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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06 12:43:2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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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计划集锦五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工作计划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法工作计划集锦五篇

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县安监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县安监局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到100%,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达到100%。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安监局机关编制11人,实际43人(在岗),20xx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32人(包括8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的100%。具体配置情况见《附件1》。

  (一) 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000个工作日。

  (二) 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752个工作日。

  (三) 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为2662个工作日。

  (四) 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为2586工作日,实际执法检查为1630工作日按闭环执法检查和复查,20xx年,需要加班674个工作日,才可以保证监管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3》。

  三、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20xx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8家(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根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我局监管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0家、二级8家、三级50家,未进行(达到)安全标准评定三级的41家。按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以及暂行办法中“对二级以上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三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不达三级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监管规定,结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除上级规定外,对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细化。

  1、对监管的煤矿生产、建设企业现场执法检查5次,停工停建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安全科、巡查组、行业管理科、规划科

  2、对监管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尾矿库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停工停产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非煤科

  3、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4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危化科

  4、对监管的冶金、民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八大行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综合科

  5、对监管的煤炭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

  责任科室:票证科

  6、对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民爆企业执法检查1次。

  责任科室:执法科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执法检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以及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执法检查要求:

  (1)对列入计划执法的单位由局各科室、队负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检查和复查工作;

  (2)各科室、队要将全年监管执法计划按月进行分解,按月排定检查单;

  (3)执法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监管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执法检查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4)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

  (5)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6)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五、行政许可审批

  我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有: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资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改建扩建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等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建筑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重大危险源核销。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组织乡、镇(区)安监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2、组织全县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培(复)训、换证申报工作;组织对一般从业人员按行业分类分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4、组织局机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申报工作。

  责任科室:驻企安检员管理科、培训中心、办公室、执法科、相关科室配合

  七、综合监管事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重点决策和部署,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

  2、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安、消防、建筑、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农机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5、履行县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安委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八、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伤亡事故进行救援,年内组织1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对20xx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法定成员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对监管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2、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职业卫生科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执法科

  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科室:培训中心

  5、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按行业分类开展检查

  (三)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1、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要专题报告;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安监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报工作

  1、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五)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六)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九、保障措施

  1、依法严格行政许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搞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年初“两节”、高温期间、汛期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煤矿、煤炭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并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三落实”,隐患整改率达100%。

  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进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按期答复率达100%。

  5、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科室,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处罚,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7、继续认真做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委托执法新思路、新模式,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8、围绕省、市、县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及时安排、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服务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科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科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乡镇(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通过公正执法、合理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xx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安全事故0发生,在年终检查考核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委、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重大特大事故为零,确保死亡人数为零。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一岗双责”,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排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具体工作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与奖罚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季工作,讨论部署安排下季工作,以及相关事宜。每月对监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

  2、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各监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各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该月报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台账》《重大危险源记录台账》等一系列台账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此项法律的内涵,并依法指导和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领导小组计划每年组织两次学习,上半年五月份一次,下半年十月份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聘请市消防队、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以“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监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加大节假日对监管单位的检查力度,务必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5、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各项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校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综治等各项工作。

  学校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安全发展学校”等四合一安全创建活动,做好教委办安全平评定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上下楼梯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为重点,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校师生创建良好的文明育人环境和校园安全环境,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管理无疏漏、无盲区,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2.健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考核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履行各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同时承担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都要抓,人人都要管”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寻找身边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教育。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月”、 “‘ 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每天一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寻求安全教育载体,拓宽安全教育工作思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深化演练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应急演练。

  四、时间安排

  一月份:

  1、做好20xx年“元旦”“ 春节”干部值班保卫工作

  2、发放“寒假告家长的一封信”

  3、班主任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4、安排春节值班保卫工作

  5、与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校领导安全自查

  3、、开学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查,“学生安全责任书”

  三月份:

  1、班主任常规安全教育

  2、校园安全检查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4、小结第一季度安全工作

  四月份:

  1、道路交通、饮食安全教育

  2、学生实践课期间的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自查

  五月份:

  1、“五一”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2、“防灾减灾”相关活动

  3、安排安全月相关工作

  4、防溺水及饮食相关内容的教育

  六月份:

  1、“安全生产月“相活动

  2、第二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20xx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4、暑假安全教育

  七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八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暑期领导安全工作自查

  九月份:

  1、开学首次安全检查,集中安全教育

  2、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第三季度安全教育小结

  十月份:

  1、国庆长假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

  十一月份:

  1、“‘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2、防火、防煤烟、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十二月份:

  1、冬季交通安全教育

  2、第四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全年工作总结

执法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和谐城管”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市容市貌整治为主线,以查违拆违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使我县城管执法各项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大城管工作体系建设

  以“管理好滨江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推进大城管工作体系建设。一是建议构建实质性“大城管”格局,借鉴兄弟市、县的先进做法,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管理权与行政执法权集中,避免交叉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充分发挥城管委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作用,明晰城管委职能部门权责,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三是积极促成“一级政府(县)、二级管理(县、乡镇)、三级网络(县、乡镇、居村委会)”管理框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管理格局。

  二、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

  1.积极推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20xx年,我县对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进行了考察,形成了专题报告。20xx年我们将积极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2.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自推行“差别化”管理以来,小商小贩经营得到了有效规范,既方便了市民生活,又减少了矛盾纠纷,城区秩序井然。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质效,我们将在20xx年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

  3.进一步探索市场化管理。在清扫保洁清运、停车管理等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条件有步骤地将“牛皮癣”治理、户外广告等城市事务性作业逐步推向市场。

  三、全面完成渗滤液升级处理工程

  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处理工程在今年年初已通过省发改委专家组的项目设计评审,并于5月17日批复同意了初步设计(川发改环资[20xx]571号),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已入场。我们将加快该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xx年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打造城市管理亮点

  1.打造夜市经营亮点。在红色经典广场向大桥方向打造夜市集中经营区,取缔城区零散夜市,全面打造滨江夜市亮点。

  2.打造广告美化亮点。统一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店招门楣的规划设计,合理布局,使店招门楣标准化、统一化,户外广告更加美化、亮化。

  五、三点建议

  1.编制城市业态规划。一是对城区业态进行规划,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解决城区餐饮、建材、铝合金等加工铺(店)、汽修汽配、洗车场等零散不规范行为。二是利用春晖路现有经营项目和条件,合理调整规划,对汽修汽配、洗车场进行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搬迁至集中经营区。三是规划废旧物品收购点、托运部经营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面取缔城区零散废旧收购点和将城区零散托运部全面搬迁至河西旺平物流中心经营。

  2.加快汽配汽修、洗车场建设。一是加快龙神路汽配汽修及洗车场建设速度,二是依据城区功能规划在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城边各建设一个洗车场,最大限度防止车辆带泥入城,同时将城中零散汽配汽修、洗车店(铺)进行集中经营。

  3.建设两处建渣倾倒场。根据日常监管,城区房屋装修装饰产生建渣较多,因城边无固定倾倒场,市民、业主都不愿将建渣运到果山弃土场倾倒,导致在城中、城边随时乱倒,污染道路,增加了管理难度。结合实际和现场考察,建议在河东和河西片区各建一处建渣倾倒场。

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余安监发〔20x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x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x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3、重点加强对20x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执法人员与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街道安监所现有在编(册)人员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书3名,因此实有人数3人。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总数=250×3=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即: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0-128×3-236=130天

  其中: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平均每人占用工作日为128日,包括:学习(每月集中安排2日)24日;培训(考察)12日;参加考核4日;病事假(年休假)10日;参加党群活动12日;下基层指导工作18日;参加各类会议24日,参加街道其他执法活动24日。

  其中:1、23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到期等审查工作安排12个工作日。

  如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证等需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和证后回访。预计6起,每起2人,1个工作日。安排6×2×1=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72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考试6次,每次2人、6个工作日,安排6×2×6=72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配合上级部门处罚安排56个工作日。

  预计安监所全年配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9件,每次2人、2日,安排9×2×2=36个工作日;

  预计对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2起,按每起5个工作日,每次2人,安排2×5×2=20个工作日。

  ④参加街道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24个工作日。

  全年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

  安监所执法人员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大检查4次,每次3人、2个工作日,安排4×3×2=24个工作日;

  ⑤重大隐患督查安排12个工作日。

  预计督查重大隐患单位2家,每家3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安排2×3×2×1=12个工作日;

  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机动执法安排60个工作日。

  联合组织参加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预计各参加5次,每次3人、4个工作日,各安排5×3×4=6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街道安监所应当严格按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按月对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罚款、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相关科室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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