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文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11 12:54: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清理规范乡村财务,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帐,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帐,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二、“三资”清理工作的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范围是新建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6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与街道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新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4、组织业务培训。

  (二)全面清理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底)

  1、清理。以村自查为主,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动身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街道“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街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组审核,再经街道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区“三资”清理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20xx年9月)

  1、检查验收。先由村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村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2、工作总结。村全面总结“三资”清理工作并写出报告,报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

  3、建章立制。制定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推行委托代理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街道形成工作综合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新建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三资”清理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要定期向街道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抓好宣传培训。新建村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利用会议、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把握“三资”清理的程序和政策规定,明确方法,及时开展清理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三)建立管理台帐。新建村要在清查核资、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帐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要强化动态管理,准确把握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入帐。按月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盘查,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出现前清后乱、刚清就乱现象。

  (四)加强督查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在清查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理工作,也要注意稳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对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补差补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 篇3

  锡能农电公司积极应对今年迎峰度夏工作,把迎峰度夏确保有序供电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公司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了迎峰度夏、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了迎峰度夏、防汛、防台工作的预案和应急措施,健全检查抢修组织、值班制度,坚持“安全第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努力做好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快电力基本建设,确保迎峰度夏工作的全面到位。

  建设,为迎峰度夏工作夯实基础。锡能农电公司认真分析今年迎峰度夏形势,根据现有农村用电的特点,狠抓乡镇电网建设。年初对各供电所提出了确保迎峰度夏、安全可靠供电的四个要求:一是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解决~年迎峰度夏暴露出来的问题;三是增强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率和客户端电压合格率;四是消灭半径大于500米的供电线路。在6月底完成了配网低压线路、配电设备、沿接线、表计改造1350万元;新增、增容配变113台,增加配变容量20000KVA,在6月底前完成装表接电及线路分割,全面投入运行。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针对季节性特点,加强安全用电义务宣传教育工作。各供电所利用黑板报,横幅标语,散发安全用电宣传小册子等手段深入村镇巷头,向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倾力解决用户提出的各种安全用电的问题,提高用户安全用电的自觉意识。

  加强巡视,消除隐患,确保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安全工作,锡能农电公司建立了日巡、夜视、特巡制度,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供电,并对辖区内重要防汛设施的供电设备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这些设施能随时投入运行。

  加快故障抢修反应,确保抢修工作及时到位。锡能农电公司肩负着无锡供电公司委托的市区居民内部受电装置故障抢修、市区400V配网抢修以及10KV以下熔具抢修任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不断提高的服务标准,锡能农电公司精心抓组织落实,全市13个配网抢修的网络组织以划地包干的形式实施抢修作业;同时抓好设备和各种器材的先期到位,配发各种线材30万元、电器设备10万元到各个抢修网点,保证在第一时间快捷、高效处理供用故障。

  对今年迎峰度夏各项任务,锡能农电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己任,早期预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使迎峰度夏供电有序有效,让农民安安心心用电度盛夏。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公 安 部、总政治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征兵工作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成 员:xxx 各学院主管学生的书记、副书记

  领导小组在校武装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布置、宣传发动、体检、审查等工作。

  二、征集任务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宣传及报名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

  武装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等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征兵宣传,要让学生充分了解应征入伍的有关优待政策。

  学生先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摸底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写出考察意见,于10月31日前将名单报至校武装部(早为楼一楼综合科),校武装部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校武装部按初审及面试结果上报参加体检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同时对参加体检学生进行政治审查,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征兵部队到学校对应征学生进行走访定兵。由区武装部组织安排。

  五、其它事项

  1、有关应征入伍的优待安置政策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保卫处(武装部),其它不明事宜请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4710307。

  2、有关学业安排及校内的政策按照东北财大校发[20xx]4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文件内容请登陆东北财经大学保卫处(武装部)网站查看。津桥商学院按照自己学院的规定执行。

  3、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由社会或其他途径应征入伍的,学校将允许其个人行为,按自动退学处理后入伍,学生入伍后发生的任何违纪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东北财经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0月16日

工作方案 篇5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巩固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展现 的文明形象,根据《关于印发< 市北王路至广园路和莞深高速至广惠高速 沿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 〕7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从 月 日起,对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两侧的市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标准为要求,以建设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四清理”、“五整治”的工作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两侧的乱堆乱放垃圾、乱搭乱建棚屋、乱拉乱挂招牌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行为,创建一个洁净亮丽、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两侧市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两侧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期间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志雄同志兼任;各相关部门设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的开展。沿线各村(社区)要分别成立 人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配合工作的开展。镇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联系人。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对违法搭建的废品收购站、洗车场等各类棚屋以及其他窝棚、工棚等临时搭建物彻底整治,做到无遗漏、不留死角。

  (二)清理拆除后的各类搭建物废料和垃圾要及时清运,平整场地,确保洁净,防止产生新的卫生死角。

  (三)对确需搭建的临时棚屋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凡确实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须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进行合理选址后,按“四清理”统一样式和标准搭建,并实行规范管理。

  (四)清理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标语横幅、招牌灯箱等户外广告,尤其对影响交通安全、占道设置的临时招牌灯箱要坚决拆除,对商业街区相连的店堂广告招牌要按统一标准进行重新设置或整改。

  (五)对公路两侧或高速路入口地段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进行统计汇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

  四、清理整治时间

  从 年月 日至 年8月31日,为北王路中堂段至广园路沿线两侧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时间。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 月21日至 年 月初)。 月底,镇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月初,全面迎接市政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沿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好这次专项整治任务。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依法行使职权,做到程序规范,文明执法,避免过激行为,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整治行动前要先告知有关业主,进行规劝教育,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并限期搬离或清拆。对拒不执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会同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清拆。

  (三)强化管理,从严整治。参照北王路至广园路沿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法,结合实际,集中全面开展城市“六乱”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广告和各类乱搭乱建物的清理,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工作方案 篇7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每个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每个在职职工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上级会议和文件要求,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督力度为重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和互助保障功能,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水平,重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住有所居”民生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活动,确保新增归集扩面人数人以上,确保当年提高工资人员汇缴基数和新增人员公积金缴存及时调整到位,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由20xx年度的%提高到%以上,年度归集率稳定在90%以上,努力使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

  三、工作分工

  成立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领导小组,分三个工作组:

  第一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针对全市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但尚未建立的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普查,掌握全市应建未建的原因、单位性质、应建人数等,并利用“百日攻坚战”时间,具体分工,明确职责,使更多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

  第二组:由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针对已经在工行建立公积金帐户的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掌握这些单位的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公积金缴纳比例,摸清正常缴纳的帐户情况,是否存在欠缴、少缴,欠缴的具体情况,存在的原因是什么,要将这些基本情况形成表格,将每月变化情况上报给公积金中心。

  第三组:由建行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与工行要求一致。

  根据目标要求,对全市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归集科现有人数分解任务如下:

  XXX:负责户

  XXX:负责户

  XXX:负责户

  XXX:负责户

  XXX:负责户

  四、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

  这次“百日攻坚战”活动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扩大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法规和归集扩面管理动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使公积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4月30日)。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每个单位建立一个台账。根据归集政策法规规定,对现已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性质进行区分(机关、事业、企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是什么性质。具体分工要形成动态管理,制度化管理,实行上报制度,归集科要落实到每人。与公积金委托银行进行数据核对,并按中心报表制度要求向有关科室提供相关数据,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保证中心统计工作的有效进行。调查摸底后应知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多少单位已建立公积金制度、未建立公积金制度。

  3、完善制度阶段(5月1日—6月20日)。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努力营造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管钱的制度环境,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实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百日攻坚战”以发放联名卡为契机,在联名卡发放100天内,对不符合条件而未发放联名卡的单位起到促进作用,以此为切入点,使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是完善提取操作规程,使公积金提取更具人性化。为进一步简化提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我科将修改完善提取操作规程,整合业务票据,合并相关表册,简化操作手续,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公积金缴存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制度的连续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全市欠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使全市各类单位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普遍建立起公积金制度。三是创新调研工作制度,促使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探寻发展举措等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研究公积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同时对初步形成的一些有益的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各项制度的出台,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和管理,从而创造一个规范、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切实推动公积金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30日)。对这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按照这次活动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整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这项活动贯穿全年的主要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规定的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每个在职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有效解决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提高职工居住水平,是关注民生、纾解民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城市化进程、衡量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重视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2、落实措施,应建尽建。根据规定,新设立单位自工商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开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录用职工,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用工单位为其办理开户或转移手续,从次月起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凡正常生产经营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本方案下发后尽快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开户手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执法力度,巩固已建单位,督促新建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当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大了公积金覆盖面,稳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量。

  3、突出重点,全力推进。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建立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坚持“低门槛,广覆盖”的原则,在缴存对象上,首先覆盖改制医院、幼儿园、工业企业,并逐步向其他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延伸,争取全覆盖。对优秀人才、有特殊贡献者,单位可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标准上,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在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力度上,积极探索有效的促缴方式,推进公积金制度到边到角到位,加快推进公积金制度向改制重组企业、民营个体企业、三资企业延伸。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的特点,不断探索和完善归集制度,努力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

  4、加强领导,务求落实。要加强对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方案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要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列入单位份内工作任务,并将缴存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理解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权益意识。通过强化领导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把我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5、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核与奖惩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完成领导下达计划的各部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指标;积极参加、配合全市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的宣传工作;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工作能积极献计献策;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职工,健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责任制;做到上报的扩面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考核工作可结合年终总结工作进行。对考核结果,以精神鼓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工作方案 篇8

  根据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为确保顺利通过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交叉检查,我区教育局将于4月7日至4月12日对全区学校进行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检查方式与重点内容

  方法步骤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8日):学校对校园内安全管理、食堂卫生、消防、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及联网状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教育局督导检查阶段(4月9日—12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各学校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第一组:带队领导

  检查学校: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第二组:带队领导卢榕芳

  成员:

  检查学校:区属各中小学(含民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见到实效。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在督查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对待,责任到人,不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极应付。学校要紧紧围绕督导检查重点,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好整治,取得实效。

  其他事项

  1、车辆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2、各组第一成员负责制定线路、召集成员、通联相关学校。

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动,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根据《亳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蒙经【XX】11号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建立有效防范的安全管理机制。派出所、安监办和供电所在执法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分子,侦破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影响供电安全的案件。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镇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出动人(此)、查处案件数及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违法案件整该落实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及时提交“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稿件和《执法专项行动战果半月统计表》,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 每15日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安全监管部门督办处理的重点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九篇】相关文章: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六篇12-06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八篇12-05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八篇04-03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六篇03-24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六篇11-26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09-14

【推荐】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08-29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八篇08-19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12-14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