《巡逻查险记录本》进行详实记录,有关险情必须在换班时签字交接。

  5.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查巡,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角外100米。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分指报告,分指值班电话:8218016。

  四、物资及车辆安排

  1.后勤组准备彩条布100米,纤维袋300个,锄头40把,箢箕40套,铁锹10把,帐篷1顶(或根据分指要求准备)。

  2.环卫所准备铲车2台,装载车4台。

  3.路灯所确保防汛照明正常,并做好应急照明器材和人员准备。

  五、防汛抢险纪律

  (一)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巡逻队员在接到上堤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严格按照防汛抢险规定进行巡逻、查险。

  (二)严格落实抢险责任制。抢险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要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三)扎实储备好防汛物资。后勤组和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调配。

  (四)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服从分指的指挥,各队(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各队(组)队员服从队长、分管领导或组长的指挥。抢险期间,除老弱病残外,局系统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局系统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股室、直属大队(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局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报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工作方案 篇2

  一、疟疾防治现状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监察部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充分利用资源,加强交流合作,确保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市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二)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3)以乡镇为单位,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全市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其中疟疾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4、疫点处置

  到20xx年,疟疾疫点(输入性疟疾或本地新发疟疾)处置率达到100%。

  5、健康宣传教育

  (三)到20xx年需实现的指标

  1、完成市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2、各级领导疟疾病人实验室诊断

  (1)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具备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

  (2)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

  (3)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得到省、国家级实验室的基因溯源鉴定。

  四、策略和措施

  采取以控制疟疾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疟疾防治的能力建设。实施以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和健康教育,防止继发传播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三热”(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病人疟原虫血检制度,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纸条(RDT)辅助检测。对RDT检测阳性者,须采血镜检并保留血片备查,尽早发现疟疾病人。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有效者应完成全程治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要及时与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由防保医生或村医负责督导患者服药。

  4、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筛查,并对疫点所有居家采取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同时,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防治咨询服务信息。

  5、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所有报告的间日疟病例进行抗复发治疗。同时,对疟疾患者家属及重点人群开展休止期服药。

  (二)加强媒介防制

  1、防蚊灭蚊。在疟疾传播季节,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措施进行灭蚊。

  2、个人防护。通过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提倡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开发宣传健教材料。按照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健教需求调查,进行健康教育策略研讨,开发和制作满足需求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材料。

  2、大众媒体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

  3、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管理机构要设置疟疾防控宣传栏、在显眼位置放置疟疾防治宣传资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出境务工人员、领队、导游人员和游客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4、社区宣传教育。在医院候诊大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或宣传画,定期更新内容。

  5、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中小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通过开设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向家长和周围人群开展宣传,不断扩大疟疾防治知识的传播范围。

  (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市级卫生、商务、质检、旅游等部门工作交流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加强出境人员疟疾知识宣传和防护工作。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搞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

  3、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信息追踪。根据出入境管理机构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疟疾筛查信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同行返回人员进行追踪随访。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

  4、做好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公安、卫生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的沟通等工作。

  (五)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疟疾实验室网络的建立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疟疾病原学实验室,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复核5%以上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和复查全部阳性血片。

  (2)各医疗机构建立疟原虫镜检站,开展“三热”病人血检。

  2、病例主动侦查。由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于流行季节在疫点周围每月开展一次病例主动侦查,探索疟疾病例和疑似病例;对发热病人以及近期内发热史者进行疟原虫检查。

  3、媒介监测。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媒介监测哨点,每年5-10月开展媒介种类和密度监测,以及杀虫剂敏感性监测。

  4、人群抗体水平检测。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人群疟疾抗体水平检测采样工作,评估我市疟疾流行程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消除疟疾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社区)应将消除疟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村(社区)应加强领导,制订规划,落实任务。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胆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二)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消除疟疾工作规划及技术方案、人员培训、器材和抗疟药品配置、疫情监测、疫点调查处置、疟疾的诊断与治疗,并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发改、财政部门应将疟疾消除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消除疟疾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

  (三)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开展防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设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科学地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明确专门科室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防治能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成立消除疟疾技术指导组,负责疟疾诊断和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置及监测等,为实施消除疟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和物质保障

  各村(社区)要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疟疾防治工作投入,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地方财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医疗机构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显微镜和实验器材的配置,确保疟疾镜检工作的质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抗疟药储备,建立抗疟药分发、信用、库存、使用登记制度,负责抗疟药品的管理,对抗疟药品分发和使用进行监督。

  六、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各村(社区)要对消除疟疾工作进度、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组织定期督查和综合考核评价。镇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按照全市消除疟疾评估认证方案,我镇根据疟疾防治工作进程,在实现消除疟疾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时向市提出实现消除疟疾评估认证书面申请,接受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业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县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系统防控火灾的能力,力争火灾事故“零”发生,创建“平安农业”。

  二、 组织领导

  农业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董勇朝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新强、杨育永,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发春,总农艺师蒲文勇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科教股、农经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邓国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结合行业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按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查督办,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报送工作总结。

  四、 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防控宣传。通过文件、会议、演练、专栏、农业信息网等形式,加强火灾防控重要性、紧迫性和火灾防控技能的宣传,全面增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火灾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农业系统火灾防控的能力。

  (二)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突出开展用电、用气、用火、用油重点,认真排查责任区域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危旧办公用房火灾隐患),常态化督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火灾防范,发放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强化消防设施完善。强化消防设施的检修维护,开展消防设施大检修,对消防设施勤检、勤修、勤换、勤添,严禁消防设施“带病”工作。

  (四)加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办公条件、生产生活等实际,组建县乡农业部门消防应急工作队,强化工作队的能力提升建设。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认清形势,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健全方案,提早研究,提早安排,提早督查,全面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信息共享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业、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蒲文勇同志为全县农业系统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全县农业系统消防安全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蒲新强同志负责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动卫分所、区域性农机站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王发春同志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杨育永同志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的指导工作;邓国荣同志负责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广元市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火灾事故的、辖区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组织消除等9种不行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问效,对相关责任进行约谈,并扣减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分值。各单位要及时将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组织做好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推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组织申报工作(12月3日—12月13日)

  1、印发《通知》。成立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建立评审员专家库;

  2、制定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工作程序;

  3、召开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会议;

  4、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二、开展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过程)

  1、在《日报》、在线等媒体上刊载通知、公告,展示参评企业形象,报道区长质量奖工作进程;

  2、向市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媒体报送信息;

  3、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

  三、评审(12月14日——12月27日)

  1、申报资格初审(12月28日——1月5日)

  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并予反馈。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按照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评审(1月7日——1月12日)

  组织现场审查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审查情况,编写评审工作报告,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1月13日——1月20日)

  向区政府报告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情况,报请区政府审批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经区政府同意,向媒体公示首届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公示期15日。媒体选择:日报、晚报、在线、质监网。

  四、表彰(全区工业大会期间)

  由区政府对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质量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章;

工作方案 篇5

  本系列工作方案为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评估体系内容之一,如需使用,请征询本中心同意。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达”)对广州市天河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XX-XX年度过程、中期和末期评估,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评估时间

  过程评估:随机不预约,共四次/家;

  中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中期前后1个月左右;

  末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末期前后1个月左右;

  二、 评估内容:

  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

  三、 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小组项目实地考察、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社工面谈、利益相关者面谈、专家小组分析评定、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

  由于家综初步建立,需要时间累积项目成效,因此短期内的评估,利益相关者由中心推荐,成效利益最大化归于家综。后期评估则会同时考虑在家综服务名单中随机抽取利益相关者。

  各中心开展服务情况自检,撰写自评报告,并在约定时间内向评估小组公布。汉达负责组成评估组,执行现场考评、意见收集、效果评估、现场反馈等工作程序任务。

  四、 过程评估程序

  (一) 随机不预约时间参访中心

  (二) 观察中心开放、宣传栏、现场人流、复核工作人员数量及检查工作状态

  (三) 出示评估机构过程评估证明书,表明过程评估员身份

  (四) 抽查部分资料(专业个案、小组资料除外)

  (五) 现场填写过程评估表,家综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中心主任不在,则请中心副主任签字,以此类推)

  (六) 扫描过程评估文件,发送民政局

  五、 现场评估程序

  (一) 中心自评:评估前10个工作日,中心承办机构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 审阅自评报告:中心评估前5个工作日,评估小组审阅自评报告。

  (三) 现场评估:评估小组前往中心进行中期评估。

  (四) 撰写评估报告,中心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汉达根据评估小组的评估反馈撰写评估报告。

  (五) 评估报告反馈:完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小组和承办机构发送报告至中心,双方就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反馈与沟通,达成共识。

  (六) 递交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汉达将评估报告上报民政局。

  (七) 领取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根据民政局要求领取报告。

  六、 现场评估的流程

  (一) 参观中心场地。由中心负责人指引介绍中心场地,带领全体评委参观。

  (二) 听取承办机构介绍项目成效。评估小组全体成员,街道分管领导、机构总干事或驻中心主任、及一线社工参加。

  (三) 评委自由提问。

  (四) 评委分组评估。中心各服务领域需至少安排一名社工参加,并准备好各领域文书档案,以备检查;同时需要中心协助安排2-3个房间。

  (五) 评委分组评估。

  (六) 评估小组集中,简要沟通反馈,交换评估意见。

  (七) 评估小组给中心进行现场反馈,当日现场评估结束。

  七、 评估结果

  (一) 考核评估分值比例

  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以及采用节点式评估。中心年度总评分等于中期评估总分40%及末期评估总分60%相加所得。其中:

  中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中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末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末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家庭服务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共五个部分,过程评估、中期评估与末期评估分值比重有所偏重。

  评估内容比重的调整,表明评估在不同阶段着重的内容不同,而总分节点所占比重的不同则意味着评估看重中心的成长能力。

  (二) 评估等次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的形式。评定等级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5个等级予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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