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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2-01-05 12:44:26 通知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15篇)

  现如今,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暑降温通知(15篇)

防暑降温通知1

  全体员工:

  随着炎热夏季的来临,广大员工顶着高温格尽职守,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运营,公司本着“关心员工,以人为本”的宗旨,决定对在册在岗的全体员工发放毛巾、香皂、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物品,请大家到公司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谭xx 135977718xx 李xxx 134027797xx

  专此通知

  20xx年6月20日

防暑降温通知2

  我市已进入盛夏时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止、杜绝职工中暑和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国家四部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要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

  二、加大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三、落实责任,合理安排部署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四、加强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各区县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

防暑降温通知3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高温天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xx〕4号)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明电﹝20xx﹞4号)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高温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结合暑期工作特点和高温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各类实验室、学生生活设施、水电泵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消防器材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暑期有绿化、保洁、基建、安保等室外作业以及餐饮、修缮等室内高温作业的学校和单位,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做好高温期间相应保障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暑期高温极端天气对后勤保障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相应管理与服务应急预案,保证留校师生正常就餐、用水、用电、空调等基本生活需求。宿舍尚未安装空调的高校,要根据留校学生员工生活和学习需要,及时开放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等有空调设施的公共场所。有集体活动的`学校和单位,要制订高温气候下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暑期食堂安全监管,加强原材料索证索票、冰箱或冷库温度检测、剩菜剩饭规范处置等工作。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通勤校车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和教育警示,确保逃生锤、灭火器等设备齐全。

  三、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各学校和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带队慰问暑期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认真解决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要针对高温期间干部职工到岗作业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劳保用品,并及时发放给干部职工。要关心本单位高龄、独居、困难老人和生活困难干部职工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做好高温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密切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校内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极端高温天气和高负荷条件下水电气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有条件的学校医务部门要做好处置中暑病人的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医护力量,配足配齐防暑药品。学生部门和宿管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有疑似中暑状况要及时帮助救治。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紧急状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教育委员会

  20xx年7月17日

防暑降温通知4

  公司所属各单位:

  近日来,气温快速上升,高温炎热提前来临,沙苑地区气温比往年同期持续偏高,今年的防暑降温形势尤为严峻。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对职工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四、严格贯彻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一是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三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适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是因生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

  由于夏季天气高温、干燥,且高负荷用电,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务必做好各项工作。

  电管站要加强对配电房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巡查,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职工发布高温预警短信和通知,督促职工做好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季节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响应。

防暑降温通知5

  XXX:

  针对近期资料站出现的连续高温天气,为保护广大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现就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

  2、调整工作强度,缩短工作时间,放慢工作时间。

  3、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

  4、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对病、体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

  5、现场必须备有中暑急救药品(遵医嘱)。

  要求各施工单位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所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包括以上五方面内容,各施工单位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各家防暑降温措施书面上报至项目部张xx处,项目部将会对各施工单位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

防暑降温通知6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xx〕44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xx年7月28日

防暑降温通知7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将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全民合同制员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返聘工、原顶岗劳务工、技校实习生和聘用人员。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闽财事〔1996〕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景,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

  (一)甲等:230元人(从事高温、露天岗位作业人员);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产岗位作业人员);

  (三)丙等:100元人(两级机关、车间职能人员);

  (四)丁等:70元人(后勤人员)。

  三、发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温费全额划拨物业公司,职工部分以温馨卡(购物卡)方式定额充值发放,单位部分单列审批集中供给。

  (一)标准审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贴合发放范围的职工按社保号、姓名、岗位和享受标准填表(从公司安环部网页下载)报送安环部审核,6月30日前凭安环部审核的防暑降温费划拨单据在物业公司办理充值核对。

  (二)供应方法。职工凭温馨卡在物业公司所属超市进行选购。

  (三)单列审批和品种。凡高温、露天重点生产作业岗位,要做好作业现场防暑降温饮品的供给工作,饮品费用单列审批,饮品供给品种有绿豆、蜂蜜、茶叶、王老吉(盒装)、矿泉水(瓶装、桶装)等。安环部负责办理单列费用等额防暑降温物品的划拨手续,物业公司负责上述物品的备送工作,费用纳入总额控制。

  (四)费用结算。防暑降温费总额由物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并经安环部审核后,报送财务部结算。

  四、其他

  (一)高温季节时段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进厂职工按实际在岗月份计算。

  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其他子公司、权属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防暑降温通知8

  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保障劳动者相关权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就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将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确保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

  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防暑降温主体职责意识。

  一是要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是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是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签订团体合同时,异常是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条款中,应当明确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相关资料,切实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一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统筹安排好职工带薪年休假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用人单位要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进取性,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五、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景,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防暑降温通知9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时至仲夏,天气炎热,为体现学校“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向广大研究生送上夏日的关心问候和丝丝清凉,按照工作惯例,经研究生院(研工部)研究,决定给全校研究生发放防暑降温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调研

  研究生院(研工部)于6月6月8日在长安校区召开学生意见征求会,在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场调研和质量比对,最终确定了今年防暑降温品种类(冰糖+花露水)。

  二、发放安排

  今年防暑降温品发放由师苑超市统一配送,配送时间为6月13日—14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指定研究生辅导员要按照配发人数,将防暑降温品发放给所在单位研究生;配发人数已经研究生培养办核准,如果有出入请及时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

  2.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以防暑降温品发放为契机,树立“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把学校的关心和问候带给研究生;同时,要加强研究生诚信感恩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爱校荣校意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3.严把物品质量

  在防暑降温品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请各单位做好问题汇总,及时与师苑超市联系调整更换。

防暑降温通知10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防暑降温通知11

  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近段时间以来气温持续攀升,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施工事故频发的高峰期。面临高温,施工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注意力分散,很容易产生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长时间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尤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此公司要求各项目部以施工班组,质安部为首开展夏季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真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各单位根据本班的具体施工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合理安排工作,降低高温期工人的劳动强度。

  2、各单位必须有充足饮水供应,同时工人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证充足的体力,身体虚弱时容易中暑。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多处吸烟亭处备有开水,开水桶必须上锁、凉水,供员工引用。

  3、项目部应备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十滴水、防暑降温药材(二十四味凉菜)可以煮水喝、其他药品,各班组可以领取,发放给员工。

  3、各班组长、负责人时常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发现有中暑迹象的人员,要及时安排休息。

  早期中暑征兆:大量出汗、全身乏力、头晕、胸闷、恶心、动作不协调、手发抖、脉搏细弱而快等。

  解决措施:此时将患者移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喝一些含盐清凉饮料。重症中暑则送往医院。

  4、各项目部做好食堂卫生,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给工人。 做好食堂消杀并保持原始记录。

  XXX分公司

  20xx年7月16日

防暑降温通知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随着暑期的到来,高温天气将持续增多。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镇、各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和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大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及一线工作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和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普及防暑知识,帮助城乡群众科学做好防暑工作。

  二、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对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出有效部署和周密安排。

  一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持续高温易引发各类事故的特点,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人员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各镇和安监部门近期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禁露天曝晒,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抓好重点行业和岗位防暑降温工作。督促各生产企业结合实际安排生产,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休息条件。建筑工地等高温岗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用错时施工,尽量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造成车辆性能衰减、自燃、爆胎或司机疲劳驾驶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要抓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正确处理好让电于民与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错峰避峰用电方案,尤其要做好高能耗企业迎峰度夏工作,降低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要抓好卫生防疫工作。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重点要加大对机关、企业、学校食堂和饮食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强化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严防传染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生产工人等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配齐配足急救器材和药品。

  五要抓好学校防暑降温工作。教育部门要制定完善学校防暑降温工作预案,学校教室、餐厅、宿舍、校内实习车间等学生室内活动场所要采取开启风扇、空调、放置冰块等措施进行降温。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合理调整课程安排,适当减少室外活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三、强化日常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尤其是安监、卫生、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防暑降温通知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保障局、工会: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中暑,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1997)、《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xx)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为劳动者供给贴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劳动者中暑的发生。

  (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景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

  (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景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三、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进取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地要结合当地高温季节劳动用工实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职责人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通知14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的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企业财产的安全,有效预防高温中暑、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特制定以下措施,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1、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暑降温及消防应急预案,精心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据天气预报报道,近段时间将持续高温,气温达到37-40度,要求各项目在气温较高的时段(11时至15时)停止露天曝晒作业和高处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防止工人脱水、中暑;医务室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及医疗箱,定时足量发放相关药品给各班组。

  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杀虫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5、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

  6、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材料要隔离存放,乙炔瓶、氧气瓶、油漆等危险物质应设置在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并悬挂警示标志。

  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防暑降温防火的安全巡查,特别是对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督促各班组将各项防暑降温、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8、公司安设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防暑降温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防暑降温通知15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夏季高温即将来临。近年来,本市夏季天气呈现持续高温时间长、绝对气温高的特点,给防暑降温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市各级工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细、做实。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防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狠抓落实,防止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各级工会要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暑降温相关规定,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措施,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倡导“做两头、歇中间”,防止职工中暑事故发生。要督促行政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同时要督促行政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高温慰问活动,工会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慰问高温作业一线职工,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疾苦,关心职工诉求,如发现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三、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分类研究,落实整改,快速处理,定责任、定措施、定期限,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级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尤其是涉及到高温作业)的企业,在高温来临之前要与行政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从源头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关心职工氛围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牢固树立“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理念,协助行政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教育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为安全”转变,切实帮助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熟悉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防止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因地制宜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防暑降温统计表汇总后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