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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1-07-14 18:13:2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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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一开始只是为了限选课学分的达标,才选择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当时选课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然而经过一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发现这门课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学分,更重要的是它给我带来的健康方面的知识和所需要建立的良好生活习惯。

  整个学期中老师所讲的内容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关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那一小节。“吸烟有害身体健康”这句话耳熟能详,夸张点说基本上是3岁小孩都知道的。然而,有多少人会因此而戒掉吸烟这个毛病呢?大多数吸烟者都认为反正吸烟对身体的损伤不会太严重的,而且日常生活中吸烟只要不过量是不会有太大毛病的。这些大多与中国的教育宣传不是很得力以及烟草贩卖商的不太走心有关吧。下面我就来说说吸烟的具体危害:首先吸烟与死亡率有着密切联系。吸烟者的死亡率比不吸烟者高70%。因为吸烟患者有更高的患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的机率。其中那些有着严重烟瘾的吸烟者最有可能患呼吸道疾病更严重者可能患肺癌。还记得老师课上放的几张图片,是那些吸烟患者的肺部示意图,他们的肺部已经发黑坏死,更令人惊悚的是,从他们的肺部竟然能挤出一小杯焦油,由此可见烟草中所含有的有毒物质的存在。其次,吸烟对生育也会产生影响。男性吸烟会导致精子发育不正常,使精子活力减弱,从而女体难以受孕。而女性吸烟,重则导致不孕不育,轻则会导致流产、早产甚至其他症状。作为最大的受害者,胎儿可能回发育迟缓,发育不良。最后,吸烟不仅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还会对吸二手烟的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据调查,每天和吸烟者一起待上十五分钟以上,吸二手烟的危害便等同于吸烟者。他除了刺激眼鼻咽喉外,也明显增加非吸烟者患肺癌及心脏疾病的机率。吸二手烟者要减少二手烟对身体的危害,要多吃新鲜的水果、蔬菜,多喝水、运动、排尿,加速排出体内尼古丁等有害物质。最重要的是,为了家人的健康考虑,吸烟者应该戒烟或减少抽烟,即保护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又保护了周围人的健康,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如何做好自身的健康管理这个问题,我认为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就基本上可以了。

  1) 一日三餐健康饮食。俗话说早饭要吃的好,午饭要吃的饱,晚饭要吃少。做到俗语上的这三点,基本上你一天活动所需要的能量就能得到保障了。当然,三餐需要荤素合理搭配,少油少盐,饮食以清淡为主,合理的摄入身体所需营养。

  2) 保证良好的睡眠质量。晚上应该早点入睡,不要熬夜玩游戏或干其他的事情。

  应当主动配合你的身体各个器官排毒时间表,身体充分排毒及充足睡眠后,睡醒后自然会全身舒畅。

  3) 适当的进行身体锻炼。在这里的体育锻炼,你可以挑选自己感兴趣的体育项目进行30分钟到1小时的锻炼。你不一定需要去长跑,你可以选择游泳、网球、篮球或其他的,像我就会选择打羽毛球,它可以使我全身都得到伸展和运动,却没有跑完800米那么累。另外,体育锻炼可以锻炼你的体能,增强体质,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也可以塑造你的形体,看着更透出一股健康的美感。

  4)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身的卫生要注意,平时注意饭前饭后洗手,不吃路边摊。所睡的床单要定时清洗,床垫、被子要经常晒晒太阳来杀菌,所居住的地方要定期清扫,不要堆积垃圾等。平常要避免大鱼大肉的吃饭,避免暴饮暴食等等。不吸烟不酗酒不好赌,不去网吧之类的场所。

  5) 端正自己的心态。在生活和学习中,总会产生焦躁、不安、自卑、愤怒、抑郁等不良情绪。这时候就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正确应对生活和学习中的挫折和其他负面情绪,将之转化为正能量,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

  我相信只要能做到上面5点,自身的身体健康就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生活中一定会呈现出一副饱满的精神状态。只有有了健康的体质和心理状态,才能更好地投入到生活和学习中去,更有活力的奋斗着。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教育漫画》这是一本西方教育名著,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近代早期著名的教育家洛克,这是洛克在流亡荷兰期间,曾担任友人爱德华·格拉克之子的家庭教师,并与格拉克进行多次通信讨论关于家庭教育的问题。1963年,洛克将这些内容加以整理,并以讨论绅士教育为话题,发表了他的教育代表作《教育漫画》。该书反映了洛克的政治和哲学思想,从体育、德育、智育三个方面探讨了当时资产阶级最关心的绅士培养和教育问题,对英国乃至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洛克在《教育漫画》中一开始就指出,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洛克关于教育作用的论述不同于以往的封建社会把人的形成看做是遗传或天赋的产物,强调教育的重要性。

  洛克认为英国的教育的重点应当放在绅士教育上,他重视绅士的道德教育和实际知识。他曾说过:英国在世界上是一个有地位的国家,原因是我们有德行、本领和学问。洛克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述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对自己子弟的要求,即有为统治阶级所接受的道德观念与品质,有开拓资本主义事业的广泛知识和能力,有在各种场合与人进行交往的礼仪和规范。

  如何对绅士进行教育,洛克认为,理想的教育应是家庭教育,他主张由父母聘请优秀的家庭教师来培养绅士,而反对他们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洛克站在上层社会的立场上,认为社会上到处流行着粗野与邪恶,学校里情况复杂、道德败坏,儿童到学校去,会由于传染而失去纯洁和美德。因此,他主张绅士教育应当在家庭中进行,认为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能使其子弟举止文雅、思维敏捷,学习容易和迅速。总之,在洛克看来,绅士所具有的道德品质在学校教育中是不能获得的。这样的教育思想当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反映出英国当时时学校教育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英国贵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

  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绅士教育的内容作了体育、德育和智育三个方面的划分和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立法,对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关于体育的见解,对资产阶级子弟在身体素质上提出严格的要求。在道德教育内容上,洛克认为要使儿童形成良好的品德,就要培养各方面的德行,主要有:勇敢、坦白、公正、大度、谦虚、克制、聪敏等。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洛克主张首先要以理性为指导,从小对儿童进行说理教育,让儿童所有的欲望和动机都服从于理智。他强调,说理教育主要是让儿童明白,支配儿童活动的不是情感和欲望,而是理性,应让理性伴随着儿童成长。其次,重视榜样示范作用。洛克说,成人可以尽量地对孩子谈论礼仪,但孩子的伴侣是什么样子,孩子的仪态就会是什么样子。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智育放在仅次于德育的地位。他认为,对一个绅士来说,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它应该居于第二位,只能做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近期在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学习,提升了理论水平,提高了实践能力,同时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方面,虽然自己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习活动,但是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习理论知识比较被动,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以至于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无法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二、在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中总是一味埋头苦干,极少主动向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缺乏与人沟通交流的主动性,很少与上级主管部门交流,有些自我封闭,同时,思考问题不全面,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工作不够扎实。 三、在工作方法方面,思路不宽,分析问题比较简单,不够周全,不能全面系统的通盘考虑。缺乏创新精神,大胆工作的思想不牢固,不能够很好的掌握工作全局。

  通过学习讨论,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将重点放在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觉悟,真正领会这次活动的主题思想,更好地贯彻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提高自身执行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树立奉献的理念,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为群众服务的工作使命。同时,自己要着眼于新思路、新视野、新举措来做本职工作,努力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着力研究适应新时期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实践中,紧密联系工作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不走任何形式,力求工作实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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