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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时间:2021-11-19 15:13:5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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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整改通知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改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整改通知四篇

整改通知 篇1

  限期拆除通知书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 :

  你 ,因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 动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该建设工程属违章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天内将该违法建筑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该违法建设依法强行拆除,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二 O XX年 月 日

  限期拆除通知书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 :

  你 ,因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该建设工程属违章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天内将该违法建筑 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局将组织力量对该违法建设依法强行拆 除,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二 O XX年 月 日

整改通知 篇2

  本机关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限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予以整改,并将问题改正情况由你单位(公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检查单位。逾期仍达不到______相关规定的,本机关将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地址:______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送达人:_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

  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整改通知 篇3

宿舍全体成员:

  经检查,发现您的宿舍违反了《xxxx股份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条:第条:第条:第条:请于通知下发后一周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将给予元罚款,谢谢合作!

  宿舍成员签字确认:

  复查验收情况:

  xxxx人力行政部

  年月日

整改通知 篇4

  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尊敬的马边寰岛波罗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为协助贵司消除或降低汛期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我司特委派风险管理工程师于06 月 20日对贵司进行了风险查勘。

  根据本次查勘,贵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现提出以下防灾防损整改建议,请您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改善,并及时将改善情况通知我司。

  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若改善期限届满后,上述安全隐患或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尚未消除,我司将会依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对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由于被保险人在此次查勘之前并未依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我司,故在被保险人完成此次整改之前,我司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分公司

  07月04 日

  年 月 日

  若您对我们的建议存在疑问,请咨询我司的风险管理工程师。

  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财产保险综合险相关条款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占用与使用性质、保险标的地址及其他可能

  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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