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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1-09-13 16:46:06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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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毕业的实习报告4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毕业的实习报告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毕业的实习报告4篇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1

法学院教务室:

  xx年9月6日至10月29日,我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本科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在此顺便对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实习概况

  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实习欢迎会上,我主动选择去行政庭(王娅和陈波也选择了行政庭),行政庭安排郭修江副庭长作为我的实习导师,由王华助理审判员带着我办理各种具体事务。两个月间,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始终代表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许多案件的开庭审理,先后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华、美兰、琼山、秀英等基层法院观摩庭审,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行政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法官和书记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二、思想收获

  实习期间,在高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三、业务收获

  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很多实务性活动,接触到许多案件,学到许多活知识,而从庭审观摩和典型案例中获益最多。

  (一)庭审观摩感悟

  规范庭审活动,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庭审活动规范与否,是衡量审判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这里,我就行政审判庭审观摩中的一些具体环节,在结合书本理论知识分析的基础上,谈谈自己对行政审判庭审的几点认识与体会。

  1.庭审灵活应变能力不强

  庭审活动应当规范而不机械,严肃而不呆板。但在实际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对庭审的各个环节及其具体要求还不熟悉,不时要“搬本本”念念。同时,也没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实际状况,采取灵活操作方式,用通俗的语言对规范的法律用语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庭审活动显得生硬僵化,更谈不上效率和质量。

  2.对当事人陈述的归纳不够充分和准确

  在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审判长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归纳:第一,归纳直接确认的当事人陈述和认定的事实;第二,归纳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第三,法庭调查的范围(大于或等于争议的事实)。直接认定的事实越多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就越少,法庭调查的范围也就越小;反之亦然。而在庭审中,合议庭往往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发问或者发问不够充分即对事实直接认定。这样,一方面,认定的内容不够充分,相应地,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法庭调查的范围过宽,以至法庭调查时间拖长而影响庭审效率。另一方面,认定的内容不够准确,把还不能认定的事实(甚至是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认定,认定事实没有充分证据依据。

  3.对当事人举证指导不力

  庭审的重心是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其中当事人当庭举证是基础。但在庭审中我发现:(1)举证当事人当庭出示证据的方式不当,没有按举证要求出示证据,而法庭也没有及时予以指导;(2)举证当事人没有对证据进行说明或者说明不够清楚,审判长没有及时予以引导。特别是有群众旁听的情况下,更应要求举证当事人把证据的具体内容、取得方式、证明对象等说明清楚。举证说明不清,也妨碍了质证当事人进行质证,影响质证质量。

  4.质证不够充分

  质证是法庭审查证据的必要途径,也是辩论原则在法庭调查中的具体体现。法庭应当将当庭出示的证据交由质证当事人质证,质证当事人可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或承认或提出异议,并可提出相应的反证。庭审在质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质证当事人提出反驳意见后,法庭没有组织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质辩,或者要求当事人将该质辩意见留在法庭辩论时陈述。质辩是质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长应当让质证当事人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进行充分的质辩,不能以有法庭辩论而限制甚至剥夺当事人质辩的权利,“大辩论”与“小辩论”的关系没有处理好。(2)质证当事人提出反证的,没有及时对该反证进行质证或者质证不够充分,妨碍了对本证的确认。(3)质证的方式不够科学,质证形式呆板。质证往往没有采取“一举一质”的方式进行,而且也没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应变不同的质证方式,影响了质证效果。

  5.认证不够及时,认证结论不够全面

  法庭应在质证的基础上及时对证据作出认证,确认该证据是否有效以及对证明什么事实有证明效力。经过法庭认证,案件事实应当清楚,证据应当确实充分。庭审实践中普遍存在着认证不够及时,认证结论不够全面的问题。认证不及时既反映法庭对证据的分析和把握能力不强,不能大胆作出认证结论;同时也反映法庭对当庭认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操作上,没有当庭认证的,法庭没有向当事人明确交代或者交代不够清楚,不当庭认证的理由不够充分。经休庭评议作出认证结论,在开庭宣判时没有向当事人宣告,以致庭审缺少了一个必要环节。认证结论不够全面具体体现为认证结论(包括肯定性的或者否定性的结论)没有充分说理,有效证据的证明对象没有说明清楚,只简单地宣布“该证据有效”,而没有告知该有效的证据对证明什么事实有证明力。此外,由于质证不够充分,以致认证的基础不够扎实;有些认证结论过于武断,对有疑点或者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武断地予以肯定或者否定。

  6.法庭辩论的组织、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发挥各自诉讼能力特别是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阶段,是辩论原则在庭审中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在法庭辩论中,法官应当表现出听言纳谏的心胸和虚心谨慎的态度,确保当事人、代理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做到言无不尽。但又不能让当事人、代理人毫无节制和漫无边际“聊砍”。因此,审判长组织和控制法庭的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正是在审判长组织、控制能力欠缺上。具体表现为:(1)在组织法庭辩论前往往缺少对辩题的归纳,或者归纳不够准确。(2)对当事人的辩论发言缺乏必要指导和引导。(3)当事人简单重复发言内容时没有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

  7.“先定后审”,开庭走形式

  法庭应当是案件“审”和“判”严肃场所,要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摆在法庭,诉讼活动围绕着开庭进行;同时法官审判案件的主要活动也应在法庭上进行。实践中,有些庭审似有表演或者“走过场”之嫌,甚至庭前已经对案件进行讨论和评议,判决结果实际已经作出。这种“先定后审”的审判作风有违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我并不反对庭前了解案情、研究案件,作好充分的庭前准备,甚至做到“心中有数”。但是,庭前准备特别是在“心中有数”的情况下,开庭审判更要注意防止“先入为主”,更要注意听取和仔细分析“那方”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正确判决。

  此外,庭审中还有不少细节上的缺欠。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1)书记员在庭前做准备工作时过于机械、“严肃”。合议庭成员还没有入庭,庭审还没有正式开始,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时应当“口勤、手勤、脚勤”,办事周到细致,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时应当到案前进行实际核对。(2)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后,应当依次由审判长、审判员、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坐下。有些庭审中审判员未等审判长坐下就先坐下,或者未等审判长、审判员坐下,书记员就喊“请(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坐下”。这就有违设立这一环节的初衷。(3)合议庭成员的座位相距太远,不便当庭评议。有些审判长“太独”,没有发挥合议庭的集体作用,贯彻合议制原则不力。(4)法庭内发生有手机、传呼机作响,当事人坐姿随便不雅观,新闻记者擅自进入审判区进行录像拍照,有未成年人入庭旁听等违反法庭纪律的现象时,审判长没有及时制止。(5)核对诉讼参加人的方式太机械,花费了很长时间。(6)未经合议庭当庭实际评议,即假借合议庭的名义宣告评议结论。(7)当庭质证中,有时忽视第三人的质证权利。(8)宣布判决结果时,审判长起立而其他人员特别是诉讼参加人都坐着听。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情]

  原告:南庄公司;被告: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海滩管理公司。

  1995年5月16日,被告作出《关于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管理的批复》,同意第三人负责管理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约6公里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1995年8月1日,第三人根据批复的授权,与原告签定《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合同约定:南庄公司向海滩公司支付1000万元土地综合开发经营配套费,换取第三人管理的海滩的东段约60亩土地50年(自1995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开发经营收益权,用于兴办餐饮娱乐、休闲及相关服务项目。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2,绿化率>80%,高度不超过两层。项目的设计方案须经第三人审查批准后,报规划部门审批。关于海滩公司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若由于土地权属、施工水、电、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原因使南庄公司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海滩公司每日须按南庄公司已付款的万分之八向南庄公司支付违约金,若延期两个月以上,海滩公司每日按南庄公司已付款的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并且,南庄公司负责开发区域的开发进度顺延。

  1995年8月至1996年3月间,原告依约向第三人支付土地综合开发经营配套费550万元和450万元,共计1000万元。之后,南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南庄餐饮娱乐中心”项目。第三人审查通过后,向规划部门报建。1996年3月25日规划部门召开设计方案评审会,提出修改意见。原告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于同年11月再次申报评审。此后该项目的审批再无下文。南庄公司多次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告于1997年11月函复原告,称项目用地与另一公司开发用地相关,待审定他公司的用地情况后再定。同年11月20日,被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将假日海滩重新规划为特殊保护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的待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至此,原告的餐饮娱乐中心项目再无下文。原告即向第三人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1000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第三人以该款已经用于假日海滩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无力偿还1000万元及利息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要求。无奈,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是:依法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退还原告南庄公司已经支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和赔偿利息损失。

  被告辩称,本案不构成行政诉讼。因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存在,被告从未收到原告1000万元综合开发费,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民事合同,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海滩公司辩称:海滩公司对滨海大道西延线约6公里的海滩的开发和管理经海口市政府授权,并完全履行了与原告确定的海滩所约定的义务,原告不能按约定期限开发,海滩公司没有过错。

  关于《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的效力,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而且当事人也一致认为,由于规划调整,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应予以解除。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南庄公司与第三人海滩公司签订《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民事合同,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案件经二审认定,第三人海滩公司与原告南庄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受委托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合同双方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原告南庄公司认为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原审法院继续审理。

  原审法院受理后继续审理,判决:一、被告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已收取原告南庄公司交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550万元从1995年8月起计息,450万元从1996年3月起计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宣判前,当事人三方达成和解。

  [分析]

  我认为,本案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分析和探讨。

  1.合同的性质

  对原告南庄公司与第三人海滩公司签订的《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的性质,认识上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属于南庄公司和海滩公司两个平等主体之间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是海滩公司在被告市政府授权的范围内,为了开发经营和管理假日海滩而与原告签订的行政合同。二审法院裁定认为,该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所谓“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就其行政管理的事项与行政相对人一方经协商一致后,就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具有行政性、合意性等特征,其中行政性是行政合同的本质属性,是其区别于民事合同的根本标志。具体体现在:第一,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方式或者手段,其目的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改善行为方式;第二,行政合同的内容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设立、变更、终止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定性为行政合同,原因有:首先,合同主体应当是被告市政府和原告南庄公司。虽然合同是以海滩公司名义签订的,但市政府《关于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管理的批复》中授权海滩公司负责管理假日海滩的开发和经营事宜。该授权在行政法上视为委托。因此《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于受被告市政府委托的海滩公司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在被告对该合同一直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应由被告市政府承担该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就合同的内容来讲,《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所设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有关假日海滩开发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行政性。

  2.司法审查范围和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对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不能仅限于合同订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还应当审查合同履行、终结(包括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性、合约性,以及违约责任确定等。就本案而言,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合法性没有异议,对终结合同(实际上是被告市政府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没有异议。原告提出的依法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和退还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损失,是从行政赔偿的角度提出的诉讼请求。而从合同纠纷的角度看,该诉讼请求实际属于合同履行合约性问题和违约责任问题。因此,囿于合法性的审查范围,行政合同案件就无法审判。

  从审查的法律依据上看,目前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合约性以及确定违约的责任等,均缺乏明确的、直接的法律、法规依据。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是审理行政合同案件首先遇到的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因此,合同法应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合同案件的主要的、直接的法律根据。虽然行政合同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但作为“合同”,行政合同与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关系有诸多共性;合同法确定的原则、具体规定,均可适用于行政合同。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行政合同纠纷,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3.处理的根据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

  第一,《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除了违约责任的部分内容,其他条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合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被告市政府于1997年11月20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将假日海滩重新规划为特殊保护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的待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至此,合同约定的开发经营项目已不能建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予以解除。对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亦一致。可以视为被告市政府已实际单方解除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

  第三,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确定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基本依据。原告南庄公司诉请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和赔偿利息损失有事实和法律根据。故判决被告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已收取原告南庄公司交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550万元从1995年8月起计息,450万元从1996年3月起计息)。

  第四,被告市政府不履行交付合同约定的假日海滩给原告南庄公司开发经营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而且被告市政府于1997年11月20日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后,实际上单方解除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驳回。

  第五,由于涉诉的行政合同系第三人受被告的授权委托所实施的行为,委托人市政府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后果。被告提出的先由第三人海滩公司承担责任,由其承担补充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根据。

  4.判决方式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维持、撤销、确认等判决方式,显然不能满足行政合同案件审理的需要。能否判决解除合同?在确认被告单方解除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能否判决当事人违约责任?这是审理行政合同案件面临的一个难题。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法本身也没有具体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方式,合同无效、合同解除等判决结果往往在民事实体法律规范中规定。因此,解除行政合同案件判决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规定。

  我认为,行政合同案件作为新类型案件,在缺乏明确、直接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突破行政诉讼法的现行规定,适用最合适的判决方式以解决行政争议,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意图。因此,行政合同案件可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实体判决,包括直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判决解除合同。当然,就本案而言,涉诉合同事实上已由被告市政府解除,而且原告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因此,判决书的主文中可不必有判决解除合同的内容,仅在判决理由部分阐述合同已实际解除事实和认定解除是否适当、合法的理由即可。

  5.关于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的认定

  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从合同法的角度看,被告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导致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返还1000万元综合开发费用)和赔偿损失(1000万元的利息损失)。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支持。如果将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认定为行政赔偿责任,就发生相反的处理结果。因为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系被告市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所致,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诉请被告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前提,是被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已经单方解除了合同,对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原告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亦认为,在假日海滩的规划已经依法作出调整的情况下,被告单方解除合同是必要的、合法的。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根据,其行政赔偿请求自然应予驳回。

  6.行政合同诉讼性质的反思

  如果认为行政合同纠纷应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似乎不合当前的潮流。行政合同作为行政行为的特殊方式,符合现代行政理念。行政合同的本质在于其行政性,行政合同纠纷属于行政争议。但是,行政合同的平等性决定了行政合同的诉讼性质为民事诉讼。

  第一,行政机关选择以合同的方式来实行其行政目的,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了协议,这本身就说明:“高高在上”的行政机关,愿意就某一具体的行政事务以平等(或者拟制的平等)的身份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签订合同。这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正因为具备了合同的这种内在的自愿、平等本质,才使之成为“合同”。

  第二,行政合同作为“合同”,其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或者视为平等的。这与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上的不对等性并不矛盾。因为,如果从合同所约定的事项(主要是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上看,行政机关显然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如果从合同的本性看,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虽有所“不公”,权利义务确实不对等,但达成协议实乃“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属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达成协议,实际上亦各有所图。行政机关认为该合同有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能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而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平衡自己在行政上的权利义务和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得失、利弊后,认为该合同有利可图。因此,就当事人各方而言,行政合同在实体上于己是有利的。

  第四,就行政机关而言,为了确保行政目的充分、有效地实现,确保行政职责的切实履行,在行政合同中除了约定其不履行行政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定的行政权利义务,还可以约定补充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就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其不履行行政合同,往往不仅仅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般的行政行为所不能作到的,也是行政诉讼无法审查的范围。

  第五,行政合同的民事诉讼性质,还利于行政机关主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追究相对人的违约责任。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作为诉讼的被告,被动参加诉讼,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机关主张权利,行使权力。诚然,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具有必要的撤销权、合同变更权甚至行政处罚权;但在特定的行政合同中,行使上述权力往往与合同约定不符。比如在违约责任的程度方式上没有上述行政权方面的约定,或者约定限制上述行政权的行使等。退一步讲,即使行政机关有这方面的特权(行政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职权),也未必能够达到主动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对人相应违约责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不足之处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多为二审上诉案件,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二是没能带动同一庭内另一办公室的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具体工作,致使工作任务分配不够均匀,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三是没能与高院其他庭室的实习同学进行广泛交流,实习内容相对单一,不能对法院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四是没能与不同法院、检察院的实习同学交流实习经验,对全省司法系统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多;五是在某些社交场合显得比较单纯,学生气较浓,没能很好地配合法官的活动;六是白天身体活动较频繁,晚上在教室学习感到比较累,考研复习效率不够高。

  五、实习建议

  结合本次实习的分配安排、具体进行和考核评比情况,我对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以利于每一个同学在实习中真正增长实践知识,达到最佳的实习效果,从而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具体建议是:第一,用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的实习单位,以使每一名同学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参加实习;第二,开通法学院热线电话、网上实习信箱,让每位同学能够及时与学院保持联系,以解决实习中遇到的紧急情况;第三,召开实习中期总结大会,使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建立健全高效度的实习奖惩机制,细化实习成绩评价标准,并严格依据标准对每一名同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降低人为主观因素的参与程度。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2

  明天是交实习材料的时间,转眼过了2个月。实习期间还是有些收获,不过是不能全写在实习报告里的。因为报告和作文不同,是不能有太多真情实感的,而要加之以科学发展观,歌颂学校教育之类的,才符合要求。不过确实有些感想,便在这里作个小结,也不好每天傻乎乎地上班下班。

  笔译的开始是比较辛苦

  笔译其实就是和电脑打交道,一天工作8个小时,除去厕所、电话、和间接性瞌睡的时间,平均至少有7个小时是对着电脑的,当然有些同事闭目养神时也是对着电脑的,背后一看你会以为他在对着电脑思考。在一间十几二十台电脑加在一起的房间里,每天要坐这么久,辐射伤害是很大的,搞不好哪天突然变异了都不知道,臀部和肩部也会很酸痛。平常员工之间交流甚少,一天下来听不到几句人声,文件和问题交流都是QQ传递的。要静下心坐得住,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翻译公司客户所给的文件百分之七八九十是非文学的,都是建筑、投标、商业、电子、石油、化工、铁路等等专业性文件。做的时候想坚持什么“信、达、雅”原则的话基本是作梦,公司要求是你翻正确了就好。专业性的文件就有专业性的术语,以前学校老师课堂上用到的比例几乎为零。这些术语有些公司会给统一的词汇,但是那些既晦涩在网上又很难查的一般都给不了,因为人家很多也是网上查的词,还不一定有你的查找的资源多。所以开始的时候,往往会遇到原文看不懂或者觉得语法不对的情况,这就好比有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用国语和你说了一些话,但你觉得他说的根本不是人话。

  另外,待遇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起初,我认为翻译是门要求较高的职业,面试淘汰率也较太高,自然待遇应该不差。不过实际情况是培训期(其实每天也在做文件,培训得很少)只有600元生活补助,实习期1200(加保险),转正期=实习期+200左右。翻译公司普遍都是民营企业,不会有什么工作餐或者提供宿舍之类的,拿的是纯工资。当然,这些数字是可以根据你的实际工作量和质有所变化的。至于如何变化,现在还不得而知。

  所以,想做笔译的朋友要有个好的心理准备。

  这里只有“姐”没有“哥”

  学英语的可能很熟悉这种感觉,就是总是处于一个花团簇拥(也有可能是“草”团簇拥)、狼少肉多的状态。出了学校,在公司也还是这样,谈到前辈的话基本上都是个“姐”:“这个问题可以问下A姐”、“你收到B姐的文件没”、“C姐说明天放假”、“D姐找你有事”、“E姐。。。”等等。“姐”中高手是有的,听说成都有个姐是联合国什么什么的专门翻译,工资是公司NO.1,中译英文件她一出手那是手到擒来,而经理姐的时速是1000字,真令我等高山仰止,俨然一个传说。未来一两年还会涌现出又一批“姐”们,也会夹着几个“哥”吧。不过,这些“哥”中应该是不会有我的。

  时间一长大家熟了,也无所谓“姐”或是“哥”了,都还聊得来。吃饭和下班时间,会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等等电梯什么的。上班时,也就不会感觉是坐在一间网吧里了。

  整体来说,我们过得很和谐。

  我也在乎工资

  找工作那段时间,网上很流行某些商业奇才、外企骄子或是HR专家的职场语录。我就见过一些,诸如刚进去的时候不要计较工资、要踏实肯干、给领导倒茶扫地、什么杂活都包了之类云云。我没有反驳的意思,毕竟是经验之谈。但有些人可能误解了一些意思,比如不要计较工资。

  许多应届生出来都把“工资”默认为是和领导交流时的敏感词。于是乎,培训期过去半月了,工资没发,我也不好去找领导问为什么。有个女生是培训期+1月过了都没去问,忍道真是到了一定境界,定属“姐”材。梅说,应该问的,这个是员工的基本权利。我觉得有理,于是就去问了“姐”,原来是总经理发工资,而他本身又不知道我们过了培训期这回事,民意通过“姐”才传达到。后来来了些新员工,可能也深受HR语录毒害,培训期过后不敢询问工资。我于是引用了梅的话,他说:“压榨年代,何来权利”。又是一个忍道高手。后来我还是去问了姐,因为我没钱了,发现原来以后的工资是统一15日发的。

  我认为,把这些事问清楚本身并没有什么。不要计较工资是不要老想着加薪、提高待遇、嫌工资低的事,并不是说你啥事都不闻不问。

  电脑基本知识很重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笔译的器是电脑,要利器就要对电脑知识(主要包括文字处理软件,信息搜索能力和辅助翻译软件)有一定了解。实习期间,有些女生由于word知识掌握不够,仅由于一些小毛病弄了半天,甚至有时候做完了文件没保存就出问题了。现在的因特网这么发达,想象解决这些问题真是易如反掌,特别是那些常见的问题,随便百度一下,谷歌一下,有道一下或是问“姐”一下,答案就是丰富多彩的。有的网友解答得是有声有色,举例子、列数字、打比方、排比都有的。当然,前提是你这个问题要说对才行。常

  用的快捷键知识是必须的,表格排版也要掌握。TRADOS翻译软件暂时没教,这个估计水平到一定境界才好用,不然你翻译的本身都错了,还去保存起来岂不误人子弟。我看公司这边的“姐”都很少用。

  我很庆幸自己一直对电脑知识比较感兴趣,掌握得还好。所以,翻译时诸如排版、查单词、打字速度等,我都没什么问题,因此我整体翻译速度还算是前位。不过,自己翻译的质量我还是不太敢恭维。

  实习过来,我也曾觉得笔译很无聊、待遇很差,也曾诸多抱怨,不过我知道自己还是喜欢这个行业。屈原说,“亦余心之所向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我想,翻译便是我心中现在向往的美好事物之一,好在还不需要玩命。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3

  在模拟实习的三年经营中国盛设备公司在总经理和法人代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业务拓展、内部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 “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文化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加大业务推动力度;切实抓好两核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础管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生产线、动力设备两项业务,提高经营效益,扩大市场占比。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通过公司上下的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真正把国盛建成一家精品公司。彻底改变了垄断型企业在公司客户中的“脸难看,事难办”的旧形象。

  虽然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却体会良多。我们公司是供应商中的设备供应商,在其他公司看来是个美差,其实不然。设备公司要考虑的并不像其他人想的那么简单。不仅要做市场预测、需求分析还要应付购买者的讨价还价。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4

  来xx差不多五个多月了。离开学校,我不再依靠父母,经济上开始独立。实习的日子,自我感觉挺辛苦的。这一段时间,我经历了太多>第一次,也经历了很多人生的高峰。在这里我赚到了我人生的'第五桶金',有了一点自己的小资金,从内心感觉到赚钱真的很不容易。工作了四个多月,经历了很多工作和生活的困难,我的内心也变得更加强大。在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方面都有很大的收获。对专业的看法也更加深入。以下是我本次毕业实习的内容报告。

  其实,我早已经明白实习不一定要专业对口。实习的目的在于让我更进一步的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在于有所收获,包括工作、生活、学习、专业等方面的收获。以便于以后自己可以尽快立足于社会、独立生活。当我在实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并解决了它,我就会掌握了面对问题的心态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当我经历足够多的问题我就会收获足够多的人生阅历,我才会成长。这时,我开始思考人生,人的一生,短短的几十年。我要如何安排着几十年,让我的人生可以按着我的思想来行驶。于是,在工作的空闲时间,我开始规划我的人生。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叫我们写过'人生规划',现在对社会对世界有了更深的认识。因此,我从新早拟了'人生规划'.可是,人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为了梦想的实现,为了人生的精彩难忘,我必须行动起来,将'人生规划'与现实结合。要实现梦需要做很多事情,具体到要达到某个职位、达到某个薪资的高度、需要做哪些努力等!这些想法、这些规划在我的脑子里形成图案,就像我要走的人生之路。实习的目的在于认识世界,收获阅历立足社会。实习的意义在于经历了多少、在于成长。在这里我学会了处理与上司的关系,维持同学和朋友的感情、学会了独立生活、独立面对困难、独立解决问题的好习惯。这些,是我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我实习的地点是广西xx市出口加工区。实习单位是xx电机(xx)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电器、汽车马达为主要生产产品。是全球最大的马达制造商,公司的总部在深圳,xx厂是分公司。xx电机(xx)有限公司在加工区有两大基地,分为APG和IPG.APG为汽车类马达,IPG多为电器类马达。我们这批学生都被分配到了APG。APG拥有一栋四层楼的生产线,每层楼都有不同的生产线,生产各种牌子的汽车马达。我被分配在了二楼207线。我的工作岗位是在线上,是生产马达的普通线员。我的工位是'电枢检查',实话说这与我的专业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除了几台机器是冲压模之外,其他与专业知识没有直接的联系。当然,对口专业还是好一点,可以学习更多专业知识。不过,条件不允许就没有办法了。但是只要要达到我们实习的目的就行了。在这里上班,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上班,一直到晚上七点半下班,中间有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晚班则倒过来。上班是站立式的,每天都要站十一个钟,而且每天必须要做到达标的产量。上班一开始工作就要一直做到下班,除了午餐时间没有其他休息时间。需要离岗必须向班线长要离岗证,我们想要休息只有一个办法,只有不断地赶产量拼命的做,然后超产量才可以有小休或提前下班。上班真的没有偷懒可言,实实在在的一份辛勤一份工资。若要用语言来形容,这里可以说是'地狱般的工厂,绝望式的磨练',下班回来真心累死,直接'躺尸'在床上。长这么大我进过很多厂,可这里是我进过最累的一个厂。并不是我抱怨进厂累,这里确实是我见过最累的厂了。或许其他地方还有更累的。在这里,上班十一个小时、站立式工作,产量和次品控制得十分严格苛刻,所以讲累是有原因的。毕竟我也感

  受了四个多月。有段时间我差点放弃了,能坚持到现在我觉得挺不错的了。刚来的那段时间觉得特别辛苦压力很大,因为我还跟不上整条线的速度,也做了很多次品。那段时间是最累最烦的时候,我曾想着要放弃。后来,我仔细慎重考虑之后想明白了,这是我人生真正的'第一份'工作,我必须坚持到毕业实习结束,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有多累。所以,我的努力坚持到了现在。我在这里经历了很多对我来说都是极限的考验。比如我的毅力、耐心、>勇气、自制能力等方面的磨炼。网上有句话讲得好'你现在坚持做,你会觉得每天都会很辛苦,可是三年后你就会觉得越来越轻松;你现在不去坚持做,你会每天都很轻松惬意,三年后你就会觉得越过越辛苦' 意思很简单,'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现在,我感觉到时间过得好,现在不拼搏,青春就真的流逝了。这些,是这段时间实习中所感悟出来的道理。以上是我的工作和思想感悟。

  来实习之前,我脑海里对xx印象都是从别人嘴里讲出来的。那时觉得xx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所以实习我选择了xx.在这里,我独自生活了四个多月,感受了生活的喜怒哀乐。住的地方,是公司包租的公寓楼,和学校的宿舍差不多。这里的宿管科对卫生管得很严,逼得我们养成了好的卫生习惯,所以宿舍住起来和学校里一样舒服。我们的生活习惯却像回到了初中。为了不迟到,每天得六点半起床,七点半准时打卡上班,一直到晚上七点半下班。回到了宿舍还得拖着疲倦的身子洗澡洗衣服。搞完一切基本十点半了,然后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放松可以玩的了。一般情况下,只有每一周的周末不加班。只有星期天我们才有时间放松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学校的时候是天天可以上网,天天闲得无聊。现在刚好相反了,这和我之前的想一样:'工作了,就没有假期了;读书就是天天放假'.这,或许就是成长,长大了就必须肩负重任,坦然接受压力,承受压力,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xx公司从广西各高校招收了大概两百个学生,到现在只剩下二十个不到。从我们广职院招了二十三个学生,现在只剩下我们班两个同学和我一个朋友一共三个人了。实习期间,有一次我承受不住工作的压力辞职了,我同学和朋友和我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管什么事,微笑面对就可以了',第二天,我认真想了一下,我在xx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要是我辞职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于是,我们三个一起讲好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留下来,一直到毕业实习结束。后来我心里一直有个信念,'要是这点压力我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面更大的事情,怎么做大事!'我重新打起精神,工作上,拼命去做,产品质量上每一个产品都仔细检查。终于在一个月的努力下达到了线上的速度,也很少再做出了次品。学习上,我谦虚请教老员工,微笑面对大家,给大家传播正能量,展现自己阳光乐观的心态。所以我坚持到了现在。对于实习工作来讲,我觉得离成功更近了。我讲的成功不是人生的大成功,而是圆满的完成毕业实习工作。只要我坚持到六月我就成功了。在这里我挑战了一个极限,对我的毅力和耐心的大考验,我感觉到了我坚强的毅力。现在我感觉工作并没有那么难了,生活是那么的简单轻松。我想我是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了,我收获了的这些,还得感谢培养我的公司。这些,是我实习的生活。

  在学习上,实习的日子基本上没有多少时间学习文化知识。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工作上,学到更多的是如何处理人情世故,如何保持与朋友、同事的友好关系。对磨具行业有了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发现在广西区内磨具行业的发展真的太落后了,几乎像是刚刚起步的样子。目前发展的较好的地方还是珠三角、浙江上海、北京一带的地方,若想从事磨具专业,可以在这些地方发展,有条件的可以往上海北京发展。刚毕业的我们,对磨具的认识还是非常少。所以我规划自己,要从底层做起,从最基本的零件制造、机床的操作开始学习。等熟练了再往绘图、工艺设计、整套磨具的设计学习发展。这是我对自己发展的规划。在这里,我时常会想到学校的课程安排与专业要求。我觉得对磨具专业的专业课程应该更严格一些。比如>毕业设计的完成应该落实得更细更严格一点。每个小组必须要认真并且独立完成自己的毕业设计,不能蒙混过关。每个小组的人数要在三个人以下,每一届的毕业设计一定要完成。这样要求是为了每个同学都能全面的认识并掌握整套磨具的设计、制造、调式、维修、保养等专业技术技巧。既然学习了就要把专业学全了,学好了。不然只接触皮毛的表面知识,就等于是在浪费青春。所以我建议学校系部对专业知识抓得更严格一些。因为现在的社会有很多潜规则,第一是关系,第二就是实力。当我们刚来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我们没有关系没有朋友,我们能靠的只有自己,只有依靠自己强力的技术水平,才能站稳在社会中。这些,是我学习的领悟。

  实习了四个多月,以上是我在实习期间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认识和收获。希望这些领悟对我以后的发展有所帮助,也希望我的毕业设计能圆满成功的收尾。感谢学校的培养和老师的关心;感谢公司的帮助和支持;最后感谢自己那么努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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