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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13:02:05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汇总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汇总七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由于参加马尔代夫旅游的伙伴昨日刚回国,经公司商讨决定,将21日-23日总裁班报名截止时间调整到4月18日晚24点整,请大家积极报名参加。为确保本次会议圆满顺利完成,保障每个人的食宿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凭胸牌入场,逾期系统端口关闭不再接受报名,请大家把握时机,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商学院

  20xx年4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停 课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现将校外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8日 停课

  周末班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3日(周五)——10月15日(周日)

  四点半课程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1日(周三)——10月12日(周四)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9月2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基层信息收集上报机制,把控信息报送时效,拓宽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成绩,展现苏州旅游形象,拟定于七月下旬举办“20xx年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8日下午1:30报到,2:00开课;29日上午培训,下午信息员采风活动;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选调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请登录http://xxxxxx.zfxcis.com/signup.html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培训当天递交报名表,报名截止7月22日;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培训中心:

  研 究 室:

  网 址:

  附件: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名单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xxxxxxxx),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梅州班)已完成了报名工作。经请示省局同意,定于5月中下旬在我市正式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报名的'餐饮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5月18日至21日,时间4天。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第四天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四路100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局重视和支持此次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可由市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市)局统计好需安排食宿的名单,于5月16日上午12:00前报市局培训中心。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xx年五月十三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为了丰富我校女职工的文化生活,缓解工作、生活的压力,现开展女职工的舞蹈培训工作。届时,热烈欢迎我校男同胞友情参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北京水兵舞和健美操

  培训时间

  北京水兵舞培训时间:第6周~第17周。第一次开课时间是20xx年10月14日(第6周周五),从第7周开始是周一、周五,培训时长是下午4:00~5:00。

  健美操培训时间:第6周~第14周,第一次开课时间是20xx年10月12日(第6周周三),从第7周开始是周二、周三,培训时长是下午4:00~5:00。

  培训地点:博采楼一楼工会活动室

  注意事项:因活动室铺设了塑胶地板,请参训者携带一双干净的`软底舞鞋或适宜运动的鞋,活动室有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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