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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10 09:33:3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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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自查报告模板集锦五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企业自查报告模板集锦五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没有好的管理,就没有好的效益。为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把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做细,保证我公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特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车安全、车辆安全设施、综治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逐一报告。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使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能够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不但熟知和了解,更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公司有安全领导小组,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到人、责任到人、制度到人。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有完善的安全基础工作考核标准;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及安全工作会议记录,严格的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有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车辆GPS监控中心保持24小时管理,落实到人,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从重从严处理。

  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能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布置。与安全直接责任人、与部门专职综治安全管理人员、与各车辆车主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有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对员工、驾驶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有培训考核记录并入档保存。确立安全重点部位并有定期检查,每月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有一次自查自改,规定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车辆消防器材与配套设备能落实“三定”管理,安全工作的落实及安全检查情况有记录资料并存档。公司内部已建立安全信息档案,对不安定因素做好疏导化解整改工作。公司无群体斗殴和集体上访、罢工罢驶等事件发生。有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坚持对所属车辆进行巡查或例检。每次安全检查有车辆、所检查的项目、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车辆负责人签名记录,并把安全工作列入车辆每季检查与考评。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对上级机关发出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有关人员签认的资料存档。 总之,这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XX有限公司20xx年6月23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小编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味精执行的是gb/t 8967 -XX、鸡精调味料执行的是sb/t 10371-XX、复合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1s-20xx、鸡味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2s-20xx。所有标准的状态都是现行有效。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作风整顿安排和要求,先对照一下自己存在哪些问题,以便及时反省,及时纠正和加以改进。

  一、学习作风方面。

  应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学习的,过去爱看书,爱写作,学习的时间也多一些,现在学习的时间相对少一些了,但空下来的时候也还是进行了一些学习。一是喜欢上网看新闻,了解时局变化,掌握政策动向,特别是广播电视方面的内容。二是看书。去年看了好几本书了,有管理方面的书籍,也有广电方面的刊物,还有小说、散文,包括邹书记的散文集,省作协王主席的几本赠书,谢部长的回忆录,马平的书,以及《论语》都是今年看的,国庆节到成都还专门到四川最大的书市去购买了经营管理方面的书,主要的目的就是适应自己当前分管的工作。

  三是调研。对广电行业的发展,不仅是在县内,而且到其它周边县区学习和借鉴,在任何进一步理顺广电管理体制方面形成了一些粗线条的想法和思考,并动笔写了一些文章,其中还有一篇有幸被省广播局的《西部广播电视学刊》刊载。但是,由于下乡和外出时间较多,晚上的应酬也较以往增多,客观上导致用于学习的时间还不充裕,还应该在这方面挤出一些时间来加强学习,要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书到用时方恨少,知识永远是没有止境的,何况自己早就到了进行知识全面更新换代的时候了,不抓紧学习就不会适应快节奏的工作,就会落后于时代。

  二、工作作风方面。

  工作上是认真负责的,特别是上半年工作是十分辛苦的,主动思考和落实了不少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在抓管理服务上重点进行了落实,而且很多东西也是落到了实处的,比如延长了城网部夜间值班时间,公司服务规范的制定,考核办法的细化,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下半年工作方式和环境转变后,重点抓了安全和法制工作,也是抓住了要害的,组织对火灾和播出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和整改,对取缔非法“小天锅”的工作亲自拟宣传标语,带人抓点带面,态度鲜明的支持执法工作,尽可能的完善执法程序和手段。吃苦精神方面也进步较大,今年夏天,在高温天气下基层搞检查和慰问,人都晒黑了许多,春节前的安全大检查也是带病坚持至始至终参加。上下班作息制度也坚持的比较好。

  三、领导作风方面。

  对分管的事业建设这块工作,基本上是做到了大、小事情商量、研究着办,没有搞过那种命令式的瞎指挥,而且很多工作是经过反复思考后才安排的,对分公司主要是多到下面去了解情况、分析和座谈,掌握了不少的情况,06年基本上把全县分公司跑遍了,个别地方达4、5次的都有,到了基层就进机房、入农户实地调查了解,摸真实的情况。

  作为局班子成员之一,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讲求民主,该讲的该说的从工作大局出发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没有和稀泥或故意去针对某人或某事,就是在工作上有不同意见和看法的时候,也是求大同存小异工作上保持了高度一致。做到了与班子成员的经常交流和和谐相处,能忍的则忍能让的则让,从良心上讲没有站在个人私心的立场去循私情搞对立,自己认为对得起良心,对一些不和谐的事情,自己经常是暗自告戒自己抑制自己。在与下属的沟通上,做到了平等待人,和谐共处,除极个别同志外,有什么都能够主动谈心交心和化解,到目前看没有大的问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给主要领导的主动请示汇报工作沟通上存在一些问题,在某些时候有带着思想情绪说话和做事的现象发生。

  四、生活作风方面。

  廉正上从严要求自己,远离业务客户,谢绝客户的吃请、邀请多次,就是到成都出差也从未给有关客户打过招呼。在交友方面没有那种吃喝朋友,主要是同事、同学、老乡,在交往中也比较注重分寸,对那种带有目的来的人能够果断拒绝。也没有什么低级趣味的爱好。存在的问题是在外面吃饭打牌的时间相对以前要多一些,忽视了对家庭成员的关爱和照顾,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改进。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中国保监会xx监管局(20xx)16号文件《xx保监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执行年”自查自纠动员会议,紧紧围绕会议内容,制定了自查自纠方案,建立了自评工作机制和“执行年”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组织情况

  (一)强化领导 精心组织 为了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了“执行年”工作领导小组,由xx支公司总经理高永洪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刘章龙和支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从而确保“执行年”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20xx年度“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行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自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公司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同“执行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六月,公司因负责人更换“执行年”领导小组组长改由新的机构负责人刘志保总担任。

  (二)宣传发动 提高认识 为了充分调动中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行评评议,提升服务满意度的积极性,我们把宣传动员、统一认识作为开展“执行年”工作的首要环节。1.组织全体员工召开“执行年”启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保监会有关“执行年”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领会。使全公司员工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去。2.制定 “执行年”宣传栏专刊及宣传条幅,让全体员工了解““执行年””工作,并自觉参与和遵守相关制度。

  (三)加强调研 搞好服务 本次征求意见,通过多渠道的形式展开:(1)由中支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亲自参加xx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媒体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2)举办“爱心飞扬,xx相伴”客服节服务节,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和客户征求意见和建议。(3)要求各部门针对日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书写自查剖析材料。

  (四) 强化合规意识 树立合规理念 合规经营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经营原则,每一位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只有在合规范围内经营才能稳步健康发展。在6月下旬,分公司法律岗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此次培训不仅让大家学习了作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同时也让大家了解了对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客户反应续期交费通过银行转帐无法收到交费发票; 客户在续期交费过程中,保费通过银行转帐后,由总公司后援保费部统一批次打印发票,并邮寄给客户。在邮寄发票的过程中,有客户的联系地址不详细,或者不正确的情况,就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收到发票。在后期的工作中公司将安排保全人员及时催告投保人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并安排续收服务人员为客户进行信息维护。同时,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工作人员向客户推广和介绍xx首创的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客户足不出户,就可查询保单状态,并可自助操作十几种保全业务,真正享受xx高效,简单,快捷且低碳,环保的服务。

  (二)少数客户反映签单业务员离职后,公司后续服务质量跟不上; 有客户认为,签单业务员离职后,就没人再对其进行后续服务了。其实公司有专业的续期服务部门,业务人员离职后,其名下服务的保单将重新进行分配服务人员,主要为:1.通过信函形式告之投保人新的服务人员信息,方便客户联系服务员,维护后期服务。2通过xx行销平台通知服务人员与投保人联系,在保单到期后的宽限期三十天内,如客户还没有交费,会有预警提示,督促业务员及时联系客户,并做好服务。

  (三)部分客户对理赔流程不清楚 有客户觉得,保险理赔资料复杂,流程繁琐。公司为维护客户利益,消除客户顾虑,公司特别建立健全了理赔服务公示制度,在公司门店(包括四级机构营业网点)明显的位置张贴《理赔服务公示》、《人身险投保提示书》,公示理赔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联系电话、相关服务承诺、客户投保需注意事项及权益等内容。另外,客户报案成功后,公司安排专人进行住院慰问及理赔代办。凡是在xx城区定点医院住院的客户,公司会委派工作人员去慰问客户,再次提醒用药及理赔程序。同时告知在职的代理人,协助客户办理理赔手续,让客户安心治疗。

  三、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保险行业最受关注的两个问题是:销售误导与理赔难。针对保险行业的普遍现状,我中支公司首先在业务新人的职前培训方面,即认真作好职业道德培训,把好进口关。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为确保新契约保单品质,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对公司专业化的认同,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xx电话回访项目坚决执行监管制度,杜绝代签名风险,落实客户问题的解决,防止销售误导及代签名风险,检查规则执行情况,降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和道德风险。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实现岗位交叉学习,实行“首问制”和“P-star五星服务”“礼仪服务之星”的推广,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落实,中支员工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自身形象,而且全面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力求全体人员为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另外,客户关注的另一个重点是保险跟进服务以及理赔手续繁、周期长等问题。为此,我公司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服务上的每一个环节,简化契约服务手续,加快承保时效,为客户进行理赔疑难解答,显现出集中作业优势。我中支公司要求理赔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探视并增加病房探视率,在探视过程中给客户送上慰问卡,并告知客户所应提供的理赔资料,严格践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的指导思想,切实依法经营和规范业务行为,以公平竞争与诚信合作的原则开展业务,在业务拓展、业务管理、后援服务等方面,做好每一个基础动作,优化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落实公司提出的“标准案件,资料齐全,三天赔付”的承诺,让客户了解xx的理赔流程的快捷,消除客户保险理赔手续繁,时间长的误解。 四、后续工作要求 诚信经营、理赔时效、服务质量是保险业的重要根基。下阶段,中支公司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xx保监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20xx年“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自查和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将“执行年”活动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密切联系起来,从创新保险营销管理、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系统、加强信访工作,提升业务员品质管理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明确发展方向,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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