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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07 11:18:4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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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工作方案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工作方案10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通过大力整治,推动全县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和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整治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造、修理企业。

  整治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等安全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船台负责人以及船台与工段、工段与班组直至操作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好出租船台的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各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船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按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督促企业科学规划生产场所,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用电、电气、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定期检测检验各类特种设备,定点、定置存放各类设备和物资;加大劳动保护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温作业、起吊作业和合拢作业及船舶下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台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工人转岗,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督促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现状,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船舶修造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和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对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时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落实并进行记录。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市安委办牵头,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专家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企业完成整改及安全评估的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船舶整治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针对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切实提高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在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报送县安委办。

  (二)明确分工。县经贸局负责对船舶修造行业生产秩序整治,牵头把关船舶修造企业及项目的准入条件。县经贸局和安监局共同做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县安监局同时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船舶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负责渔船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对每一家船舶修造企业隐患的整改,都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共同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同时,要通过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

工作方案 篇2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省委办公厅《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豫办〔20xx〕3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宛办〔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以下简称“四督四查”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对我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群众的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改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甸铺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四督”

  1.以教育强监督。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实教育,才能强化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加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工作,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着重开展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针对镇和村组干部的特点分类施教,特别是对初次进入镇领导班子和初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的,要优先培训。要重点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镇、进农村,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设施,通过标语、广播、村报、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以公开促监督。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促进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镇每年要确定公开目录,依托公开栏、电子屏、公开网站等载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开;积极推进所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明确程序、纪律和时限;加大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和处置情况的公开力度,凡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的事项要全部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要随时公开。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其它要求在事前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事项,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项目实施结束后,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干部权力运行。各部门要将公示等情况及时向镇纪检委备案。

  3.以明责严监督。明责是关键,只有镇村及镇直各部门责任明,才能做到监督严。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乡镇是关键,村组是重点。镇党委要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领导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措施、工程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民生措施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资金款项落实到位。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村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

  4.以制度保监督。制度是保证,只有制度完备,才能保证监督。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政所、审计站、农办等职能部门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也要协助镇党委、政府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廉洁运行。

  (二)深入进行“四查”

  1.普遍督查。镇党委、纪委要重点督查村支委、党组织,职能部门班子及其成员在基层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是否有力,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是否畅通,是否及时通过信访窗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等机构和机制,受理和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通过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公开;财经制度是否规范,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进行标准化建设;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等职能部门在基层“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发放、农村集体财务规范方面,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重点检查。镇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本年度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镇纪委备案。职能部门所确定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事项,一并报镇纪委备案。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镇纪委负责对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以及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源线索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和严重违纪行为的,要倒查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3.专项巡查。镇纪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村两委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并对巡查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事前监督,关口前移。在巡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问题,将查究涉事一把手的责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巡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4.及时调查。镇纪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媒体披露,以及工作督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和相关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回应社会关切,并充分利用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镇纪委组织实施,镇直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委要协助镇党委、政府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镇纪委成员分别联系各村,指导并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村和镇直单位,由镇党委或镇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镇纪委每月统计上报本地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典型问题。对一个季度内无情况通报、无典型问题、无人员处理的村,镇纪委进行重点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学校将大力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言行,促进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学生处、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学院学生工作的量化评比,学生处制定了《吉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吉林农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吉林农业大学学生上课出勤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农业大学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管理评比办法(试行)》、《吉林农业大学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办法(试行)》、《吉林农业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各项评比活动。

  二、工作步骤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学校对各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检,重点检查学生上课、精神文明、早操和日常行为等。自查要有记录、有措施、有总结。各学院根据自检自查、抽查结果,查找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严肃处理,使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促进我校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学校抽查

  学生处将成立两个层面的各专项检查组,即由学生处、团委、辅导员组成的第一层面检查组和由校、院学生会代表组成的第二层面检查组。第一检查组对各学院学生的上课、校园精神文明、早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寝室卫生每周进行抽查,第二检查组坚持每天查课、查操、查精神文明制度及每周检查内务卫生制度。学生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每两周向全校公布一次。

  (三)考核评比

  学生处将根据各项检查的总成绩对各学院进行评比,每两周公布一次评比排名情况,年终进行汇总评比,评比结果计入各学院当年学生工作考核成绩。年底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排出名次,与学院学生工作经费挂钩,并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三、几点要求

  1、思想重视、动员到位。

  各学院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这是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必要手段;是展示学院学生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开展好迎评促建工作和推进全校学生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的重要措施。要逐层做好学生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应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让学生认识到文明言行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使学生了解、认可、配合学校的管理,并把学校的要求真正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2、专项检查、专人负责。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各专项检查小组,明确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各项检查工作都要有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其各负其责。各专项检查小组要坚持每天检查,对学生言行进行督促、引导,要把检查和教育结合起来,达到管理育人的真正目的。

  3、措施到位,及时整改。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相应方案,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没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经常旷课、旷操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严肃批评、加强督促,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 篇6

  为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镇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即日起开展常期性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保稳定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民力,调动全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巡逻,不断提高全民治安防范意识,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镇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持续明显好转,努力提升全镇公众安全感指数进一步上升。

  二、工作原则

  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要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整体指挥,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则的原则;

  2、坚持严格管理,发挥派出所、驻村警务室、治安巡逻队主力军作用的原则;

  3、坚持全面控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的原则;

  4、坚持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搞好群防群治的原则。

  三、工作方案

  (一)强化领导,加强全镇的治安巡逻。

  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巡逻,织牢防控网络。

  1、积极组织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派出所干警和专职巡防员参加社会治安巡逻防控

  每天参与巡防的人员不少于5人,参加巡防的在职党员、干部、干警和巡防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集中后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巡逻路线,带队徒步巡逻,并做好巡逻日记。

  2、发挥村级治安巡逻队的作用

  各村要健全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综治室主任为主,村干部、民兵等共同参与的不少于五人的巡逻队。在驻村警务室、巡防队的指导下,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活动,充分调动村民自防自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和增强村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所有参加巡逻的人员执行巡逻任务时要在规定时段内签到,并统一配带“治安员”袖标。

  3、加强单位内部保卫巡防

  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农行、信用社、供电所等重点单位要加强内部保卫组织建设,要组建由本单位职工或治安保卫人员组成的保卫巡逻队,落实好单位的内部财务、物资等重点部位综合防盗防抢措施;实行门前包干,对本单位周边地区100米范围内实施必要监控防范,确保本单位门前无违法犯罪发生,确保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模范

  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是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严峻形势和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治安巡逻工作中来,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运用广播、宣传材料、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平安”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全镇居民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增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的参与性。

  (三)精心组织,通力配合

  各村、各单位要突出巡防和治安保卫重点,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合理安排,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巡防合力,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责任落实

  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治安巡罗期间出现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村、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出现突发事故时不到位或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后果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方案 篇7

  一、抓组织,加强领导,为保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局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严格按照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于年初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局长专门分管保密工作,配备1名干部专门承办日常保密工作。我局坚持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全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办公室和责任人,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抓宣传,强化教育,树立“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

  我局认真拟定保密法制教育的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知识纳入职工的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职工学习保密知识和上级有关保密的文件精神,积极选派保密干部参加市县组织的保密知识培训,时刻提醒职工注意各项工作的保密性,尤其是全县干部人事方面的保密工作。同时,落实好工作经费,以保证有关保密书籍的订阅和保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以“学刊用刊”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职工撰写保密工作信息、研讨文章,强化职工的保密意识,树立起“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抓管理,推动工作,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保安全,保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保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人手一份,随时督促职工对各项工作的保密,对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做好本单位涉密文件和资料的批阅、上交,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密资料的出境审批手续,规范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对外宣传和新闻出版保密工作,对市、县的涉密涉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定做到严格保密。

  (四)专职保密干部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规范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定密准确率达95%以上,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与因特网完全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内、外网分网处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抓好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报送年初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定密工作年报表,认真完成县委保密办部署的专项保密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专题报告。同时,抓好保密信息的投稿工作,及时地反映我局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由于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我局的保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没有出现泄密事件和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的安全、稳定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正视自己的成绩和不足,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推动我局的保密工作上台阶。

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卫计系统省级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县城管委《县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卫计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创建工作,真抓实干,强化落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院容卫生整洁、交通秩序井然

  院内环境干净整洁,地面清洁卫生无痰迹,墙面无乱贴乱画、小广告,路面硬化无破损,窗明几净,病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蛛网灰尘,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裸露存放,卫生间无异味,医疗废物严格、规范处置,严禁随意丢弃。院内电线、网络等强弱电无裸露,无私拉乱接,院内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立围挡。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做到院内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门诊挂号、收费、取药等各流程井然有序,门诊大厅有预检分诊处,在预检的同时管理好就诊秩序。院内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停车区标识明显,停放整齐有序,院门前禁止停放闲杂车辆,车辆出入通畅、便利,营造优良的就医环境。

  (二)医务人员服务文明规范

  1.精神饱满、微笑自然、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2.征求患者意见或与患者对话时态度要诚恳,向患者解释时要耐心、仔细。

  3.要随时注意患者思想情绪变化信赖、尊重、理解患者,多作解释、说明、安慰工作,对思想负担较重或拒绝治疗的病人要及时逐级汇报。

  4.患者如有不礼貌言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不得与患者争辩、吵架或以斥责的口吻对待患者,应冷静、理智、克制地向患者讲清道理,必要时提请领导出面解决。

  5.工作中有差错时,需向患者道歉并及时纠正及时逐级汇报。

  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及时回复群众投诉举报,并予以妥善处置,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

  (三)安全防范体系完善

  一是组织制度建设,在规范安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现警医联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是人防队伍建设,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夜间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尤其是医院重点部位,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三是物防系统建设,防护器械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备的配备齐全。包括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是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长效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措施,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把各项任务传递到每个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本院的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优秀管理城市、建设优美人居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院关心、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医院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记录。县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督查通报,对创建工作不力、院内环境脏乱差、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并实行创建工作一票否决制。

工作方案 篇9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工作方案 篇10

  今年我院录取新生85名,将于9月1-2日报到,为切实做好20xx级新生进校报到工作,本着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原则,精心组织,热情服务,使迎新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围绕学校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体育学院新生接待、资格审查及入学教育等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体育学院学院迎新及入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工作时间、地点及内容

  1、8月31日上午迎新接待站布置到位。8月31日至9月2日三天接待(晚上到12点半)。8月31日前完成迎新展板、新生明白卡、学生档案卡片、住宿证、临时校园一卡通、20xx级新生接待人员挑选及培训等工作,由郭建鹏负责。

  2、8月31日下午至9月2日,新生报到。

  接待站地点:1号教学楼一层走廊

  接待人员:xx学生会

  主要工作:1、填写面试通知单;2、办理生源地手续;3、发放明白卡。

  人员:李强

  三、面试环节

  面试地点:体育馆一楼

  面试时间:9月1日至2日正常工作时间

  参加人员:xx(实习生)

  人员分工:

  (1)、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档案等材料到体育学院报到面试,如实填写《安康学院20xx级新生面试单》,一联学院留存,一联交给学生用于缴费;同时要求学生本人在《安康学院20xx级新生报到注册薄》签字确认(未签字视为未报到),新生报到结束后及时将《安康学院20xx级新生报到注册薄》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负责人:刘xx(实习生)

  (2)、收取学生录取通知书,统一交给本学院负责扫码注册工作人员,扫码注册工作人员按照《安康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新生报到录入操作指南》,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条形码进行新生报到注册;录取通知书收齐后按专业名称排序统一移交给学工部。

  为及时掌握新生报到注册人数,学院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集中进行一次扫描录取通知书工作。

  负责人:刘xx

  (3)、如有新生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及时告知教务处,并按照《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xx〕148号)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负责人:郭建鹏

  (4)、党团关系接收。负责人:郭建鹏

  (5)、办理住宿、填写报道材料清单。

  负责人:郝晨雅

  四、9月3日至9月14日集中军训。

  9月3日上午8点在体育馆一楼召开新生与学院管理干部见面会,新生班学生及全体管理干部准时参加;10点与教官见面,整队。

  五、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及时间安排

  xx

  六、工作要求

  1、辅导员在安排熟悉学生时,要组织适当的集中时间与学生交流。

  2、学院管理干部要在新生报到的晚上时间到学生宿舍看望学生(具体排班另行通知),及时了解和解决问题。

  3、迎新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到细心工作,耐心解释,热心服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4、辅导员择机安排新生填写相关表格、核对新生档案及本人信息、指定临时负责人等工作,要把时间充分利用好,严格要求,保证“起好头,开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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