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通知汇编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 篇1
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由贵公司负责丽莱酒店的有线电视抢修任务,工程施工地点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工程为单项抢修工程,由于线路信号低,把原有野外三分配器改为野外四分配器,需布-12电缆,路由共约90米。请贵公司务必根据要求时间X月X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时限X天完成。
联系人:
特此通知:
工程部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
xxx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年X月X日
工程通知 篇2
一、各级用户和系统管理员有关事项
(一)业主用户
1.登录系统查看项目是否移植错误。业主用户应及时登录查看、核对是否还存在误将一些交通、水务、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项目错误移植至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情况。如有,请将要移植的项目的项目名称、所属标段、用户登录名、报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2.修改、完善项目内容。业主用户经查看项目移植准确无误后,务必于3月23日前对需修改、完善的项目按照新上线系统的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3.明确需修改、完善项目的范围。业主用户务必清理须填报项目。须填报项目的范围:一是年1月1日以来已立项且达到比选限额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补录时按新上线项目流程阶段正确选择项目当前所属阶段,再按系统提醒逐段补录。各业主用户务必于年3月23日前补录完毕。
系统关于“项目补录和完善”功能将于年4月1日正式关闭,如届时还有旧项目未完成录入,将需要通过重新走现场审批流程的方式来完成项目的录入工作。
业主用户在开展上述事项前,可先与开发人员咨询。项目补录和完善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审批用户
1.把好新上线项目审批关。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项目核准(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审批、资金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六个审批用户,审批用户须按照新系统操作手册,从年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严格实施流程控制,认真履行审批(审核)职责,确保业主在新系统中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准确。
2.强化已上线项目的审批。对年12月6日已上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若审批用户此前未实施流程审批控制的,应督促业主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及时审核业主填报信息是否正确。从年3月1日起,对新建、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履行自己的审批职责,实施流程审批控制。
(三)监管用户
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招投标监管、工程施工监管、资金监管、审计监管、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用户,从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系统提醒及时监管。
(四)市、县两级系统管理员
1.因系统调整后,增加了资金拨付审核和工程变更审批两个控制节点,新增了两个审批用户,管理员应根据调整后的系统,及时制作这两个审批用户密匙。
2.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对新上线系统项目的操作进行培训,督促各类用户认真履职,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处理本辖区内使用该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辖区各类用户履职情况及系统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要明确本辖区已纳入系统的项目数、应纳入未纳入系统项目数、尚未修改完善项目数;各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确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专项检查报告及通报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招监室。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运行机制。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是今年招监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类用户的履职情况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招监办将不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严肃对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的用户进行问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门运行机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确保联系畅通。目前,有的密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报备人员及联系方式不一致,影响各级管理员与各用户的联系,为此,各类用户须在年3月10日前完成对操作人员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限手机)的修改。人员和联系方式确定后,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换,若因工作确需更换人员及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当地招监办联系进行备案。
工程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将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全面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审核、确认等管理工作。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
(一)、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以上四个专业的三级升二级和二级升一级。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通用和专业两部分,一张卷,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微机上公布,60分及以上者合格。
(二)、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部分,两个部分考试同时进行,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考试结束成绩同时在微机上公布。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部分的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一年内,每人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不设补考。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属辽宁省地区,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造价员管理办法审核。
(二)、参加升级考试和已具有其它专业申请三级考试的人员,完成20xx年-20xx年度和20xx年-20xx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后 (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还没换证的,需换证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四、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一)、升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二)、三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五、考试方式、地点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 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96号 阳光数码大厦1211室
六、报名考试流程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需在网上报名。首先,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按照提示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输入正确后,点击查询。
如果报名时没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后,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辽宁省)》(简称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如果报名时已具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时,登记表将列出以往本人的相关信息,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现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将免冠一寸彩照上传电子档。如果进入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要求18位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到当地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申请变更后,重新登录报名。
(二)、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人员,将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高清)一寸彩照2张(贴在登记表上)、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的其它材料,报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
经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审核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协会联络处保留一份)并进行网上确认。考试人员将另一份登记表保存,待参加考试时交给考试中心。
(三)、考试人员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本人情况,在考试时间范围内可以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考试人员确定考试时间后,不得更改考试时间。
七、其它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印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原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交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按照网上通知时间,考试合格人员,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经审核的登记表、准考证、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器、笔和草纸等。
工程通知 篇4
考试名称: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资格条件: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证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70230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xx年7月10日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另行公布)执行。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 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915室,联系电话:0791—85257027)、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话:0791—86316092)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应考时请应试人员注意: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暂停考试年费(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另行公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研究院联系(http://book.chinasafety.ac.cn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 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附件1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 网上报名注册 | |
8月9日-8月1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 网上缴费 | |
9月18日前 | 上报试卷预定单 | |
10月24日9:00— 10月27日17: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10月28日 |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10月29日 |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11月3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12月9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 接收主观题成绩 | |
12月底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doc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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