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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13 15:39:0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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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作方案集合六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工作方案集合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切实统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1日,在全镇范围内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结合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坚持镇政府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编,落实消防规划期内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全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工作阶段,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从20xx年8月10日至9月1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8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摸底自查(20xx年8月14日至20xx年8月19日)。

  各单位要建立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本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摸底自查工作。摸清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底数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

  (三)跟踪整改(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单位要通过摸底自查,充分收集相应工作资料,建立台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剖析,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和推进进度,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将于8月下旬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集中总结(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1日)。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形成专题报告。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力求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规划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完成编制、修编消防规划任务,是否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编消防规划。

  (二)检查核定本地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摸清应建数、实有数、完好数,确定欠账数,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检查核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推动发展任务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时间、任务、职责三落实。

  (二)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工作质量。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此次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自查工作,并研究具体推进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以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2

各位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

  今年,我院xx届毕业证书、档案等相关材料仍由院学生处统一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遵照省教育厅有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会议决定,特制定此方案以方便同学们来校办理。

  一、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

  xx年参与毕业生资格审查共有学生2737人。其中,xx届毕业生2707人;xx、xx、xx三届需审核共30人。经审查:实际符合颁发毕业证书学生2687人,具体如下:

  1、xx届毕业生不合格课程达四门以上含四门的学生23人,不能正常毕业,办理结业证书,不办理毕业证书和派遣证。

  2、xx届毕业生符合撤销处分学生93人,正常办理毕业证书;未撤销处分学生75人,不能办理毕业证书;派遣证等其它证书正常发放。

  3、xx届毕业生没有就业不诚信现象。

  二、xx届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请同学们参照《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xx届毕业生鉴定工作办事指南》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到校办理毕业手续。毕业证书包括:⑴毕业证、⑵档案、⑶报到证、⑷户籍迁移证、⑸、技能证、⑺组织关系证明函等,具体流程是:

  1、时间:

  ⑴、7月17日(星期六):管理工程系、市政工程系;

  ⑵、7月18日(星期日):水利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⑶、7月19日(星期一):建筑工程系、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⑷、7月20日(星期二):电子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

  2、地点:学院素质教育中心楼。

  3、发证:

  ⑴、凡是已办理并上交《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xx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的毕业生直接到学院素质教育楼一楼大厅办理手续即可;

  ⑵、因涉及相关费用或《清单》未清结的毕业生需补办好手续再到学院素质教育楼一楼大厅领取证书,补办点:

  ①补交学费请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②还、赔图书请到图书馆二楼;

  ③还、赔教学仪器请到电教中心楼四楼;

  ④还、赔学生公寓物品请到学生公寓四号楼103室;

  ⑤组织关系转办请到行政楼三楼。

  ⑶、人事代理:

  今年,国家就业政策有所整调,大部分毕业生报到证发回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若有毕业生想把档案、户籍等托管省、市人才中心,需主动与省、市人才中心面议洽订。我院委托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服务中心到校为同学们服务,届时请同学们咨询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在办理手续前,认真阅读《二○一○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方案》,了解办理程序和方法,避免天热急燥上火;我们中午不休息,尽可能满足同学们的要求,顺利清结。

  2、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办理,若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办理或存有其它想法,请及时与我们说明,以便我们做好准备,帮助解决。联系电话:

  3、毕业证书及档案等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确需代领应由辅导员办理代领手续。

  4、市区通往我院的合马路正在修建高架桥,公交不畅,来往不便,请同学们予以谅解。发证点设有休息饮水处,希望同学们支持我们工作。

  院学生处

  xx年七月十四日

工作方案 篇3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深入开展,倡导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远离烟草危害,减少因吸烟印发的各种疾病的发生,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德江县20xx年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x爱卫发〔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积极推进控制吸烟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拒绝、控制吸烟,促进干部职工健康生活素养,逐步降低吸烟和吸烟量,提升干部职工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巩固控烟取得的成果。

  二、目标任务

  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禁烟。全镇所有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行政机关率先实施禁烟,禁止各类烟草广告、促销等活动。镇卫生院建立戒烟门诊,安排专职劝烟人员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知识,为吸烟人员提供戒烟服务。通过开展控烟活动,提高全民控烟意识,自觉抵制烟草,有效降低吸烟率,努力创造无烟环境。

  二、禁烟区域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为无烟区,且不设室内吸烟区,镇卫生院各科室、病房、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幼儿园室内外活动区域,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内外区域,机关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卫生间、走廊等均为禁烟区域。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全面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危害,尤其是对女性和儿童的健康危害,个体烟草零售店,要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宣传标识,取缔烟草宣传广告。各部门办公室不得摆放烟灰缸,不向客人敬烟。各办事窗口要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吸烟对人体危害的宣传内容。各部门要落实控烟检查人员,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

  (二)卫生、教育系统和行政机关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镇卫生院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带头控烟先锋模范作用,要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人员提供戒服务,争创无烟医院。

  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学校控烟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为学校控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要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争创无烟中小学、幼儿园。

  各部门要以身作则,优化政府机关人文环境,树立窗口良好形象,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不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吸烟。各部门要制定控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控烟工作,设置明显禁烟标志,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三)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宣传活动。

  各部门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发放控烟漫画吸烟有害宣传资料、禁烟标识、禁烟标志、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公益性广告等宣传控烟知识。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我镇控烟工作,确保控烟顺利开展,全面完成控烟工作任务,决定成立xx镇控烟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xx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肖xx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冉xx 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杨xx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

  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杨智院长任办公室主任,杜朝军副院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文忠、董芹、冯勇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控烟工作,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职劝烟工作人员负责控烟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健全控烟工作制度,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强化控烟管理,完善工作措施,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控烟工作不重视、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对控烟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追踪报道,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做法,对控烟积极的干部职工进行表彰。

  (三)镇创建办要做好控烟工作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卫生、教育、宣传等部门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居民抵制烟草、主动戒烟,劝阻吸烟,切实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做好信息核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严格质量安全检测。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工作方案 篇6

  在全市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为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本人在认真学习理论,对照自己工作和思想作风各方面,在深刻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作风整顿的目标要求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先进的理论思想为指导,结合教师工作特点,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

  二、整顿的具体措施和时限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重点、发言有质量、学后有心得”,同时,还要利用业余时间,注重联系实际学、根据需要学、围绕工作学、盯住问题学,自觉运用理论知识去认识、解释和分析工作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增强自己的政治素养。

  整改时限:长期

  (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各种类型培训学习,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把业务学深学透。学用结合,

  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整改时限:三个月

  (三)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强化进取意识,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迎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豪情壮志和责任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整改时限:一个月

  (四)牢记党的服务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坚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整改时限:长期

  (五)注重自身修养,树立务实形象和清廉形象。在形象上要自重,对消极腐朽的东西,见微知着,防微杜渐,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在思想上要自省,做到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忠诚踏实,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在纪律上要自警,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以高标准为

  目标,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克己自律;在工作上要自励,做到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努力成为思考型和创新型的干部。

  整改时限:一个月

  总之,我将抓住这次整改活动的机遇,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在广大师生的大力帮助下,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使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纪律表现上都有明显进步,努力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