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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11 15:58:4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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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自查报告模板汇总9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企业自查报告模板汇总9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xx县供销社是贯彻执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xx县供销社总编制11个(含工勤编制1个),经费实行财政差额补贴。目前,在职人员总数xx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单位经费自理工勤人员5人。我社无机关工会及工会账户,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历年累计27201.20元,我社严格按照计提比例及计提范围补提了20xx年、20xx年工会经费,即20xx年工资总额为479183.00元,20xx年工资总额为478160.00元,20xx年、20xx年应提工会经费=(479183+478160)×2%=19xx6.86元。20xx年,我社在季末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全年累计提取xx696.67元,20xx年第一季度提取(17981.5+47064)×3×2%=3902.75元,以上合计65947.48元。因我单位以往无工会组织,现经xx县总工会研究同意成立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正在办理工会账户,截止目前无工会相关支出。

  我社将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xx]23号、工财发[20xx]69号、川工办发[20xx]4号和汉工发[20xx]2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坚持独立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我社机关工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东营市总工会《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进行了自查,近几年来,我工会在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积极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明分会成立于20xx年12月成立,全体员工32人,女工6人,工会委员5名,工会主席作为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2名职工进入监事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两个到位”,夯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在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了分会组织,健全了组织机构。总公司工会、开发区工会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我工会坚持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议程。有力推动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深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制度保障到位。鲁润工会建立健全了工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成立了职工之家,为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构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阵地。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只有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才能确保这些职责落实到位。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争取方方面面对企业工会组建的支持,真正形成“党委领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格局。二是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按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有领导班子、有独立账户、有经费保障、有年度计划、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场所、有正常活动、有明显作用”的要求,理顺完善管理体制。三是建立充分体现群众化、民主化要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并逐步提升职代会质量,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大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力度。上级高度重视,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我们按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坚持厂务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不断增加需要向职工公开的内容,增加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规章制度等,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和改革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取得成效

  一是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落实《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涉及职工重大利益关切上,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权。在竞聘上岗、工资发放、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工资、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奖惩、福利待遇等问题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工资、资金分配制度上都实行了民主公开制度。二是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确立了劳动者与经营者的平等关系,搭建了企业领导与职工沟通的平台,厂务公开让职工知厂情,使全体职工更多地了解到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共创辉煌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职工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公司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问题

  通过对我公司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和这次自检自查,可以看到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效果明显,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其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民主管理的理念未真正形成,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方面的权利落实不到位。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问题,在未做到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就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联席会议通过,导致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没能充分和真正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或者是根本就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而以企业的决定、制度、规定等方式下发执行;二是“厂务公开”制度不规范,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员工的满意程度不高。对公开重视不够,公开质量不高,造成了只注重形式,不注意效果。只重视公开办事的结果,而忽视公开办事的程序和过程;只重视公开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忽视对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等等;三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目标责任制。在抓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过程中,把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职工群众的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坚持长抓不懈,不断提高公司领导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使公司上下基本形成由党政工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注重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厂务公开制度,通过工作会议、文件等向员工交实底,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公司转型创新发展的工作热情。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行之有效的群众活动,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激发职工干劲,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公司稳定有序发展。

  (三)结合实际,增强职工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是有效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关键。要普及职工的民主管理知识和维权知识,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公司经营发展的实践中熟悉公司安全生产、市场开发、综合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全过程,这样才能在提建议时,合情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更好地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山东路明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会

  20xx年5月30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我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参加关于珠海市药品经营企业“三打两建”和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后,立即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郑水标任组长,副总经理罗荣松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打两建”内容(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精神。具体有:

  (1)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粤食药监通[20xx]104号);

  (2)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xx]283号);

  (3)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xx]25号 ) ;

  (4)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xx]503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4号);

  (6)《刑法修正案(八)》法律条款学习.

  公司购销药品现以与广东药监网联网,确保票、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已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保证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货款汇到供货单位的单位帐户,不得汇到个人帐号。

  公司购销药品,由质管部严格审核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销售人员或采购人员的资格,确保其合法有效。未向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针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首先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指定专人(质管员陈秋英)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公司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索要销售票据,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药品送达后,购买方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公司。业务部门查验返回的随货同行单复印件记载内容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应立即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公司采购的中药饮片主要从梅州恒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个别品种从九州通购进,无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验收中药饮片由中药师曾延良详细核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规格、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标志等信息。

  公司对所经营的赋码产品进行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无赋码产品,通过标注药品本位码,在广东药监网上传,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公司可于4月份完成全购销药品联网上传。

  珠海市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4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中国保监会xx监管局(20xx)16号文件《xx保监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执行年”自查自纠动员会议,紧紧围绕会议内容,制定了自查自纠方案,建立了自评工作机制和“执行年”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组织情况

  (一)强化领导 精心组织 为了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了“执行年”工作领导小组,由xx支公司总经理高永洪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刘章龙和支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从而确保“执行年”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20xx年度“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行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自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公司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同“执行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六月,公司因负责人更换“执行年”领导小组组长改由新的机构负责人刘志保总担任。

  (二)宣传发动 提高认识 为了充分调动中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行评评议,提升服务满意度的积极性,我们把宣传动员、统一认识作为开展“执行年”工作的首要环节。1.组织全体员工召开“执行年”启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保监会有关“执行年”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领会。使全公司员工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去。2.制定 “执行年”宣传栏专刊及宣传条幅,让全体员工了解““执行年””工作,并自觉参与和遵守相关制度。

  (三)加强调研 搞好服务 本次征求意见,通过多渠道的形式展开:(1)由中支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亲自参加xx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媒体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2)举办“爱心飞扬,xx相伴”客服节服务节,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和客户征求意见和建议。(3)要求各部门针对日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书写自查剖析材料。

  (四) 强化合规意识 树立合规理念 合规经营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经营原则,每一位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只有在合规范围内经营才能稳步健康发展。在6月下旬,分公司法律岗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此次培训不仅让大家学习了作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同时也让大家了解了对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客户反应续期交费通过银行转帐无法收到交费发票; 客户在续期交费过程中,保费通过银行转帐后,由总公司后援保费部统一批次打印发票,并邮寄给客户。在邮寄发票的过程中,有客户的联系地址不详细,或者不正确的情况,就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收到发票。在后期的工作中公司将安排保全人员及时催告投保人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并安排续收服务人员为客户进行信息维护。同时,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工作人员向客户推广和介绍xx首创的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客户足不出户,就可查询保单状态,并可自助操作十几种保全业务,真正享受xx高效,简单,快捷且低碳,环保的服务。

  (二)少数客户反映签单业务员离职后,公司后续服务质量跟不上; 有客户认为,签单业务员离职后,就没人再对其进行后续服务了。其实公司有专业的续期服务部门,业务人员离职后,其名下服务的保单将重新进行分配服务人员,主要为:1.通过信函形式告之投保人新的服务人员信息,方便客户联系服务员,维护后期服务。2通过xx行销平台通知服务人员与投保人联系,在保单到期后的宽限期三十天内,如客户还没有交费,会有预警提示,督促业务员及时联系客户,并做好服务。

  (三)部分客户对理赔流程不清楚 有客户觉得,保险理赔资料复杂,流程繁琐。公司为维护客户利益,消除客户顾虑,公司特别建立健全了理赔服务公示制度,在公司门店(包括四级机构营业网点)明显的位置张贴《理赔服务公示》、《人身险投保提示书》,公示理赔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联系电话、相关服务承诺、客户投保需注意事项及权益等内容。另外,客户报案成功后,公司安排专人进行住院慰问及理赔代办。凡是在xx城区定点医院住院的客户,公司会委派工作人员去慰问客户,再次提醒用药及理赔程序。同时告知在职的代理人,协助客户办理理赔手续,让客户安心治疗。

  三、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保险行业最受关注的两个问题是:销售误导与理赔难。针对保险行业的普遍现状,我中支公司首先在业务新人的职前培训方面,即认真作好职业道德培训,把好进口关。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为确保新契约保单品质,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对公司专业化的认同,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xx电话回访项目坚决执行监管制度,杜绝代签名风险,落实客户问题的解决,防止销售误导及代签名风险,检查规则执行情况,降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和道德风险。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实现岗位交叉学习,实行“首问制”和“P-star五星服务”“礼仪服务之星”的推广,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落实,中支员工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自身形象,而且全面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力求全体人员为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另外,客户关注的另一个重点是保险跟进服务以及理赔手续繁、周期长等问题。为此,我公司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服务上的每一个环节,简化契约服务手续,加快承保时效,为客户进行理赔疑难解答,显现出集中作业优势。我中支公司要求理赔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探视并增加病房探视率,在探视过程中给客户送上慰问卡,并告知客户所应提供的理赔资料,严格践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的指导思想,切实依法经营和规范业务行为,以公平竞争与诚信合作的原则开展业务,在业务拓展、业务管理、后援服务等方面,做好每一个基础动作,优化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落实公司提出的“标准案件,资料齐全,三天赔付”的承诺,让客户了解xx的理赔流程的快捷,消除客户保险理赔手续繁,时间长的误解。 四、后续工作要求 诚信经营、理赔时效、服务质量是保险业的重要根基。下阶段,中支公司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xx保监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xx人寿xx中心支公司20xx年“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自查和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将“执行年”活动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密切联系起来,从创新保险营销管理、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系统、加强信访工作,提升业务员品质管理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明确发展方向,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为深刻汲取“7.21”经验教训,全面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我所高度重视防汛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力度,重视防汛物资的投入,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重点对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普通地下室和建筑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进行检查。根据《北京市防汛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所防汛检查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汛基本情况

  所现有直管公房350间,楼房24栋,另外有私房76间;在20xx年汛期到来之际,为了确保居民房屋住用安全,我们立足“安全第一”的工作目标,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全力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全面提升我所防汛应急管理能力,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健全机构,制定防汛预案

  根据北京市防汛办公室根据《北京市防汛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所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落实了防汛工作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xx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成立以所长佟强为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心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各个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不管是否有水灾发生,都做到有备无患。

  三、认真落实防汛安全检查

  在汛期到来之际,我所防汛指挥小组对各个重点防汛部位,如:排水设施、配电室、地下室、地沟、地坑、地下通道、通风管道等以及可能对生产和人身构成水患威胁的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彻底检查,还对防汛物资及新竣工工程做了相应检查保证防汛物资完好,关键时刻能用,竣工工程防水无隐患。对不合格及存在隐患的地方制定整改措施,如检查中发现排水沟中废弃物过多,领导小组立刻与后勤负责人取得沟通,立即进行彻底清理工作,并做详细记录,保证我所各个重要部位能在汛期期间安全渡汛。

  四、下阶段防汛工作内容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我所将以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下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措施,加大监测力度,提高防汛抢险能力,凡是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汛期来临之间处理。

  2、定期召开所防汛工作专项会议,周密部署防汛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动态管理汛期房屋变化,储备和管理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队伍。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内容,从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二、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三、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记录;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检查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验收有记录,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过程做好投料记录,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投料日期和使用数量等;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记录;我厂按照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有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我厂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四、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我乡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清理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是深化党内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乡党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宣任组长,党务副书记、乡长谷超锋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部门人员为党务公开领导组,认真抓好党务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过问,副书记主抓,支部书记密切配合的党务公开宣传、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公开制度。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

  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

  1、合理确定内容。乡党委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乡党务公开领导组确定了全乡党务公开6方面重点内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工作。

  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农廉网、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3、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等情况。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换届选举情况、群众关注事项落实情况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考核

  乡党委认真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乡党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将村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与年底绩效工资挂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乡党委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党支部对党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村务轻党务公开;二是有的党支部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在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在下步工作中,乡党委将对照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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