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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4 18:13: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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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9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提高我乡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经推进森林永定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提高公路整体绿化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交通”为主题,努力把我乡农村公路沿线建成生态美观、环境宜人、标准一流的发化景观带,实现路域生态条件的明显改善,人居质量显著提高,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

  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乡、村公路省农村公路数据库里程37.3公里,需绿化33.27亩,其中,应实施乡道大水坝至古龙2公里,村道十八塘至园东村1公里。

  绿化实施要求

  公路两旁绿化栽植香樟、天竺桂等胸径5㎝以上景观树大苗,种植连续面积一亩以上的片林或二行以上、行距≤4米的带。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要求

  (一)各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洗煤厂、砂场等企业,要严格执行车辆装载规定,严禁为进出本厂的运输车辆违法超装超载货物,要为运输车辆开具本厂装载货物证明单。交通局、矿管局、公路局、税务局等部门要在这些企业周边设立磅站,所有出厂货运车辆必须经过磅站称重监测。对符合装载规定的,依法足额征收国家规定的税费后开具凭证放行。对超装超限车辆,一律要卸掉超重货物重新称重监测,从源头上核载装运,减少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同时要对超限超装车辆严厉处罚,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二)凡在全县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货运车辆严禁超载,一律加盖蓬布或车厢盖顶,捆装牢实,装载石子、石灰、石粉、煤炭、矿粉、焦炭、煤泥等容易飘散渗漏的货物要低于车厢5公分,所有货运车辆严禁私自加高车厢,同时凭货物出厂单上路。对私自改装的车辆,必须自行拆除或由有关部门强制分割和拆卸。

  (三)严格管理,上限处罚。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在全县境内主要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站,严管重罚过境超限超载和随意抛洒、飘散货物车辆,同时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正常执勤与集中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查处力度。违反装载规定,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一律依法暂扣,卸货转运,依法上限处罚,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要在企业主要的上道路口设置限高限宽标志,做到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不发生扬尘现象,又能减少资源税的流失。对偷逃税的车辆和企业,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召开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煤泥厂、砂场等企业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实施重大意义,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做好对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为运输车辆超装超载飘散物超过两次的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所包企业责任人要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资源税征收和综合整治超限超载工作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工

  县资源运营管理局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

  县交通局: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的管理,凡超载运营依法严肃处理,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上路营运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考核、检查、通报等情况纳入年终交通考核目标。

  县公路局:查处超限超载和抛洒、污染车辆,负责干线公路路面日常清扫和保洁。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税收代征手续及其它收入的收支工作,加强各种票据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完善交通标志,道路过境车辆抛洒物、路面扬尘、车辆乱停乱放、证照不全、牌照不清等不符合上路条件车辆的整治。配合税务征管部门对偷税、逃税企业的立案查处,负责指挥超限超载车辆接受检测,维持交通、治安秩序,对绕岗、闯岗、逃岗、集结过岗和故意堵塞交通及谩骂、殴打、围攻治超人员的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

  县工商局、县城管局:负责对企业有关证照的规范整治。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在流动稽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作为或乱作为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道路两侧污染企业整治,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合法企业达标排放。

  县国税、地税局:负责协助县资源局对企业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足额征收和对企业偷税逃税行为的查处。

  县矿管局:协助县资源局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资源税的征收工作。

  有关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助资源局做好辖区内资源税征收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使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已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将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风纪严整的同志派到一线开展工作。县政府将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企业、包路段制度。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将这次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全县形成“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联合执法、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沿路各乡镇、县资源局、县交通局、公路局、矿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驻路执勤中队、乡镇派出所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及时报道和广泛宣传,宣传口号要强硬有力,治超治限和征收资源税氛围务必浓厚。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要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和实施标准推进工作。及时排查问题,检查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县征收资源税和治超治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采取巡检、暗查、抽检和召开现场会等方法,了解、掌握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凡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被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每辆车处罚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1万元,罚款由县政府从该单位(乡镇)经费中直接划拨。凡工作出色,在综合检查考评中获得前三名的单位或乡镇,分别奖励该单位(乡镇)5万元、4万元和3万元。

  (五)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按照整治重点及标准,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文明执法,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既要严格处罚,又要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办事,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存档备案。

  (六)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各相关部门要以这次行动为契机,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和包街路段环境卫生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推进“四城联创”工作,根据《市城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审计局“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区域内工作、营业、生活或居住的居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员),均应遵守本方案。

  三、管理内容和标准

  (一)门前三包。指责任人负责门前责任区的卫生、绿化和秩序。门前三包管理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做到自备垃圾容器(垃圾桶),实行垃圾袋装并按指定位置存放,按时装车;保持责任区内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保持责任区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美观,无破损污染、乱贴乱画、乱牵乱挂等。

  2、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生长良好,环境优美。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

  3、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做到门前车辆无乱停乱靠、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打牌下棋。

  (二)机关庭院。根据门前三包管理和推进“一院一池、一员三包”环卫管理的要求和市文明卫生创建标准,应达到以下管理要求:

  1、门庭院落:达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

  2、楼道阳台:无纸屑烟头、无痰渍污垢、无乱堆乱放、无乱牵乱挂;

  3、食堂厕所:无四害(鼠、蚊、蝇、蟑螂)、无污水污物、干净卫生无异味;

  4、卫生设施:按规定建有封闭垃圾池或配置垃圾桶、有果皮箱或废纸篓、有清扫冲洗工具、有文明用语标示等。

  (三)包街路段:按照门前三包管理的要求,建立“周末卫生日”值班制度,加强对包街管理路段的监管。每天由包街管理员对管理街道路段进行巡查,每周由值班员开展一次“周末环境卫生日”活动,每月由办公室对包街管理路段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所监管路段和街面达到以下要求:

  1、责任段面做到无“牛皮癣”、人行道无杂草、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停乱放车辆。

  2、所有经营户必须在门店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3、各沿街户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杜绝乱写、乱画、张贴广告等行为。

  4、各沿街户负责每日8点前对店前进行清扫,保持街道整洁,排水畅通。店面装修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等建筑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5、各沿街户都应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禁止乱扔污物、乱倒污水和随地便溺,维护街道的整洁、美观。

  四、管理责任

  门前三包和包街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门的门前三包和包街管理员。

  五、管理方式

  1、签订责任书。由办公室与门前三包和包街管理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根据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综合检查和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奖惩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工作方案 篇4

  一、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工作责任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地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要将园区消防工作与园区规划部署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消防工作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适应。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制定和执行消防规划。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切实控制火灾隐患源头

  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消防规划,使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合理。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基本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未申报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及时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情况抄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通过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园区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园区消防工作领导。要通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园区内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等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主动做好服务,帮助指导园区制定并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好公共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园区企业申报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并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将园区企业按规模级别纳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四、积极发展工业园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园区内的每个企业均要组建具有一定灭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各地要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的积极性。距离城区较远、具有一定规模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业园区或企业要组建专职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园区内各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工业园区和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带的各种便利和实惠,根据“**农业领域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年**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效果上下功夫,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层信息服务站服务模式推广应用

  1、推广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村务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每个区县推广一个村,具体工作包括筹集信息(字和图片)、字信息的电子化、系统开发、信息员的培训、实际应用。二季度各区县落实“村务公开信息系统”建设的村及其相关信息的筹集,并上报至市农委信息中心。

  2、在嘉定区联华村、浦东新区解放村试点开发“村务管理信息系统”。此项工作二季度启动。

  3、规范工作视窗中“基层信息服务档案”的记录,此项工作二季度正式按此标准开展评比(考核标准详见附):

  (1)根据不同服务形式,服务内容要求如下:“简报”类要求“简报”内容以附形式上报;“电话咨询”类要填写咨询问题的问与答;“培训”类要填写培训对象人数、培训人员性质、培训主题,培训教材要以附形式上报;“科技下乡”类要以简讯形式为附上报;“信息服务栏(或黑板报)”内容要写明服务内容,或以附形式(或图片)上报。

  (2)服务对象要明确服务地点、人数、被服务人员身份;

  (3)服务效果要具体描述服务工作效果;

  (4)在“**农业网”上拟建“基层信息服务站”栏目,其内容于各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档案记录,信息一经采用,在季度或年度基层信息服务站评比中给予一定的分值(详见基层信息服务站评比办法)。

  二、开展“郊区农民网上行”活动,二季度完成

  **年每个区县举办一场“农民网上行”活动,每场培训人数0人以上,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村干部和村民)、会场安排、会务准备。授由市农委信息中心负责。培训时间为半天,内容如下:

  1、计算机基本操作培训(如何上网、发E-AIL);

  2、介绍**农业网及其交互功能;

  3、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问卷调查。

  三、通过问卷调查开展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二季度完成

  **年的重点是《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意见》的普及宣传。宣传方式为问卷调查。

  1、在“百万农民网上行”活动中,参加培训的农民现场填写问卷,由区县农委信息中心负责将问卷数据输入上报。(合计:00份以上)

  2、各区县农委信息中心负责向本区县乡镇各发放10份问卷,一份乡镇农业公司、一份农技推广站、二个农业企业、六个村的村民;并负责将问卷数据输入上报。(合计:1200份左右)

  3、镇、村、农技推广中心的基层信息服务站各负责发放10份问卷,对象为农业企业或村民,并负责将问卷数据输入上报。(合计:00份以上)

  4、各农业行业协会负责发放10份问卷,对象为本行业的农业企业,并负责将问卷数据输入上报。(合计:100份)

  四、今年再建立49家基层信息服务站,九月份上报推荐名单

  1、各区县在抓好基层信息服务站培育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推荐两个镇(乡)、一个村作为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候选单位。

  2、各区县推荐一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候选单位。

  3、在新增的市级行业协会中建立2个基层信息服务站;农工商总公司在所属系统推荐家农业集中的基层单位作为基层信息服务站候选单位。

  五、各类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内容要求

  本市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建设要达到国家农业部“五个一”标准,即有1-2名专职或兼职信息服务人员,有一套组织网络,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有一套设备,有一条上网通道。

  具体服务工作要求如下:

  1、行业协会信息服务站

  做好本行业信息的采集、发布、传递工作;负责本行业专业网站信息筹集与维护;按要求做好本行业协会信息“服务档案”记录;组织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问卷调查活动;组织本行业档案农业信息系统的设计,做好各生产企业档案记录的分析,利用信息系统指导本行业工作。

  2、区县农委信息服务站

  负责本区县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办好区县农业网;负责本区县镇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做好本地区信息服务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记录信息“服务档案”;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问卷调查组织;“村务公开信息系统”和“村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及其信息的电子化工作;“郊区农民网上行”活动组织工作;每月28日以前将农业部要求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情况统计,从工作视窗上报至市农委信息中心。

  3、区县农技推广部门和镇级信息服务站

  每年举行“信息科技下乡”活动至少二次;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问卷调查组织;区县农技情况和乡镇农业情况一个季度上报一次;及时记录信息“服务档案”。

  4、村级信息服务站

  农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问卷调查组织。开发村务公开信息系统,为村民提供村务规定、规划目标、办事指南、财务状况等方面信息查询。开发村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子系统,促进村务管理信息化。具体工作包括筹集信息(字和图片)。设立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栏,各种为民服务信息以黑板报或橱窗报栏等形式公布,为本村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及时记录信息“服务档案”。

  5、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本企业简介(中、英)。定期提供产品名录、规格、产品照片、供应时间、销售价格等资料(中、英),即每月28日之前,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产品销售月度统计报表上报至市农委信息中心。

  六、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考核评比(评比标准详见附)

  1、每季度市农委信息中心对基层信息服务站的服务档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工作视窗”公布,并印发各区县农委和相关部门,以利于基层信息服务工作交流和多方支持。

  2、年底开展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评比活动。今年11月份,根据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评比的统计情况,对信息服务成绩突出的基层信息服务站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区(县)农业信息主管部门年底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寿县疫情防控开学延迟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方案》(x教基函【20xx】x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寿春中学疫情防控开学延迟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疫情防控开学延迟的实际需要,围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突出师生互动,突出心理关怀,按照“开学不返校,课程按时到”的总要求,以“课堂进万家,老师在身边”,保障“离校不离教,离校不停学”的总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安排

  根据全市课程统一安排,以在线课堂为主阵地,由年级组负责制定方案,排出课表,责任到人。

  2、班级主体

  落实班主任主体责任,以班级为教学单位,要求授课教师承担起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多种方式做教学生的答疑、指导。

  三、具体内容

  1、以校本辅导为主,科学合理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假期延迟期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学校要聚焦教育的主体、主责和主业,充分体现学校的防控特点,广大教职员工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公安消防干警、社区防疫工作者、城市管理工作者、防疫物资生产和运输等单位行业人员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慰问活动,做好学习生活指导工作。要分年级、班级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学和管理方案,如预习新学期课程、复习的内容和适量的.书面作业、阅读的文学和科普作品、研究性学习以及适度的体育锻炼。

  要重视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指导,重视通过科学宣传,帮助学生消除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心理恐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依靠科学防护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2、积极参与市级课程统筹管理,大力开展“课堂进万家,老师在身边”活动

  按照市级课程管理要求,以在线课堂为主阵地,积极开展“课堂进万家老师在身边”活动,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开学延迟期间“开学不返校课程按时到”的总要求。

  九年级毕业生:针对毕业班时间紧、复习压力大的实际,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组织学生参加淮南市“空中课堂”在线学习。2月17日之后,将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再做安排。

  七、八年级:20xx年2月10日至2月17日,组织学生参加全市“空中课堂”在线学习。主要内容是帮助学生复习巩固已学知识、指导学习新学期课程等。2月17日之后,将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再做安排。

  3、有序组织教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辅导答疑

  延迟开学期间,每位教师要指导自己的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生活计划,努力使每一位学生尤其是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人员子女都能合理安排好学习和生活。要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与管理。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每天向学生或家长了解相关情况,及时调整工作。

  教师之间要加强沟通,团结协作,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指导。

  为方便学生与教师和学校联系,学校在校园网公布教师和学校的联系电话。

  各年级组要检查指导所属班级在停课期间学生在线学习等情况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报告。

  要教育学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开学延迟期间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家管理和力所能及的辅导孩子,进一步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同时主动向学校、班主任、授课教师反映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工作方案 篇7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20xx年修订)》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工作方案 篇8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xx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同时,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稽查股,承办防控的具体工作,根据县政府、市局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并对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开展流感疫情防治药品的专项检查。由稽查股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分区划片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类药物如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检查,适时对市场上流感类药物进行监督抽验,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制售相关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述单位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感类药物的储备供应工作。督促、协调被指定防治甲流药械储备单位,做好对流感类药械的种类、种类数量的储备工作;配合经贸、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快速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等相关防护和诊断产品的储备、供应工作,以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管。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及时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与流感疫情有关的动态信息,共同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不良事件。

  (四)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各种流感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群防群控。对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ab角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疫情不良事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将相关药械保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熟悉应急方案。组织学习《xx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人员管理。在疫情发展期间,要控制系统工作人员外出,对已外出人员要详细掌握其行踪;同时,要加强内部人员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属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及时排除、化解隐患。

  三、有关职责分工

  稽查股负责组织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专项检查,并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与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稽查股负责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类用品的质量管理,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应对疫情的必要物资和药品储备等相关物资保障等工作;

  监管股负责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疫情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助物价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监管;

  食品股负责做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综合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队伍的组织,应急车辆的派遣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监察室负责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对失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四、应急措施

  (一)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措施

  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启动《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工作。

  1职责划分

  1.1县局应急指挥部

  (1)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综合股、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2)县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省局、市局指示决定并下达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

  ②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③组织专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析评估等工作;

  ④指导乡(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⑤负责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的决策;

  ⑥负责向县政府及省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⑦提出对外报道的具体意见并拟出新闻稿,上报县人民政府;

  ⑧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药品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药品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起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负责后勤保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等事宜。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和新闻组。

  ①综合协调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

  ②对外联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③新闻组:负责起草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新闻稿件。

  (2)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担任组长,由监管股、稽查股所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不良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对确认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1.3专家委员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应急响应

  2.1事件分级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i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2)ⅱ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3)ⅲ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有较严重的不良事件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2.2 i级响应

  (1)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i级应急预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国家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3 ⅱ级响应

  (1)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ⅱ级应急预案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省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4 ⅲ级响应

  (1) 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ⅲ级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市局宣布启动。ⅲ级事件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建议启动ⅲ级响应应急预案。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公机构的工作,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不良事件情况。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药物滥用的严重程度。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发生ⅲ级突发事件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发生在本市辖区内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将生产、销售情况汇总上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市政府的指示传达有关部门,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对现场的处置。

  2.5事发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响应

  事发地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处置行动,直到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开始履行职责为止,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机构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态势发展。

  2.6响应升级

  在启动ⅲ级响应后,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不断增加并超过30人,且有较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建议启动ⅱ级响应。

  2.7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局发布。

  ⅲ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2.8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i、ⅱ级事件分别由原启动主管单位宣布应急结束。ⅲ级事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同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级通知须采用应急措施(暂停使用、召回、登记保存等)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对措施

  接上级通知后,向本局值班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1、稽查股及相关股室应按上级要求,通知各乡(镇)协管站和相关单位。

  2、稽查股应按文件要求启用监督网络对农村涉药单位开展协查;监管股启用供应网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登记上报。

  3、各股室按照责任区间对县区乡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稽查股或相关职能股室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稽查股按上级要求对问题药械依法处理,监管等股室配合。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新闻发布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保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保证人员随叫随到,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9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及各专业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加快地方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

  20xx年10月10日

  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指导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完成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提出现行相关食品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修订或废止相应标准,调整相应标准管理方式等。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工作重点是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明确现行食品标准中属于食品安全的指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为整合食品标准奠定基础。

  (二)注重标准体系建设。清理工作要体现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原则,注重食品标准的通用性,注重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与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相衔接,注重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方法标准相配套。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流程(见附件)开展清理工作。

  (三)坚持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清理工作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管理经验,并要考虑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确定标准目录和具体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 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研究提出需要完善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立项、现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指标修改建议;提出现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相关指标纳入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建议;提出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清理建议;评估现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食品分类体系,提出完善食品分类体系的建议。

  (二) 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研究制订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与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食品分类体系相协调;研究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的确定原则;提出现行食品质量标准清理意见,提出与食品安全标准配套的建议;研究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未涵盖的食品,提出是否制订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议;梳理食品行业产品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提出现行食品行业产品标准清理意见。

  (三) 食品添加剂标准。提出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明确需要制订通用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类别;研究提出现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四) 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研究提出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研究提出现行营养与特殊膳食标准的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五) 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研究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的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研究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确定原则;提出现行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中与食品安全有关质量指标的清理意见;提出未被现行食品安全标准涵盖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提出需要制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六)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研究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分析现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标准,研究卫生操作程序、良好卫生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等内容,提出是否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建议;提出现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七)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研究提出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对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提出需要制定完善的检验方法标准目录;提出农药、兽药残留检验方法标准的清理建议;提出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1.启动清理工作。20xx年10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理专家组。审查通过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清理工作所需的人力和经费保障。

  2.征集标准文本。请现行食品标准的归口部门提供本部门归口管理的强制性、推荐性食品标准目录和电子文档。涉及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目录和文本转请农业部处理。

  3.研究标准框架。20xx年11月底前,组织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

  4.确定标准清理原则。20xx年12月底前,各工作组确定本专业标准清理原则,对各部门提交的标准目录进行筛选。

  (二) 清理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

  1.开展清理工作。20xx年5月底前,对现行食品标准进行指标比对分析,按照清理原则提出清理工作意见。

  2.公开征求意见。20xx年6月底前,清理专家组提出需要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标准目录以及需要修订、调整的食品标准目录,征求现行食品标准归口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处理反馈意见。20xx年8月底前,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三)完成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

  1.形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报告。20xx年9月,清理专家组完成清理工作报告,提交审评委员会审议,提交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建议。20xx年12月,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确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组织管理和具体要求

  (一)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参与清理工作。卫生部负责《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现有食品标准归口部门、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提供归口管理标准的目录和文本,及时收集、汇总现行食品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清理工作。此外,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重大事项审议、督促和检查工作。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任组长,卫生部监督局、政法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审议通过《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清理工作并提供食品标准目录和文本等;督促清理专家组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清理专家组要承担清理技术工作。组建食品标准清理专家组,由各部门、相关行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相关专家组成,具体负责食品标准清理技术工作。清理专家组下设工作组,采取组长负责制,具体承担各专业食品标准清理。清理专家组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清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工作进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握标准清理原则,确保达到工作目标。

  (四)发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和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作用。审评委员会要积极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审查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报告。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负责食品标准清理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标准目录和文本,组织研究清理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整理清理结果,安排审评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和审查等工作。

  (五)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清理工作。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卫生部将定期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进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清理专家组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为标准清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为清理专家组和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按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