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文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04 09:37: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6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努力办好让广大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污染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采取源头防范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的方法,重点突出噪声污染管制,创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管制干扰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考点周边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污染源。

  (二)进一步开展污染源排查,探索建立建筑施工、加工制造、文化娱乐、商业活动等行业噪声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限制建筑工地作业时间。中高考期间,环保部门要停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行政审批许可。6月7、8日和6月20、22日,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全面排查潜在污染源。对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考场周围500米以内的在建工地(含土石方)、文化娱乐、商业服务及位于居民区内的生产企业、小型加工制造等行业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开展环保警示教育,提出环保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和噪声超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或停止生产。对在建市政工程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尽快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调整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确保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在第一时间接听电话,网络渠道、来信来访、转办交办等途径的信访案件要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办结。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四)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和考点值班。中高考期间,全市至少组织三次以上的夜间巡查活动,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加工制造等行业的夜间作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存在的噪声污染隐患,对夜间违法生产作业的要责令改正并进行严厉处罚,对噪声超标单位责令整改、处罚或停止生产。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驻守考点,发现影响考试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立刻制止,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职责、噪声违法案件的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环境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对建筑工地、加工制造、文化娱乐等污染源采取发布通告、上门宣传、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等形式贯彻“绿色护考”环保专项行动要求,使企业早知道、早准备、早落实,从源头上控制环境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局宣传信息科、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查处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问题作为当前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落实。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要尽快制定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要求。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加强对影响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污染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处理,不得延误和推诿。

  (四)加强联动,齐抓共管要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迅速与教育、城管、建设、公安交管、市政工程、河道治理等部门沟通衔接,形成有序的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工作方案 篇2

  一、审计范围

  1.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7家(详见附件1);

  2.专项审计1项(详见附件2);

  3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项目抽样审计3项(详见附件3);

  4.审计回访31家(详见附件4)。

  二、审计分工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别按照《暂行规定》确定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审计。

  2.专项审计由监察审计室、财政分局组织人员进行审计。

  3.审计回访工作,按照“谁审计、谁回访”原则,由原负责审计的单位实施回访。

  三、时间安排

  2月将方案报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3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计划开展审计;11月、12月完成审计报告,向工委、管委会汇报结果。

  四、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开发区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法》和《暂行规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通过审计,摸清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资金、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要历史地、客观地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各个审计项目均要明确负责人,完成书面审计报告。

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开展县城基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县“三城同创”要求,特给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促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向区域控制、综合防治转变,以建设“宜居 ”、“生态 ”和“魅力 ”为总体要求,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优化城区燃料结构,取消燃煤,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城区内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和大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

  (一)基本无煤区:县城桃花源大道(北至桃花源大桥,南至红军广场)两侧1蒸吨/小时)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烟尘浓度,以台(座)计算,必须有80%以上的窑炉(锅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七、工作时间及步骤

  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 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基本无煤区内原则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计划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建基本无煤区、巩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一是年11月30日前,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验收申请;二是验收合格后,县环保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局、市政局、经信委、工商局、教委、质监局、 报社、电视台、规划局、钟多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扩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县环保局负责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区建成区面积确定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范围,对创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督促超标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政府对其依法进行搬迁或关停。钟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户生活燃煤的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扩建各项工作,设置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县市政局负责在控制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控制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店堂外燃煤炉具;督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需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烟控区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县质监局负责对烟控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添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审批。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控、降尘措施。县经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督促烟控区范围内的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县教委负责控制区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县电视台、 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创扩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超排违法违规行为的暴光力度。

  (三)督查督办。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是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三城同创”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的建设、巩固和扩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每10天一次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方案 篇4

  在根据以往暑假期间防溺水情况,今年暑假期间,为切实防止我校出现溺水事故,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预防溺水事故的具体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年级、各班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建立家校联系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教育,宣传到位。法制安全处在放假前印发《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和《暑期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各年级、各班组织学生和家长签定《防溺水安全承诺书》,保证《暑期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分发到位。同时,结合本年级、本班实际情况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暑假期间,利用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各班主任、承包教师不定期给学生及家长发送安全教育短信,时刻提醒学生做到“五不准”,增强学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班主任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家访活动,强调学生暑期安全。

  (二)分工明确,层层承包。班主任向年级,年级向法制安全处,法制安全处主任向校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每位年级主任承包六个班级学生,签订学生安全承包责任书,法制安全处留存档案。每天学生向承包教师报安全情况,教师向班主任报安全情况,班主任向年级,年级向法制安全处,最后由法制安全处汇总每天学生安全情况向校长汇报,形成一层抓一层,逐级上报的防溺水工作机制。

  (三)家校联防,确保平安。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各班主任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短信、家访等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使家长在学生离校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扎实,加强督导。成立xx中学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赵xx武xx朱xx

  组员:吕xx郝xx等等

  随时对暑期学生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级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各个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四、应急处置

  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按照《学生防溺水安全预案》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施救并报警求助,通知溺水者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同时逐级上报情况。事故所有情况由领导小组妥善处置,任何个人在事故原因未查清之前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xxxx中学

  20xx年7月2日

工作方案 篇5

  市医疗废物处置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但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环节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现象,存有污染隐患。为防止有害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辖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一级厂企医院、二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结核病、皮肤病防治所、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厂企医务室、卫生所、保健站。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有健全的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构,具体的责任人员和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是否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2、是否有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按规定执行。

  3、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存储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和保存,是否用合格的专用包装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4、是否按《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对医疗垃圾、废弃物等进行严格处理并完善医疗废物登记。

  三、检查时间、形式

  20xx年3月15日至4月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此次检查活动将与今年的医疗机构校验现场检查工作相结合检查院工作相结合,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评估表》(附件1)的标准,检查的结果将做为本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评审标准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医疗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以《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培训为重点,实施全员培训,使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规定,都能够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增强依法管理医疗废物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进行疏理,尽快把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好、落实好。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附件2)的规定,规范地开展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工作,做到不留空间和死角。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好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加强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科学实施考核,及时查纠问题,坚持奖惩分明,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各项措施落在实处。

  (四)各二级医疗机构和已纳入集中处置的乡镇卫生院、厂企医院等一级医疗机构有责任帮助其他中小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处置工作,不得推诿或拒收。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就近的已纳入集中处置管理的医疗机构签订委托处置协议书。

  (五)各单位要设立专项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切实抓出实效。市卫生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指导其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促进医疗废物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向社会公布医疗废物管理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及时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强化工作纪律,保障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根据市县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教职工禁酒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鸡泽一中教职工禁酒工作领导小组,由牛朝阳副校长任组长,赵如何、张现军任副组长,王运强、栗月信、秦瑞华为组员。集中办公地点设在政教处,领导小组定期对教职工违规饮酒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处理。

  二、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邯郸市中小学教师六条禁令》和《鸡泽县中小学教师三条禁令》中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工作日饮酒的有关规定。

  2、坚决杜绝教职工工作日饮酒和酒后上岗。

  三、加强督查:

  学校禁酒工作小组每周安排两次以上集中督查,同时公布禁酒工作举报电话7511696(校长办公室)、7511600(校办公室)、7511630(政教处),随时受理师生检举。

  四、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纪律,工作日饮酒或酒后上岗,造成影响或被督查组查实者,做如下处理:

  1、按照市县文件规定处理到位,进行通报批评、待岗培训等。

  2、除以上处理外,对第一次违规饮酒被查实者,学校罚款500元,记录存档;第二次违规饮酒被查实者,学校罚款1000元,记录存档;第三次违规饮酒被查实者,是管理费列支的予以解聘,是县财政列支的,报县文教体局,调出一中。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6篇】相关文章: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7篇08-17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五篇06-16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八篇03-19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六篇03-17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汇总7篇11-25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十篇06-21

有关宣传工作方案汇总6篇06-17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06-15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九篇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