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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1 09:37: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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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作方案合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工作方案合集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镇基本情况

  镇是依托矿区的开发建设,经省市县政府批准新设立的建制镇,镇区位于民勤县城西部74公里处河(西堡)雅(布赖)公路6667公里段东侧,规划面积6.4平方公里。全镇现有农牧民140户,626人,20xx年人均纯收入4600元,处于全县中上游水平。镇的设立,不仅为镇农牧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了条件,也为湖区贫困劳动力转移开辟了途径,为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镇政府计划在镇区东南片区规划建设移民新村,以此带动镇区建设的发展,集聚人气、繁荣城镇,逐步把移民新村建设成为兼顾生活与生产,集“绿化、住宅、庭院经济、特色经营、清洁能源利用”于一体的富有现代气息的社区。

  二、移民规划

  移民新村规划建设位置位于镇镇区东南部,北起镇区主干道规划四路,南至规划五路,西自规划十一路到规划十三路(其中规划三路和十一路己经建成,路面为沙石路面)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0亩。移民搬迁中,采取牧民就地收缩和湖区沿边沿沙村社群众插花移民相结合的方式,共安置移民100户、400人,其中搬迁湖区移民60户、200人,就地收缩镇牧民60户、200人。今后的生产发展上,一方面充分利用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鼓励和带动劳动力进入矿区企业就业;另一方面依托矿区建设“养殖小区”大力发展以牛、羊、猪、鸡为重点的畜牧业,形成移民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同时,为矿区和镇区提供后勤保障。对搬迁户原承包地和机井,由原籍乡(镇)政府收回进行退耕封育和实施关闭,搬迁户要及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按迁入地所属行政区划接受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两头种地和土地转包现象。

  三、建设内容

  1住宅建设:其模式为楼房式平房,院落整体占地640平方米(18米×40米)其特点是平面整洁,卫生效果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效果。前院为三室两厅住宅,包括卧室三间,厨房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间,前墙前为瓷砖贴面,窗户为单层铝合金,其占地面积为188.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1平方米;中院以储藏空间为主,主要有粮仓、炭房等,其占地面积为196.2平方米;后院供畜禽饲养之用,其占地面积为166.7平方米。配套修建前院铁栅栏式围墙24米,前街门为铁艺大门。

  2住宅区街道建设:住宅区完成宽14米、长1.2公里的油路铺设工程,住宅区大街两侧、房屋前2米处安装道牙砖。

  4电力建设:结合镇区电力线路架设工程,完成移民新村高压线路架设工程,并配套完成通电入户工程。

  4通水入户工程建设:依托镇区供排水项目,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

  6暖棚建设:每户后院修建暖棚羊舍6间、100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镇移民新村建设共需资金846.2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20万元,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66.92万元,群众自筹668.4万元。

  1住宅建设按照楼房式平房修建100户移民住宅共需资金694.4万元(户均6.944万元,其中项目投资2万元,群众自筹4.944万元,共需项目投资200万元,群众自筹494.4万元)其中:新建移民住宅100户,每户需6.944万元(其中每户住房面积111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480元,计6.428万元;每户修建铁栅栏式围墙24米,每米造价160元,计0.446万元;铁艺前街门需0.2万元;垫房屋地基每户需0.06万元)

  2住宅区街道建设:共需资金28.92万元,其中:1.2公里的油路铺设工程需19.2万元(公路局整合资金)

  住宅区大街两侧安装道牙砖4600米需9.72万元(城建局整合资金)

  4电力建设:移民新村高低压线路架设和通电入户工程共需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

  4通水入户工程: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需资金18万元(水务局整合资金)

  6暖棚建设:每座暖棚需资金1.86万元(其中畜牧局整合项目资金0.1万元,群众自筹1.76万元)100户共需资金186万元(其中畜牧局整合项目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176万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镇移民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局、城建局、劳动局、镇、西渠镇、东湖镇、收成乡、乡为成员单位。扶贫办负责移民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住宅建设的修建工程和验收等工作,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保障移民搬迁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城建局负责设计符合民勤实际、突出特色的房屋类型并配合镇完成住宅建设的招标工作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交通局、城建局、林业局配合做好住宅区大街工程的实施;教育局负责做好搬迁学生的转学工作;电力局负责高低压线路的架设和通电入户工程的实施;水务局负责自来水入户工程的实施;畜牧局负责暖棚圈舍修建的技术指导;国土局负责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的土地确权划拨等问题;民政局负责抓好移民新村组的建制工作;镇负责就地收缩移民户的宣传发动和人员的确定以及搬迁户住宅建设押金的收取工作;西渠、东湖、收成、四乡(镇)负责湖区插花移民的宣传和组织发动以及搬迁户住宅建设的押金收取工作,同时做好退出土地的治理工作。

  2、营造良好氛围。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到移民搬迁工程的重要性,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加力造势,使移民搬迁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围绕镇移民新村建设,精心策划、制作好专题节目,及时跟踪报道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

  3、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凡迁往移民新村定居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其农村户口一律转为非农户口,全部纳入城市地保范围,由民政局每月发放140元城市低保金;二是每户由劳动局安排一个期限为一年的零就业”家庭公益性岗位(按照政策,每月420元)三是由劳动局、管委会负责对搬迁户中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每户至少推荐1人到矿区就业,并督促签订长期用工合同;四是移民及其子女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

工作方案 篇2

  “在师院想正常地生活,必须要用五张卡,饭卡,饮水卡,热水卡,图书馆卡,加上自来水水卡,一样都不能缺”,“图书馆借书要双卡双待,现在在宿舍用水也要双卡双待了……”这些都是学生对于宿舍实行自来水用卡之后普遍的反应。在听取同学对水卡的反应后,舆情社大概总结出了这样的几种观点:

  一、水卡的定额太少。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后勤部的规定,每个宿舍都发一张具有面额40吨的水卡,超出的部分需要学生自己付钱买水。对此同学普遍认为这个定额太少了,认为这根本不符合现实。一个宿舍有八个人,平均每人每个学期就只有5.7吨水,再平均下来每人每月只有1.1吨水。而一个家庭3个人一个月的用水量就10吨水。因此,对于自来水卡的定额,同学们普遍表示不满意。

  二、水卡的定额过于死。目前学校对学生宿舍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学生们在定额以内的用电量,由学校单方面出钱,超用则要学生自己付钱买水。每个学期的用水量则为一个宿舍40吨水。对此,同学普遍认为这个定额过死,毫无弹性可言。比如学生宿舍夏天的用水量要比冬天的用水量要大,因此希望学校能够做到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用水的定额。

  三、学校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对出现问题进行维修。对于宿舍设备维护,由于学校维修部门人才紧缺,对于修水修电的问题都是请派遣工。这就导致了这些派遣工在工作中缺乏自觉性、负责任性,甚至在后勤服务工作中时常出现松懈现象,不能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自从实行自来水限制之后,有的同学就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若是宿舍的水龙头坏了,水哗啦啦的流,维修部门的人员很迟才来宿舍进行维护。那么多出来的水是否是要本宿舍的人出钱?

  其实,对于限水这问题,在外省的学校看来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在“节能节水”被列入了十二五规划中以后,很多学校都已经制定并实施学生用水、用电限额指标,计量收费。而且长期以来,师范学院宿舍用水都处于免费状态,但正因为没有限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不少学生用完卫生间后冲水时间很长,洗手不关紧水龙头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对于学校制定限水也是有它的.合理之处。

  结合同学们的意见,本着节约用水的理念,为了更好的解决同学们的困惑,对此向学校提出这样的一些建议:

  一、在学校方面,学校应该了解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平均用水量,并对未来有个长远的规划,科学合理地设定学生定额用水量,并且这个定额用水量必须要具有弹性。此外,学校还应该多与学生进行沟通,对于设定的用水量要与日常家庭用水量做清晰的比较,让学生对于定额用水量有个清晰的理解,理解学校,减少抱怨。

  二、在宿舍后勤管理方面,应建立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学生通过网络及时、准确传递宿舍的相关信息。并且学校要经常了解学生宿舍用水问题,准确的掌握学生的用水水平,及时对学生用水问题进行检修。宿舍阿姨应该及时解决同学们的停水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员去维修,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

  三、开展主题班会。应在全校的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节水小诀窍大家说”等主题班会,在班会的过程中让学生们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真正做到节约用水,从而形成人人都节约用水,珍惜身边的资源的良好行为习惯。

工作方案 篇3

  一、总量目标

  年全县各行业蔡旗断面和井口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3.74亿立方米,折算到出库井口水量为3.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29亿立方米,地下水1.22亿立方米红崖山灌区8900万立方米,环河灌区1868万立方米,昌宁灌区1422万立方米)各灌区控制用水总量。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人均公平享有水资源原则。全县用水总量控制以出库和井口计量为准,乡、村、社水量分配以斗口和井口计量为准。

  二)坚持基本用水优先、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生态和城乡生活用水、公平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尽可能满足工业发展用水、协调分配其它生态用水。

  三)坚持下管一级、逐级分配的原则。水量由县政府分配到乡镇,乡镇再结合各自实际分配到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协会将水权分配管理到各农户、机井和轮次。

  四)坚持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分配原则。可供的地表水优先配置,红崖山灌区除大田滴灌和日光温室实施区的生育期苗灌不配置地表水外,其它区域优先安排地表水。当地表水达不到配水计划时,用水户按程序提出申请,以地下水进行置换;当地表水满足时,不愿浇灌地表水的所配地表水从配水总量中予以扣除,不再增配地下水。

  五)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管辖区内节约的水量,可依照《县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可跨乡镇、跨行业进行交易,促进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三、分配办法

  一)农田灌溉用水量分配。依据各乡镇和村社确认的种地人口,人均按2.5亩核定农田灌溉配水面积。依据《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各灌区的配水定额,年全县斗口井口平均配水定额确定为415立方米/亩(各灌区配水定额2

  二)基本生态用水量分配。基本生态用水按人均农田配水面积的15%配置,其中10%用于农田林网灌溉,5%用于县、乡生态建设预留水量。基本生态配水定额为160立方米/亩。

  三)生活及畜禽用水量分配。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按实际居住人口计,配水定额75升/人天;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按调查统计的实有人口计,配水定额50升/人天,畜禽用水按农村生活定额的2倍配置。

  四)工业用水量分配。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万元产值配水定额为73立方米中小企业工业用水的配置,由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工业企业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分配。

  四、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水资源分配方案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负责农业用水配置与管理;建设局负责县城机关单位和居民生活用水配置与管理;工信局负责全县中小型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配置与管理。同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在水权落实过程中违规和不执行水权配置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巩固水权制度改革的成果。

  二)全力调整结构,提高用水效益。按照县上实施“2311农业结构大调整计划的要求,农牧部门要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适时指导各乡镇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进以水定结构、以水定布局和以水定规模的结构调整模式。各乡镇要在维护好已建渠灌、管灌、滴灌等灌溉设施和设备的基础上,具体抓好结构调整计划的落实工作。各农民用水者协会要积极做好以水定植、以水调结构的协调工作,做好以地表水灌溉为主、地下水灌溉为辅的用水调度计划。农牧、水务、农机部门要把农民节水技术培训作为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适时指导群众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益。

  三)规范用水程序,强化过程控制。全县各灌区统一实行用水计划申请制度。用水程序为:用水户提出申请→协会核对加注意见→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复→水管单位确认后出售水票和刷卡充值→取水。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将水权逐级分配下达,指导用水户拟定作物种植计划,年3月10日前将水权细化分解到机井、作物和轮次,填写轮次水量确认表。同时,要在作物轮次用水期间实行用水旬报和月报统计制度,以张榜公示、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将逐轮次水量使用情况向用水户进行告知,实行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严格的过程性控制。

  四)加强动态考核,严格执法监督。县上成立的水权落实工作督查组,要逐月对各乡镇和各灌区的水权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到各乡镇的年终考核中,加强对各乡镇水权落实的管理和考核。各乡镇和各灌区要严格落实县上制定出台的智能化计量设施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取水和破坏智能化设施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智能化设施和违规取水的行为,通过严格水政执法,有效保证取用水程序规范。

  五)深化水权改革,提高节水意识。深化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全面提高群众的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差别水价改革,促使水资源由低效益向高效益利用转移,实现水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目标;通过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农民公平利用水资源的前提下,调动自主节水和自律节水的积极性,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打好坚实基础。

  六)强化科学调度,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落实以地表水灌溉为主、地下水灌溉为辅的灌溉模式。采取地表水、地下水灵活调度措施,根据上游地表水来水情况,随时配置并供给地表水进行灌溉。同时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有效增加降雨量,建立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大力推广科学合理的灌溉制度和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继续推行“一亩一轮次节约一度电”计划,科学安排灌溉轮次间隔时间和水量,使每眼机井每轮次节电节水量落实到作物灌溉期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地下水利用率。

  七)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参与管理。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水电、公安、司法等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通过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合力,及时调解水事纠纷和矛盾,严格落实水电共管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会各项制度,明确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职能职责,按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将协会负责人员的工资报酬与工作任务挂钩,通过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协会的参与式管理作用。

工作方案 篇4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5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 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