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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20 19:20: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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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到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意见的整改和驾校教练车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等,进一步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等周边县(市)驾校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业户的正当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市场稳定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1、非法从事旅客、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城市公交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运输企业反映至东莞、广州有全顺车从事非法载客的运输行为。

  2、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行为。

  4、非法驾校租用无营运手续或技术条件不达标的客车运送学员到、于都考试。

  四、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15日)

  为了使该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业户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方式,上路上户发放宣传资料,使之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30日)

  所各职能股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尤其对这次整治范围重点摸排,然后集中汇总,为下一步集中打击提供依据。

  3、集中打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无论“五一”安全月、“十一”黄金周,还是平常,我所综合执法大队都必须对所管辖市场,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上户路检路查的方法,对其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1、结合方案抓落实。根据本方案要求所各职能股对其所管辖的范围重点排查,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否则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2、突出重点取成效。针对群众反映“黑”运输市场的问题,所各职能股应重点打击,严防流于形式,严防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务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3、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要有稽查安排、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并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土地登记平水和服务能力,根据《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机构,完善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登记业务,强化土地登记技术支撑,全面提高土地登记服务水平,使我县土地登记行为更规范、技术更先进、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切实提高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

  1、一个全县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业务受地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一支熟悉土地登记业务,100%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的土地登记队伍。

  3、一本包括土地登记各项制度、用户办事须知、土地登记流程、审查(核)意见格式模板等内容的土地登记规范手册。

  4、一个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汇总统计便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

  5、一套城乡全覆盖的数字地籍调查成果全面应用、日常更新机制即时保障的技术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机构建设。

  1、土地登记机关符合法定要求。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其他非法定机关不直接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土地登记机构符合业务要求。国土局行政审批科作为全县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土地登记业务由地籍管理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3、土地登记人员适应业务需求。通过培训、考核,确保数量适当,能够满足土地登记业务需求,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相对稳定的土地登记队伍。

  (二)制度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健全。包括: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制度、土地登记内部会审制度、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土地登记过错问责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土地调查登记代理制度等。

  2、土地登记各项制度成册。起草完善、收集整理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并汇编成册,便于日常土地登记中对照使用。

  3、土地登记各项制度落实。通过培训、考核,使用土地登记相关人员对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执行。

  (三)业务建设。

  1、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区分不同土地登记类型,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内容包括“办理依据、申请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核内容、询问笔录、收费标准等,并汇编成土地登记工作人员手册。

  2、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件要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做到办理程序合法,权属认定正确,杜绝发生违规登记或者错误登记的情况。

  4、正确使用土地登记表卡证。土地登记表卡证符合国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正确、规范、无遗漏。

  5、及时整理土地登记档案。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档案编号编写正确,档案存放符合规定,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一致、顺序规范。

  (四)技术支撑。

  1、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现1:10000比例尺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各类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现城乡统一坐标系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全面支撑。

  2、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更新。建立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调查成果及时有效更新,确保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有效保障土地登记办理质量,提高土地登记办理速度。

  3、地籍信息系统平全面升级。对目前使用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升级,实现城乡一体、图属一体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土地登记,系统功能齐全,统计分析准确,数据维护便捷,能满足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的需要。

  4、土地登记电子档案全面完善。能满足土地登记信息查询需要,方便土地登记档案查询。

  (五)服务体系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对外公示。通过国土资源网站、办事大厅触摸屏、用户办事指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和方法公示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

  2、土地登记信息实现查询与共享。通过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发布,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土地登记办理时限实现再提速。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调整人员设备、简化审批程序、再造办事流程,实现土地登记再提速。

  4、土地登记受理设立统一的服务场所。辖区国土所(分局)办事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为土地登记受理服务场所,做到环境整洁、设备齐全,土地登记人员服务热情、办事高效。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单位

  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分两年实施,于20xx年底完成考核。

  20xx年3月底,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5月-20xx年6月,完成城乡1:500数字地籍调查 (先期启动乡镇点所在地) ,建成图属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协助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6月,完成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等10项制度及土地登记标准化业务规范文本初稿起草,7月装订成册。(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7月,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成对往年已经办理土地登记情况的全面检查、整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5月,制定并启用补充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6月,各国土所启用受理凭证,明确办结时限。(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8月,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10月,实现土地登记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所、分局)。

  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变更成果即时更新。(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20xx年一季度,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发布,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加快土地登记受理统一服务场所建设和土地登记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7月,对照《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打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xx年8月,完成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xx年9月中旬,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总结报告》和考核申请,提交市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10月,通过市局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协调,确保我县土地登记规划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统一思想认识。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地籍管理的核心,局属各部门、各国土所(分局)和全体人员要站在保护权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提高土地登记水平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以义不容辞的责任心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部署,深入研究,周密安排,分解落实到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使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市局考核验收。

工作方案 篇3

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工作方案 篇4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根据土房管发〔〕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根据我县粮食主产区和丘陵的地貌特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比率应不低于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的80%。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目标

  - 年将全县90821公顷基本农田的80%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其中年完成50%以上乡镇和50%以上面积, 年全面完成任务。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6月-8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年9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年10月— 年10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年12月对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年12月对 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委、林业局、财政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房管局,由县国土房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中、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各种表格、工作进度、总结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地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负责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管护责任书,按照统一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设立保护碑。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农田质量的监测和保护,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培肥地力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积极推广耕作新技术,保护土壤结构;国土部门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图、表、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完善工作措施。实行农田用途管制。在基本农田“五不准”的基础上,倡导农民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县有领导小组,乡镇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员,户有明白卡。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在永久性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区,大力推进高产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力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

  (五)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安排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遵循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xx〕6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xx〕28号)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岗竞聘、人岗相宜,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的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聘专业技术内部高等级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业绩条件。具体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依次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依次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级至十三级。

  具体设置及数量如下: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专业技术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须严格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申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2.未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仍以原岗位等级按照上一个聘期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直接进入本层级最低岗位的竞聘。

  3.具备正高资格,但综合考核得分排名靠后,可能聘用不到正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副高层级的高等级岗位(五、六级岗位),未申报者,聘用到七级岗位(《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聘期量化考核得分排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规定,对申报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考核原则上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事业部门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校发〔20xx〕27号)执行。综合考核主要以上一个聘期3年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聘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聘任年限内取得业绩为准。分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全校公示。

  (五)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提出各等级岗位拟聘人选,提交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按排名顺序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由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人选。审议通过后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将校委会研究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岗位认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表册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备案后,按照有关程序兑现岗位工资。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合同随本人退休自行终止。

  五、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各环节具体时间详见《中共甘肃省委党校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六、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在校委领导下,由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工作不乱、思想不散,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和日常教学科研智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工作方案 篇6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服务工业企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今年全街道工业各项经济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定于今年五月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难、贷款难、办事难等难点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这一活动,达到机关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解决问题有明显成效,投资环境有明显改善,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促进我街道工业企业快速发展。

  二、服务对象

  街道统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和重大在建工业项目。

  三、参加活动人员

  街道办事处全体班子人员、办事处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

  四、活动内容

  (一)走访一批企业。服务月期间,着重围绕我街道投资环境现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把相关情况及时报服务月活动办公室。

  (二)开展一次法律、政策进企业活动。服务月期间,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的情况和企业的需求,利用税法宣传基地,通过集中宣讲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进企业活动,让企业更多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动态。尤其要针对“两税”合并、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帮助企业释疑解难,敦促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协调解决一批困难和问题。服务月期间,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继续开展街道班子人员联企业活动,深入到企业了解实情,倾听企业呼声,排摸一批企业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增强企业的创业发展信心。通过实际行动,继续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三)促进一批大投资工业项目。服务月期间,要认真排摸一批已批和在谈大投资工业项目,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协调,落实责任,重点跟踪服务。

  (四)评比一批优质服务单位和宣传一批优秀典型。服务月期间,要按照“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的要求,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对街道相关责任部门评议,评选一批优质服务单位。同时,为宣传企业对我街道经济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弘扬和表彰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服务月期间将根据企业在纳税、安排就业、环境保护、创建和谐企业、参与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劳资关系融洽,对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使我街道企业和谐发展。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办事处成立服务企业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王登峰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徐立明任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服务月活动办公室,地点在经贸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服务月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督促和检查、总结和表彰。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服务月活动报道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文化体育)负责组织,要围绕服务月活动主要内容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在《海昌信息》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积极报道先进典型、介绍成功经验,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入企业调研,掌握急难实情。街道班子人员和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询企业对我街道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深入分析我街道投资环境现状,提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四)加强督查推动,务求工作实效。办事处服务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安排1—2次督查和抽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督查结果列入年终街道对各部门工作考核。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8日前)。服务月活动方案的拟定、发文;对企业服务需求进行调研,梳理问题;组建内部工作机构;召开服务月工作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排摸大项目推进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施阶段(5月8日-5月31日)。全面实施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三)总结阶段(6月10日前)。对服务月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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