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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1-10-26 14:47:4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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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通知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工程通知10篇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38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环保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环保高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查询。

  (二)按照浙人社发〔20xx〕38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具体程序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五步实施。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省级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市、区)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三)20xx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环保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作环保职称评审参考要素。没有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建议提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相关证明。

  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xx〕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管理操作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已由省里统一分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3)。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市、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我厅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公布。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省直单位职称申报材料须由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核对原件;市、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五)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环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各市申报人员暂按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起,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二)学历认证要求。各地、各单位、中评委要加强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别。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等申报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已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

  (五)各地、各单位和中评委要严格审核把关,中评委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结合论文、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指标,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综合排序,《 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按3种环保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排列、同类别排序填报。

  (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中评委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xx〕229号)要求,收取高级职务评审费、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8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1202021729953070129。

  (七)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可从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

工程通知 篇2

  一、研修目标

  根据山东省20xx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总体规划,20xx年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组织我校教师在课程专家引领下,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对话交流,完成全员远程研修,提高小学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研修时间安排

  小学学段。 ——学校选专题时间:6月25日至7月2日; ——教师选课程时间:7月3日开始; ——必修课学习时间:7月26日至10月30日(要求各位教师要提前进行平台操作培训,指导教师登陆平台,熟悉各项学习任务。); ——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7月26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选修课的学习。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三、研修项目及内容

  小学学段。

  1.必修课(22学时):——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团队围绕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等对每一课例进行的点评。 1

  ——有效观评课的方法与技术(2学时)。 ——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进行观评,提交观课报告。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4学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两门课程。

  2.选修课(不少于14学时):开设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教师艺术修养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含若干门课程,6个专题共开发不少于200学时的选修课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4学时。

  四、研修模式

  (一)研修组织

  设组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考勤、考核等。集中研修期间,参训教师要到校集中参加研修,统一管理。学员每天学习不少于6小时。

  为确保研修指导活动顺畅、有序进行,研修组长建立明确、稳定、双向顺畅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机制。

  (二)教学形式

  1.登录。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参加过远程研修的教师可凭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次参加研修人员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小写>)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2

  2.选课。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2.学员学习。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视频课程和网上课程资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阅读课程简报,发表随笔感言;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专题研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集中研修期间,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老师集中用电脑学习视频课程。

  3.学习指导。远程研修期间,研修组长负责老师的学习辅导、引领和管理等工作。

  五、研修保障

  制定好方案计划,保障研修有序、高效

  1.研修组组长根据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好本本校的详细配档计划,且按配档计划组织实施。明确各学科研修工作的各专题课程表、时间表。

  2.制定交通、用电、网络、技术管理、后勤保障等应急预案,确保小学研修安全、高效进行。

  3.建立落实四项制度,做到对每个研修专题学习环节、反馈练习的.全覆盖、无盲点。

  一是责任制度。校长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乐于研修、勤于研修;学校教导主任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直接责任人和引路人,要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同

  时,带头学、带头发表文章、带头组织课例打磨,发挥自己的学识魅力,争当优秀指导教师。教导主任和校长一定要做研修明白人,带领学校的各科教师认真参与研修,组织教师看课程视频,看班级简报、完成作业、发表随笔等等。确保每一个环节到位,组织教师利用每天下午或者周六时间进行研修反馈。

  二是考勤制度。集中研修期间,各学科培训参训教师,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三是作业把关制度。要对教师作业完成情况实行“三查”。个人自查:从自身做起,独自认真完成作业,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组长督查:每位组长对组内教师提交的作业随时关注,及时点评,先查看是否属抄袭作业,再评优点,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学校抽查:校长(副校长)对参训教师的作业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严肃整改。

工程通知 篇3

市规划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激励全市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弘扬“徽匠”精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提高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热情,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创优的意见》(建管〔20xx〕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市规划区内创杯、创标工程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2016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4项工程(宣城移动通信综合楼、宣城国购广场一期工程1#楼C座、宣城市宝城路一期道路工程、宣城市环城大道V标段工程)施工企业(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二、对市规划区内被列为20xx年度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的2项工程(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急诊外科综合楼、宣城万达广场项目)施工企业(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三、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宛陵湖新城1#地块一标段(3#、4#、8#、9#、13#、14#)楼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四、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二期图书馆等3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五、对市规划区内获得“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中锐第一城四期25#、26#、55#楼等10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20xx元/项的奖金奖励。

  六、对以上施工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分(奖励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表扬和奖励的施工企业再接再厉,把此次获奖作为以后工作的新起点,认真总结并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发挥榜样作用,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委将继续鼓励和帮助企业创杯、创标,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3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4

工程部:

  本公司承建 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该工程的业务员 同志,联系电话为 ;该工程的设计师为设计部 同志,联系电话为 ;施工负责人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跟踪人员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责任监理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工程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请在接到此通知后:

  1、工程部、工程部跟踪人员编制施工计划方案。

  2、组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负责人。

  3、到设计部领取经过审批的工程施工图纸。

  4、把工程合同的施工内容、要求,甲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摘录(整理)打印出来交给工程负责人、工程部跟踪人员;安全交底记录交一份给施工人员张贴在工棚内。

  5、在上述开工日内进场施工。

  6、责任监理根据工程负责人的通知及时对该工程的安全文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材料节约进行跟踪。

  7、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在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8、工程部跟踪人员负责督促: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9、工程部负责人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工程部、监理部、设计部进行验收,售后部同时与工程部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维保接收移交手续。

  开工通知收悉,工程部将按要求准时开工,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跟踪、施工、验收,办理工程维保移交手续。

  工程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5

  工程名称:

  编号:( )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通知 篇6

  一、各级用户和系统管理员有关事项

  (一)业主用户

  1.登录系统查看项目是否移植错误。业主用户应及时登录查看、核对是否还存在误将一些交通、水务、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项目错误移植至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情况。如有,请将要移植的项目的项目名称、所属标段、用户登录名、报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2.修改、完善项目内容。业主用户经查看项目移植准确无误后,务必于3月23日前对需修改、完善的项目按照新上线系统的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3.明确需修改、完善项目的范围。业主用户务必清理须填报项目。须填报项目的范围:一是年1月1日以来已立项且达到比选限额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补录时按新上线项目流程阶段正确选择项目当前所属阶段,再按系统提醒逐段补录。各业主用户务必于年3月23日前补录完毕。

  系统关于“项目补录和完善”功能将于年4月1日正式关闭,如届时还有旧项目未完成录入,将需要通过重新走现场审批流程的方式来完成项目的录入工作。

  业主用户在开展上述事项前,可先与开发人员咨询。项目补录和完善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审批用户

  1.把好新上线项目审批关。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项目核准(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审批、资金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六个审批用户,审批用户须按照新系统操作手册,从年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严格实施流程控制,认真履行审批(审核)职责,确保业主在新系统中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准确。

  2.强化已上线项目的审批。对年12月6日已上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若审批用户此前未实施流程审批控制的,应督促业主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及时审核业主填报信息是否正确。从年3月1日起,对新建、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履行自己的审批职责,实施流程审批控制。

  (三)监管用户

  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招投标监管、工程施工监管、资金监管、审计监管、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用户,从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系统提醒及时监管。

  (四)市、县两级系统管理员

  1.因系统调整后,增加了资金拨付审核和工程变更审批两个控制节点,新增了两个审批用户,管理员应根据调整后的系统,及时制作这两个审批用户密匙。

  2.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对新上线系统项目的操作进行培训,督促各类用户认真履职,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处理本辖区内使用该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辖区各类用户履职情况及系统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要明确本辖区已纳入系统的项目数、应纳入未纳入系统项目数、尚未修改完善项目数;各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确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专项检查报告及通报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招监室。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运行机制。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是今年招监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类用户的履职情况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招监办将不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严肃对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的用户进行问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门运行机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确保联系畅通。目前,有的密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报备人员及联系方式不一致,影响各级管理员与各用户的联系,为此,各类用户须在年3月10日前完成对操作人员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限手机)的修改。人员和联系方式确定后,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换,若因工作确需更换人员及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当地招监办联系进行备案。

工程通知 篇7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21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

  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用户名和密码忘记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43315 )”。

  (2)考生须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建斌,电话:66219099)。

  (3)资格审查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xx〕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31146 )”。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二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0月13日至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0月21、22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六)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www.hnjy.gov.cn/htmls/20170301/148833652232928285.html?s=1406 。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公告为准。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10月21、22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通知 篇8

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承建叶集东部生态新城PPP项目建设任务,现已提供所有施工工作面,但市政路网强电入地配套工程、未名湖朱畈停车场对面湖区、未名湖C区园路三个单项工程迟迟未能动工。为确保项目建设工期计划按时完成,现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xx年11月20日之前开工建设以上三项工程,逾期未开工,我局将依据PPP项目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由业主介入选取第三方进行建设施工,产生的建设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xxx集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11月16日

工程通知 篇9

  本工程为xx管理区大泊小学教学楼工程,现正在进行筏板钢筋绑扎阶段,由于你队施工进度太慢,项目部要求你施工队在20xx年7月12日前把筏板钢筋、柱子筋、柱墩钢筋全部绑扎完毕,在7月13日前打筏板混凝土。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工的,根据情况对你施工队进行罚款1000元—5000元不定。

  xx管理区xx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部

  年月日

工程通知 篇10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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