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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15 15:32:5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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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环保局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1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为确保“双随机”制度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林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深泽县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分类建立和完善深泽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要求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县环保局通过充分调配使用现有环境执法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问题处理处罚力度,积极推广和完善实行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我局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辖区内环境承载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因素,确定重点、特殊和一般污染源名录。

  二是明确抽查方式和比例。结合我县污染源数量、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规范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第二季度抽查企业全部录入完毕,共抽查38家企业,其中重点污染源2家、特殊污染源1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

  深泽县环保局

  20xx年7月12日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2

  20xx年,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围绕“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全力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环保改革与创新,深入推进水、气和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各项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新建成洲心、告星、望埠污水处理厂3座,在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减排治理设施或关闭,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纺织和造纸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玻璃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排污得到有效管控。测算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二)优化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推进审批管理重心下移,委托开发区、广清产业园等行使市级环保审批职权,并推进XX区承接好县级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积极争取省对我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支持,推动我市长隆森林公园、神华国华电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努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就

  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和《市20xx年度“创模”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并与 “创模”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创模”档案系统建设,加大了“创模”宣传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城市扬尘和秸秆焚烧控制明察暗访专项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夜间集中执法行动;突出治理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加大力度治理工企业堆场,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并启动限行区电子执法,截止12月15日,省环保厅核定我市淘汰黄标车共18674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44%)。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为92.8%;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5.0%、21.4%、35.7%、10.0%、4.76%。

  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主要河流水质稳定维持良好以上水平。实施北江七星岗、滨江迳口水源地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和镇级饮用水源地标志牌、警示牌建设;完成乐排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永和河、三江河县城段、寨岗河、寨南河“亲水景观”工程建设。20xx年,我市北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市区饮用水源七星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其中ⅱ类以上水质为348天,占95.3%,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跨市河流北江界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重金属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面取缔关闭龙塘、石角园区外所有拆解散户,完成重金属生态修复首期工程,整治受污染土地、清理固废和堆渣;申请中央、省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受污染土地治理工作,启动电子废弃物整治二、三期工程建设。预计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印发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xx-2017年)》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等。加强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编制并实施《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生态环境保障专题》及其实施细则,推进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环境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开展陶瓷行业专项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环境法治年”活动等。创新执法方式,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夜间专项执法等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和企业整改。截止11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检查企业6131家(次),限期整改344家,立案97宗,有效预防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调处。进一步拓宽群众互动参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省环保厅、市长信箱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的环保投诉事项,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突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建立以县为主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并逐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跨区域环境监管执法机制、环境监管法制体系、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环境监管岗位责任制等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五)环保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20xx年,一是市级环保局增加科室。市局调整科(室)设置,为配合新增的市级立法权,独立设置法制监督科,新增土壤和重金属科、大气和水科。二是市级新增和调整事业单位。新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增强了宣传教育能力;原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更名为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原环评职能彻底剥离,进一步加强市级环保部门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三是加挂机构。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更好地开展创建模范城市工作,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加挂市环境应急办公室,在市环境监测站加挂机动车管理中心。四是县级环保部门机构加强。XX区、清新区环保今年新增大批政府购买编制人员。连XX县聘请一批镇村级生态环保员,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的创新做法。五是XX区、连山县、连XX县加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理顺,工作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机关。贯彻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环境宣传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评选绿色天使,有效弘扬绿色生态文明、宣传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省环保宣传月、环境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开展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环境监测高效开展。今年,北江流域水质监测体系作为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在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推进下,已初步建成,对北江流域进行常规监测。提升环境空气监测水平,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并有序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县(市、区)空气自动站,实现市、县两级数据系统联网;完成市区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加强了对国控、省控等污染源的监测,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和交通主干道环境噪声的定期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举措

  (一)依托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5月5日,市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郭锋市长任主任,7位副市长任副主任,县(市、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明确各委员按职责分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随后,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乡镇一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入环委会成员,打破了基层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落实了乡镇一级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原来各职能部门间环保工作职责模糊不清、重点任务推进慢的问题得到改观,“大环保”工作格局日益完备。

  (二)实施最严的考核制度,保障工作高效落实。

  在6月12日的第一次市环委会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市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行环境保护考核月报告、季排名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我市环保考核工作实施第三方考核,是我市建市以来实行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三)成立环保警察与监督员等队伍,丰富执法监督手段。

  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为我省第3个正式设立“环保警察”的地级市。随后,各县(市、区)等也相继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全面提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了环保社会监督员队伍;团市委和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了环保志愿服务联盟。目前,我市已构建起刑事、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存的环保监督执法机制。

  (四)早部署重督办,狠抓工作落实不松懈。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启动创模的开局之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形势十分紧迫。我局早在1月份,就着手部署各项工作计划。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环委会办公室将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细化到具体的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办和预警。8月8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预警和再动员;9月15日,刘柏洪副市长代表市政府约谈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农业局和XX区、XX县、连XX县政府主要负责人;11月初,市环保局及时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专报市政府,并经郭锋市长同意,派出6个督办组,分别约见8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环保考核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对可能影响我市考核工作的重点项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包干负责,并启动周报告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

  此外,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是今年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5月26日,长伟书记亲自带队到省环保厅会商环保重点工作,多次就环保工作作出指示并进行部署;郭锋市长4次带队检查环保工作,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重点环保工作推进会;刘柏洪副市长7次到市环保局调研,多次亲自约谈、督办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子废弃物整治和陶瓷行业综合整治等工作;市委常委邓梁波、崔建军同志亲自带队到市环保局听取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市纪委、编办、公安、农业、水务等部门主动与我局进行业务对接,联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办和指导。

  三、工作思路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重在抓好谋划,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谋划、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精心谋划、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结合我市传统产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原有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启动废塑料和废五金拆解、铅酸蓄电池、化工、印染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及规划,科学指导、整合我市传统产业布局,形成一个以总规为统领,专项规划和行业整治方案规划为支撑的、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

  借助我市纳入地方立法试点,高标准制定陶瓷、水泥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提升陶瓷、水泥两大支柱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保障经济持续、高效、优质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二)推动水、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地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大燕河、乐排河等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和加强燃煤锅炉整治以及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导、督促XX区政府开展《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xx-2020年)》修编,进一步健全废五金拆解长效监管机制,清理历史遗留的电子拆解残渣,推进重金属污染农田和搬迁后拆解场地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

  (三)抓好环境监测、监察两大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增设县市区监测点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形成水、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全覆盖的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启动“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实施移动执法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市污染源实施全覆盖的监管。

  (四)全力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举全系统之力,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各届落实好“创模”攻坚整改阶段的工作,掀起“创模”宣传新高潮,为20xx年成功“创模”做全力冲刺。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干部队伍团结奋斗、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勤政、清廉、务实、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确保“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阶段,面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面对“8.8”泥石流、地震重大灾害的生态恢复与治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发展思路,坚持“保护、发展、稳定”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牧村环境整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立足州情实际,报请州政府调整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的实施意见》、《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6个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编制完成了《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xx-2017年度)》、《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起草并实施了《甘肃省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法律和规划方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历史欠账环境问题走向不赊新账的新阶段。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推进。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坚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和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等手段,全州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6352万元,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57个,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3.585万吨、二氧化硫1.057万吨、氨氮0.194万吨、氮氧化物1.171万吨,主要污染物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了目标范围之内。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6 mg/m3,较20xx-2013年平均值下降3.1%;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6mg/m3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0.04m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到339天。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

  ---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力量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尤其是20xx年,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处罚企业33家,处罚金额达300多万元,征收排污费680万元,达历年最高,环境执法监察有了新的成效。

  ---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每月一次对8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区域声环境质量、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定期对8县市土壤例行监测和土壤采样工作,对XX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试点开展农牧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布设行政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24个,行政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每季度开展1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点到面反映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治污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州8县市建成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达标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20xx年的0.4万吨/日提高到2.025万吨/日,新XX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6%,较20xx年提高了近70个百分点;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企业实施了减排工程;20xx年6月1日起全州范围内实施禁塑,建成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处理能力达784吨/日,无害化填埋处理率达85.9%,处理能力较20xx年提高了90%。加大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建成并投运了XX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达160吨/日。6家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城区实现了集中供热,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60多座,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显著增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xx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完成了《藏族自治州非主要河流水电站规划环评》、《合作产业生态园区规划环评》及《XX市矿山规划环评》。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4家重点企业自愿购买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州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顺利实施,列入规划的12个项目中8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完成了XX县级以上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提速。督促各县市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60%尽可能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全州已有54个乡镇(村)开展了创建工作,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11个。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383万元,在全州84个农牧村实施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约12.04万人口直接从“以奖促治”政策中受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环境监管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累计投入3325.57万元用于州县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配备监测设备196台(套)、监察设备187台(套),完成3个环境监测站(含1个西部二级站、2个西部三级站)和8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现场端已完成8家,并全部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通过开通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活动、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5个,评定州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4个。同时,通过编撰《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促进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解细化落实环保目标任务。报请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环保工作会议,细化分解了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赵凌云州长与各县市政府县市长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州长赵四辈与州住建局等四部门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内容,先后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座谈会、环保局长约谈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8-9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各县市环保目标及重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县市,该整改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委托省上有关单位开始编写,目前已完成编写方案。

  (二)强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报请州政府印发了《州20xx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并将总量控制指标、19个减排项目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3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管理减排中,各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程减排中,格河沿岸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预计新增收集污水1000吨左右;XX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任务6.8公里;XX县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已完工,正在申请环保专项验收;XX市、XX县、XX县和XX县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XX县百花坛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肥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XX县第一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建设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中,20xx年预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20辆,发放环保标志8860个、黄标186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80%以上,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已检车辆的100%。同时,及时成立了州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0个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方案的编制。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及《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方案》、《州20xx-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宣贯落实XX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16日、6月19日、9月25日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全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议和冬防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开展调度预警,通过约谈XX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督办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方式,督促县市政府尤其是XX市政府全面落实大气环境质量主体责任。通过不懈努力和积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并在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实施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煤炭销售市场整治和自动监测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扭转了今年1-5月合作城区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1-10月XX市pm10平均浓度为83.6微克/立方米,预计剩余两个月pm10平均浓度值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完成年度任务。

  (四)从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把环境执法检查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以罚促治等多种方式,通过先后组织开展的全州环境卫生大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矿山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现场执法频次,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核与辐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州环保局对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通过突查督办、突击检查,向全社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传递铁腕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今年,州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18家,责令停产整顿51家,限期整改34家,对51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189万元,征收排污费309万元。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材料齐全、卷宗清晰,未发生环境复议案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五)严格执行环评价审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查“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在环保审批前均在日报、州政府的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进行公众调查,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96个项目通过审批(省级审批5个,州级审批68个,县市审批123个)。同时,坚持优质服务原则,环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并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同时,制定了《州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将四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召开了XX县车巴沟地区涉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保护区功能调整等事项协调推进会,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六)全面推进落实“五项措施”。将省环保厅提出的“五项措施”作为推进环保工作和提升能力的主要抓手,按照《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督促26个州直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县市制定贯彻落实责任规定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全面督促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有效性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在环保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认真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的XX县集中供热公司等4家单位将于12月底前通过评审,予以发放;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进程,XX县污水处理厂等2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由于新城建华水泥厂现已停产,正在向省环保厅上报暂缓审核报告,祁连山夏河安多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已申请省环保厅待验,将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3

  一、20xx年工作情况

  20xx年,市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超常规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整体稳定、趋势向好。

  (一)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20xx年,在不利气象条件频发(特别是1月份由此造成三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上升34.3%)、区域污染传输明显加剧(周边地区大中城市空气中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0%以上,影响随之加大)等困难面前,制订实施了20xx-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其84项重点任务措施。经过努力,全年全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有降有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5.4%、上升7.1%和下降0.9%,平均上升0.26%;PM2.5浓度为89.5微克/立方米。若扣除1月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12月三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上升2.0%和下降5.4%,平均下降3.8%。

  一是多项治理任务超额完成。完成了3428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更新老旧机动车36.6万辆,均大幅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了4.4万户平房采暖“煤改电”。退出污染企业288家,特别是提前两年关停了两家水泥厂,压产150万吨。

  二是多项新的治污措施开始实施。在全国率先执行第五阶段汽油车新车排放标准。发布实施了更加严格的低硫煤及其制品标准,协调供应优质型煤,替代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劣质散煤80万吨。

  三是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任务扎实完成。拆除了科利源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5条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线。组织完成华能电厂4台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京丰燃气电厂和全市所有8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治理。组织燕山石化完成化工二厂尾气治理等工程,推进汽车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排挥发性有机物8300吨。

  四是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处罚1898起违法行为,同比增长87%;其中处罚271家燃煤锅炉房、43家印刷企业、25家铸锻企业,并全部予以曝光。处罚尾气超标车辆5.6万辆(次),同比增长2.86倍;劝返外地尾气超标车辆2.1万辆(次)。

  五是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得到加强。面对一季度多次空气重污染,主动公开空气质量、及时发布预警,迅速启动原应急方案,抑制了空气质量的恶化,得到社会的肯定。下半年,将空气重污染纳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了专项指挥部,修订发布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分级提出健康防护提醒、建议性减排和“六停一冲”的强制性减排措施,成功开展了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

  (二)污染减排深入推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了7.25%、6.29%、4.30%和3.80%,超额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下降2%的年度目标。与20xx年相比,20xx年本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16.6%、15.9%、10.9%和10.3%,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十二五”时期分别减排13.4%、12.3%、8.7%和10.1%的任务,污染减排幅度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制订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考核、统计和监测办法。制订污染减排计划,将203个主要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进度。

  二是控制污染“增量”。开展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二增一”前置审批,对未取得排放指标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全年共否决或暂缓审批建设项目30个。

  三是削减污染“存量”。积极推进集中供热中心脱硝治理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配合制订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清河、吴家村和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建成投运,亦庄开发区东区等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增加,104个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建成,削减水污染物排放。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检查、远程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减排设施的监督管理,敦促减排设施正常运行。

  (三)环境监管和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加强,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环境问题加快解决

  一是着眼于改善水质,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保证了密云、怀柔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推进北运河、妫水河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国家考核的7个出境断面中达标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不达标断面水质略有改善。编制了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处罚15家违法企业,取缔14家废旧塑料加工小作坊。

  二是着眼于环保为民,着力解决直接影响民生的环境问题。完成水衙沟路两侧居民楼隔声窗安装等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执法检查,全市共处罚了302家扰民单位、135个施工工地。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83家,挂牌督办40件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着眼于维护环境安全,着力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活动的环境监管。开展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实验室废液专项检查,制订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完成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确定了241家重点监管单位。治理修复污染土壤近20万立方米。严格对高风险放射源及运输、探伤、倒源等高风险活动的监管,查处了擅自处置废旧放射源、违法进口放射源、违法处理放射性废物等案件。妥善处置了41起环境突发事件。

  四是着眼于改善农村环境,着力加强农村环保工作。6个镇、180个村通过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验收。支持27个村整治农村环境。在1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监测试点。

  (四)环境保障措施不断强化、环境管理手段日趋完善

  一是推进《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和三审,并于1月22日由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着力发挥经济政策对治污减排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加大PM2.5污染现状及成因研究力度,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一定的科技支撑。

  四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手段,解读20xx—20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清洁空气 为美丽北京加油”系列活动,初步形成“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氛围。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全力深化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保工作,努力实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均削减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均削减2%,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等目标。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完成41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完成远郊区县城关镇集中燃煤供热中心脱硝治理。二是基本淘汰剩余的1.6万辆黄标车,更新20万辆老旧机动车,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标准。三是协调退出300家以上污染企业,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4万吨。四是配合完成《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制订汽车制造等10个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五是努力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六是积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二)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在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严格环境准入的同时,重点抓好能源结构调整、治污工程建设等措施的实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完成100个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

  (三)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生态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好跨区县界断面水质的监测、考核、生态补偿等工作。二是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制订石化等行业的化学品污染控制规范。三是加强对高风险放射源、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控,规范射线探伤行业管理。四是推进生态创建,支持11个村整治农村环境、3个乡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四)积极探索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配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研究,研究提出落实街乡环保职责、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的措施建议。二是开展环境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三是研究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权交易试点。四是研究创新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的制度体系。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4

  一、主要成效

  1.生态文明建设在创新突破中加快推进。制定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20xx-2014年工作意见》,基本形成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620”工程,率先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未来三年工作思路。各镇(区)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并通过XX市级专家评审,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向镇、村层面深入推进。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首次在县级城市举办的高层研讨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张家港)高层研讨会在我市成功举行,祝光耀、庄国泰等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扩大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的影响力。期间,市政府与研促会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进XX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中央电视台在“十八大”后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采访报道。XX市人民政府被授予全省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特别贡献奖”。

  2.模范城市复核在持续改进中顺利收官。在全局上下的高度重视和精心准备下,我市较为顺利的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组的现场核查。5月25日,在苏州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专家组从四个方面高度肯定了我市创模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一致认为XX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26项考核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此后,我局根据复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一一落实整改措施,顺利通过了华东督查中心的整改后督查。目前,华东督查中心已将后督查意见上报环保部,等待最终确认。

  3.现代化指标在奋力拼抢中全面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指标“不失分、得高分”的要求,我局全力以赴、奋力拼抢,确保了6项指标全面实现。沙钢集团8#烧结机完成脱硫改造,6#、7#烧结机脱硫改造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沙洲电力2#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工程于年底前完成。长源、浩波、飞翔、骏马4家热电企业共6台锅炉完成脱硝改造。金港生活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建成投运,其余四片区5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年初投运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15000吨/天。全年共完成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23项,对78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在完成上级下达减排任务的同时,四项主要污染物单位gdp排放强度指标实现程度分别达286%、250%、 90%和1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标实现程度达104%,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指标通过积极与省厅、XX市局沟通,对考核断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程度达100%。

  二、具体做法

  一年来,我们重点强化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整治。20xx年,我局共实施污染源现场监察8500余厂次,其中节假日和夜间检查1870余厂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220余份,对63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调处信访纠纷2477件,收缴排污费9095万元。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暨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24家涉五类重金属企业实施了专项治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太湖流域电镀行业整治要求,对37家电镀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开展了保税区、飞翔两个化工集中区的集中整治,66家企业完成了治理任务;11家涉铅钢丝绳企业,除1家停产外,其余全部完成整治;28家水污染企业提标升级工作全面完成;5项XX市级突出环境问题和22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对《XX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保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对85家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工作进行了督查,会同海事、港口等部门对8家沿江危化品仓储企业进行了检查。组织参与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危化品道路运输等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三是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环境执法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分别与XX市环保局和张家港海事局签订环境监管及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与市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拒批三产项目150个,对向阳新村、小河坝区域的饭店油烟噪声进行集中整治,取缔9家无证无照酒吧;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保税区9处化工槽罐车清洗点进行了联合整治。

  2.强化防范意识,突出抓好固废辐射管理。将固废和放射源管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分析在监管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全面完成一般固废污泥的“三化”整治。列入20xx年污泥“三化”限期治理的16家企业,除2家关停外,其余14家均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全市一般固废污泥“集中化、规范化、资源化”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的监管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700余家,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台账资料进行了规范。对16家光伏企业、10家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17家进口废物单位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放射源使用监督管理。开展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共计检查射线装置使用单位90家。联合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了4次放射源使用单位执法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05家次。对8枚闲置放射源和16枚报废放射源以及沙钢、浦项等企业共计660公斤放射性物质进行了收贮。

  3.强化服务引导,大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市经济遭遇前所未有严峻考验的大背景下,我局想方设法、积极应对,持续优化服务,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一是主动深入基层靠前服务。局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积极深入“两区一园”和各镇(区),就重大项目与各板块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沟通交流,开展咨询服务,先后实地调研沙钢集团、沙洲电力、飞翔化工等重点企业80余家次。在全局认真开展“三解三促”、“三访三送”以及“以老带新百人百厂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活动”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加速构建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全年共审批及预审工业项目1712个,其中预审690个、审批及预审报告书79个、报告表592个、登记表351个,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审批405厂次,进口废物审批25家,辐射许可事项129个,对150家企业出具试生产核准通知,出具土地挂拍预审意见112份,总量平衡方案172个。顺利完成了鼎顺偏氟乙烯、疏港高速等项目的审批工作,扬子江石化丙烯、凯凌化工氢化学品、沙钢综合技改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对华盛化学20xx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搬迁、陶氏化学6000吨无卤环氧树脂等17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新中环保、龙杰化纤等6家企业拿到了省厅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徐巡宇同志被授予全省环保系统优秀示范岗荣誉称号。三是积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劝退及拒批15个项目,总投资4.2亿元。积极运用环保倒逼,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的高新化改造,澳洋、贝顺、轧花剥绒厂等3家热电企业以及港洋集团、第二农药厂、沙洲印染小区部分水污染企业实现关停,全年累计关停各类企业56家,进一步腾出了环境容量。

  4.强化宣传品牌,全面拓展宣教载体平台。以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为目标,不断创新环保宣教形式、拓展载体平台,着力打造“文明港城·生态家园”宣传品牌。一是媒体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全年共制作“生态港城·你我同行”电视专题节目12期,刊发各类生态环保稿件上百篇次,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以及政务微博加强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生态文明建设(张家港)高层研讨会以及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记者培训班期间,国内数十家主流新闻媒体记者汇聚张家港,参观报道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扩大了影响,取得了实效。二是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3 月31日,以“每个人心中都有位环保家”为主题,向全市发出“熄灯一小时”的倡议。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前夕,组织环保志愿者走进购物公园,向广大市民宣传生态文明和低碳生活理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开展了“六个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与道康宁公司合作举办的“责任关怀-生态公益讲坛”大型活动,开辟了政企联合推介环保理念、共享成功经验的新路子。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巡回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绿色系列创建成果丰硕。将绿色系列创建作为环保宣教从市级层面向区镇、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拓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成效明显。全年共新增省级绿色社区8家、绿色学校6所、绿色家庭7户,XX市级绿色社区18家。金村创建国家生态村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新增省级生态村5个。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通过省级评审,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各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全市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自20xx年8月下旬至11月底,我市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环境保护“百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各区镇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主动推进辖区整治,呈现较多工作亮点;新闻媒体全程介入,结合整治内容,宣传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市环保局、各区镇环保办(科)、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在 100天时间内共出动检查人员8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83厂(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17份,依法取缔小酸洗、小塑料粒子加工点16家,停产整顿39家。联合新闻媒体拍摄正、反面典型共计121家,对40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曝光,对13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对1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此次行动效率高、力度大、成果显著,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化解了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5

  一、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监管

  1、严肃查处水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全市印染、电镀、食品、化工及集中式污水厂等行业在内的主要水污染企业采用常规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仪是否正常运行,企业废水、雨水排口水质是否异常,并及时采样分析,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立案查处或责成整改。10月24日夜间,两个环保执法组对我市二干河、张家港河沿线16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当即责令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另外市环保局还联合各镇区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水污染企业的专项检查。10月20日至23日,经济开发区(杨舍镇)与市环保局联合开展镇区电镀、豆制品行业专项检查;大新镇积极配合市环保局指导在线监控仪的修复工作;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存在问题的两家企业签订了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企业不折不扣的完成治理任务。

  2、着力规范大气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

  钢铁、电力、玻璃等行业是我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规范这些行业的废气排放行为,是保障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9月6日至9日,市环保局对钢铁、电力、玻璃行业脱硫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脱硫设施运转、旁路挡板铅封和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绝大部分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但仍有部分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经过整改,目前已能做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控仪正常运行。

  3、提升企业安全处置工业固废意识

  工业固废若堆放、转移、处置不当极易产生二次污染。年初,市环保局对24家一般固废污泥产生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经过本次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已有13 家企业完成治理或通过验收,另11家企业的治理工作将在12月底全部完成。届时,这些企业的所有污泥将经过充分脱水后运送至热电厂焚烧处理,变废为宝。9 月份,市固废和放射源管理中心分别对全市11家多晶硅企业、25家涉铬企业的固废处置、危废转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3家固废储存场所不规范、6家固废转移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问题企业已整改到位。

  二、深入推进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自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东沙化工区进行环境集中整治以来,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和区域特点,把整治工作作为绩效比拼的重要内容。结合8月下旬开展的“百日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加大人力投入,增强对东沙化工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的异味吸收、废水处理及环境应急工作,督促存在问题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同时与乐余镇政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做到每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9月9日,《XX市东沙化工园、XX市氟化工业园环境监管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根据框架协议,两市将尝试建立跨区域的环境联动管理机制,提升两市环保部门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水平和效率。10月25日,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开展化工园区交叉执法检查。经过近6个月的整治,东沙化工区的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农村畜禽养殖屠宰污染整改工作彰显成效

  畜禽养殖屠宰污染目前已成为我市农村地区重要污染源之一。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镇积极配合抓好畜禽养殖屠宰污染整治工作。南丰镇根据屠宰场管理工作要求,将屠宰废水集中收集送至污水厂统一处理,另外还要求全部畜禽养殖户完善畜禽养殖场内的沉尸井和化粪池,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10月份,市环保局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市9家生猪养殖场,1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张家港电视台宣传了金港镇朱家宕、小明沙等养猪场采用的“发酵床”治污技术,曝光了现场环境差,污染严重的养殖场,目前12家存在问题的畜禽养殖屠宰场正在进行整改。

  四、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严格到位

  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9月7日,由市环保局领导带队,对4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外敏感点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情况良好。10月下旬,市人大督察组对我市饮用水源地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已无水污染企业,无废水排放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00米范围内无养殖户。同时,市环保局认真落实饮用水源地日查日报制度,制定《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待市政府审批)。根据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备用地水质一直保持在ⅱ类—ⅲ类水质标准,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五、“三产”行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区镇严格审批新建“三产”项目,防止新增污染源,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保税区(金港镇)完成对镇区长江路、蟠港路、黄泗浦路等主要道路沿线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整治工作;塘桥镇由分管镇长带队协同其他相关部门针对塘桥美食街等开展多次联合执法,有效化解了一系列影响较大的环境纠纷。市环保局也会同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于9月底对市区21家酒吧、1家烧烤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执法和发放整改通知书,酒吧噪声、饭店油烟扰民等现象有所改善,投诉量明显得到遏制。

  六、努力化解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民排忧解难

  20xx 年初,市环保局排查出20件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环境问题列入挂牌督办工作,结合“百日专项行动”,9月7日,市环保局组成检查组会同相关镇(区)环保办对上述挂牌督办案件情况进行督查,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成。9月份,市环保局再次排出海星货柜异味扰民等10件突出环境问题列入挂牌督办工作,要求企业在 20xx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

  七、上下联动有效降低秋收秸秆焚烧面积

  为保障秋收秋种期间的全市环境质量,打好秋季秸秆禁烧这一场硬仗,市环保局与各镇区高度重视,全面贯彻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制度,由监察队不定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镇、村负责人组织灭火,并将过火面积及时上报统计。各镇区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集宣传、监督、考核、奖惩为一体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在全市各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农田过火面积较去年明显降低。

  本次环境保护“百日专项行动”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全市人民对追求良好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还有距离,全市环保工作者将继续努力,创新环保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环保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宜居、和谐稳定新港城。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6

  上半年,生态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内各有关处(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围绕年初的工作计划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市建设工作:

  1、组织拟定XX年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相关委办局核实生态市建设指标数据

  3、上报省局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4、组织哈尔滨市生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5、组织编发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期。

  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

  1、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下发的“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2、按国家新标准起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对目标责任进行初步分解。

  3、组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目标管理工作:

  1、生态省建设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工作:组织迎接了省政府对XX年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目标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取得好成果,被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先进单位。

  2、组织拟定XX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与实施。

  3、省市长目标工作:组织编印了XX年省市长目标专项工作材料汇编。

  4、市级工作目标取得了好成绩。经市责任办年初检查考核,我局被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同市目标办商定了今年的12项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

  5、区县政府、委办局目标:组织对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XX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表彰XX年度环境目标责任状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牵头拟定了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XX-XX年年环保目标;完成了市长同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签状的有关工作。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XX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XX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XX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2、指导4个县级市上报省局XX年“城考”结果,并进行审核上报。

  3、指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调整修改的“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六、其他工作

  1、组织首届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2、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环保目标的综合、汇总、分析及情况反馈。

  3、上报XX年度发文电子文挡

  4、上报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5、落实市直机关团委纪念“五四”有关工作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7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监管创新,强化责任落实,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发展。

  1、创新监管模式,完善考核体系。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我局构建了党政领导分片联系,分管(协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主抓落实,驻矿盯守工作组24小时盯矿督办的监管格局。同时,我局将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指定完成的行业建设任务指标层层予以分解,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

  2、创新监管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我局17个驻矿盯守工作组坚持24小时驻矿盯守的同时,全权负责所驻守企业安全现状的分析,报主管业务股室综合,由业务股将企业划分为“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三大类,属日常监管的,每月巡查检查1批次以上;属专项监管的,每月指导检查2批次以上;属重点监管的,每月跟踪监管3批次以上,推动了安全监管工作有序的开展。

  3、创新治隐手段,强化源头控管。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运输管理等专项检查7批次,每次检查均能做到检查前有方案、有目的;检查中有指令、有要求;检查后有总结、有复查销号,有效保证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6月中旬,我县掀起了煤矿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热潮,各煤矿企业采取自检自查,驻矿盯守工作组采取普检普查,业务股室采取复检复查的手段,促使大检查活动实现了“全覆盖”。至截日止,17个驻矿盯守工作组督促所驻守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90余批次,累计排查各类煤矿安全隐患1600余条,及时整改1530余条,隐患整改率达95%,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零事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技术服务,强化基础建设,促进煤炭工业规模发展。

  1、帮助企业降税减负,促推标准化和技改扩能建设。针对煤炭市场疲软,原煤滞销,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降低煤炭税费征收标准,帮助企业减负“稳增长”。年初,我县减免了20元/吨原煤的价调基金, 10月上旬,我县再次降低了20元/吨煤炭税费征收。通过两次降低(减免)煤炭税款,煤炭销售市场行情逐步“回暧”,企业运营基本正常,建设资金投入有所增加。截止日前,各煤矿企业投入资金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高沼矿区7个煤矿共建设省二级标准化矿井2个,省三级标准化矿井5个;5个年产6万吨技改矿井顺利通过技改竣工验收;6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具备了瓦斯防治能力;南方石墨有限公司拟将6个煤矿技改产能规划为9万吨至21万吨不等,目前,该公司已聘请有资质的地测队伍对荷叶太清矿区内煤炭地质储量进行补勘论证。

  2、指导企业抗灾,增强防灾救灾能力。汛前,我局修改完善了《XX县煤(石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水害普查,制发了《防汛水指导意见》,全面清理矿井范围内的地面排水沟、防洪堤,确保汛期洪流的顺利排泄,并对矿井范围内存在的老窑水、池塘水、采空水等可能威胁矿井安全、威胁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体,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放或疏堵。对水害严重的荷叶太清矿区南方石墨有限公司,要求企业积极开展物探先行,钻探结合,摸清矿区水害情况,指导企业开展积水抽排。截止日前,共督促企业修改完善防汛预案17份,组建防汛防治水工作队伍10支,健全防汛隐患卡10余份,储备防汛物质若干,企业防洪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在瓦斯治理方面,我局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致力于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制发了瓦斯防治“一线工作记录本”,逐班记录企业瓦斯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企业正常使用和维护地面瓦斯抽放与瓦斯监控系统,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据统计,前三季度中,我县6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共抽采瓦斯500万立方米,瓦斯防治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3、扶持救护队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7月上旬,我局会同安监局,对县矿山救护队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每年100万元的经费预算标准,继续扶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筑牢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10月中旬,该队顺利通过了国家矿山救护三级资质的复查验收,全年该队组织煤矿开展反风演习活动6批次。

  (三)狠抓执法规范,强化环境优化,促进煤炭工业协调发展。

  1、深化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四取缔”、“四淘汰”、“四实现”的标准,强力推进煤(石墨)矿正规开采建设。截止日前,我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30批次,对全县17个煤(石墨)矿正规开采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淘汰非煤许可机电设备30余件,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一批,约1000余米;依法取缔关闭非设计利用井筒1处;新布置非木支护工作面20个,全县煤(石墨)矿均实现了“三八制”正规劳动作业。

  2、严惩无证经营,优化环境秩序。根据郴公联1号文件的规定,我局会同方元镇、浩塘镇人民政府,协助公安部门开展了煤炭运输销售整治活动5批次,帮助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永佳煤矿和宝岭煤矿企业协调处理邻矿村民强揽强运煤炭纠纷3件,进一步优化了煤炭经营秩序;组织14个煤场开展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年审工作,均通过市煤炭局审核;同时,我局共组织开展打击超限超载专项执法行动80余批次,督促企业健全了源头治超制度,确保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矿、不出煤场。

  3、妥善调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及时制定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群众集体性上访预案等预案;二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制、特护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备勤制。三是深入排查煤矿安全生产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及时惩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接访100余人次,妥善办理信访案6件,满意率100%,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狠抓培训教育,强化素质提高,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矿长的职责,我局切实加大对“七条规定”的宣教,督促各煤矿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送百堂安全生产课”到矿教育活动等20批次,受训1980余人次,发放《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手册》、《服务指南》、《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报》、《“七条规定”宣教细则》及《入井须知》等资料、书籍3000余份。同时,我局报送煤(石墨)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煤炭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复训学习和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学习260余人次,“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自主保安能力和业务综合素质。

  (五)狠抓优先创建,强化党风、作风、行风转变,促进机关队伍和谐发展。

  一年来,我局在党风、行风、作风建设方面,始终坚持“立”制度、“改”制度和“废”制度相结合,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接待管理、车辆管理逐步规范;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截止日前,9名驻村“第一书记”累计驻村调研300余天,驻村390余天,到村走访100余户,撰写民情日记200篇,招引现代农业项目3个,发展种植大户、养殖大户10人,帮助整修水利设施、维修硬化道路4000米。6至8月大旱时期,我局“第一书记”所驻守村组(队)受灾严重,群众生活饮水困难。“第一书记”会同水利部门,帮助村民找水源,兴修供水管路5000余米,成功抽出煤矿井下的泉水,解决1万余名群众生活饮用水的问题,受到了基层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存在的问题

  1、市场疲软,煤矿企业运营艰难。据调查,我县煤矿企业所生产的煤炭的发热量约5000至5200大卡左右,吨煤市场报价为500元至520元,若企业就近销售煤炭(送往华塘电厂),吨煤运费约50元、缴纳煤炭税费80元、生产成本约410至450元。企业每生产销售一吨原煤最低要540元,而市场结算价最高为520元,企业生产销售一吨至少要亏损20元,销售的越多亏损的就越大,为此,各煤矿企业干脆自主停工停产。

  2、政策高压,企业主投资信心严重缺失。20xx年10月2日,国办发99号文件明确要求“全国关闭20xx处以上小煤矿,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和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我县13个煤矿全部属于关闭对象。目前,省里的配套文件没有出台,煤矿都在等待政策明朗,但是投资信心严重缺失。

  3、政府(行业)行政管制,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受保护。煤矿属高危行业,办矿的门框越来越高,安全生产条件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各类安全检查越来越频繁,只要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每逢特防期,政府(行业)采取行政管制手段,无条件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停供火工品。据统计,一个证照齐全的`煤矿和,一年正常生产经营时间不会超过150天。在强势的管制面前,煤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被严重扰乱。

  4、进退两难,南方石墨公司生存发展举步为艰。南方石墨有限公司保有的10煤(石墨)矿权,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矿长、总工、副矿长、技术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配备不齐,矿领导下井带班制成为一纸空文,“一套班子、一队人马”管理多个井口、“空班漏检”的现象屡见不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法得以有效落实。另外,该公司下设6个煤矿全部存有跨级技改,其项目核准必须经过省级发改委批准(高沼矿区旺家煤矿3改9跨级技改项目的核准,从20xx年到现在,未能获得省发改委批准)。若公司按程序进行项目核准,时间长、程序繁琐,结果不可预料,不走程序,技改施工建设属非法违法行为,南方石墨公司正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8

  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及时回复群众留言、来信,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局把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推进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自觉将政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狠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站)及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解决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问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二)实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纳入有关股室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对在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中拒报、少报、缓报、错报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对在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及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务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⒈主动公开信息总数:XX区环保局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条。

  ⒉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总数为 58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环保动态信息xx条、部门职能信息18条、法律法规信息3条、机关党建信息9条、公文通知5条、环境监察信息2条、环境监测信息3条、污染防治信息2条、人事信息4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确定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XX区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部分工作还未全面铺开,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我们将对政务公开的各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环保的各项核心业务进行规范的阳光作业,公开、公平、公正,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是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运营最困难,煤炭工业发展最艰辛的一年,也是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压力极大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煤炭工业克服煤炭销售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深化瓦斯和水害治理,强力推进整合技改和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和进步。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零事故”。截止日前,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并实现了“零事故”,在全市8个重点产煤县(市、区)排名前列;二是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一年来,各煤(石墨)矿投入安全生产、技改扩能、标准化建设等资金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为煤炭工业安全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深入推进。全年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检查活动7批次,17个驻矿盯守工作组督促所驻守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90余批次,累计排查各类煤矿安全隐患1600余条,及时整改1530余条,隐患整改率95%。四是煤矿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七条规定》宣教、“安全生产月”、“送教到矿”等活动20批次,受训1980余人次;报送煤(石墨)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煤炭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复训学习和培训学习260余人次,“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五是矿山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XX县矿山救护大队顺利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三级救护资质验收检查。六是局机关改革改制稳步推进。我局18名干部职工通过乡镇综合安监站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竟聘上岗考核考评,于10月底赶赴各产煤乡镇任职;党风、行风、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创建“四型”机关的氛围浓厚,全局上下团结务实、风清气正。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9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四五”普法工作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10

  20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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