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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4 19:56: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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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工作方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工作方案6篇

工作方案 篇1

  当今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小学生年龄小,学习、生活上碰到的困惑,有时无法自行解决,长期如此会产生心理上的障碍。此时确实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帮助,我们学校心理咨询室正是为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服务的,为了使心理辅导进一步得到普及并更好地为学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服务,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向更高的心理健康境界发展,达到“助人自助”的教育效果。

  二、辅导目标:

  1、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心理辅导,普及心理辅导工作。

  2、密切与班主任的联系,更好地与德育工作相辅相成。

  3、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和跟踪辅导工作,力求在个案上有所突破。

  4、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使辅导工作更加规范。

  三、辅导宗旨:

  倾听你的心声 诉说你的烦恼

  四、辅导形式:

  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家庭辅导

  五、辅导计划:

  (一)常规工作:

  1、综合运用多种辅导形式,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为主,以点带面。

  2、值班与预约相结合。辅导教师固定值班,主要安排与个别学生见面辅导活动,其他时间的辅导,主要通过提前预约。

  3、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心理保健常识。让广大学生懂得日常心理自我保健,并增强心理健康意识。

  4、接待登记制度。值班教师做好值班接待记录,便于总结工作和定期检查。

  5、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更好地、更全面地记录学生情况,并做好保密与保管工作。

  6、学生特殊情况反馈制度,建立与班主任的双向反馈,必要时还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以保证辅导的综合成效。

  (二)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中午 2:40——13:30 (其它时间的咨询辅导由学生另行预约)

  辅导站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真诚面对学生,扎实开展工作,争取在辅导面上略有扩大,在辅导成效上有所突破。

  具体工作:

  九月份:

  1、制订并讨论学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2、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氛围建设工作。

  3、做好心理辅导小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十月份:

  1、召开学生座谈会。

  2、举办心理健康讲座。

  十一月份:

  1、组织全体老师学习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方法等。

  2、召开特殊学生会议,并进行个别心理咨询。

  十二月份:

  1、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指导”的有关内容。

  2、做好学期总结及资料积累和个案分析

  3、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二至三月份:

  1、制订并讨论学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氛围建设工作。

  四月份:

  1、对六年级部分学生座谈会,并进行毕业前夕个别心理咨询。

  2、出好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手抄报。

  五月份:

  1、组织全体老师学习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方法等。

  2、召开特殊学生会议,并进行个别心理咨询。

  六月份:

  1、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指导”的有关内容。

  2、做好学期总结及资料积累和个案分析

  3、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各县农牧和科技局、海螺沟管理局农综办: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州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全州优质农产品市场,全面提升我州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围绕“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总体目标,以“品牌促产业、产业促发展、发展促增收”为导向,加快推进20xx年“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州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机遇,力争完成道孚、炉霍、、色达、理塘、稻城、巴塘、得荣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初步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走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路子。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各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当地实际,做好“十二五”期间农业区域品牌建设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产品的市场增强竞争力,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牢固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州每个县建设1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标准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30万亩。

  (三)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标”品牌推荐申报、评(认)定机制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区域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依靠品质打造品牌。围绕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建设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五大产业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力争完成道孚、炉霍、、稻城、巴塘、得荣、德格、新龙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四)加强农产品基地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地准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建立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行为,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基础。

  (五)建立“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三品一标”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品牌健康发展。依法对“三品一标”品牌实施统一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准出制度、准入制度、宣传推介、外形包装、品牌保护、指导服务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标”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各县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抓好区域品牌建设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主体,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产品区域品牌意识,制定当地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规划。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二)实行政府奖励,完善农业区域品牌创建机制。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起,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工作,对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州知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5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的注册人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5万元,对获得无公害认定、认证的基地和产品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奖励5万元。

  (三)开展宣传推介,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配套服务。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搭建品牌建设公共平台,做好宣传营销策划,通过展示、展销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主动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对品牌农产品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推进区域品牌的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建立品牌创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3

  全市的夏粮收购在望、丰收在望。为切实履行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管职责,提升惠农、助农、为农服务能力,打击各类侵农、坑农违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苏粮调[20xx]4号)等有关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市20xx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市的夏粮收购检查工作。

  一、工作指导思想

  粮食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收购期间监督检查,就是要在坚持持证收购的前提下,进一步巩固依质论价的基础,及时足额结清售粮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粮食收购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三农的大文章。同时,为了保障粮食储存安全,强化对粮食仓储设施和在库粮食质量的监管工作,督促粮食收购经营者履行粮食及时整理义务,落实粮食储存安全措施,又是收购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去年下半年,国家发布的“提高20xx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公告发布后,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粮食生产。由此可见,在全市夏粮收购期间,市和各辖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在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尤其是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市场巡查、举报受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市级重点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实务,查处、打击一批在收购期间的无证、照收购、打“白条”收购、克斤扣两收购、故意压级压价收购、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规行为,切实将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夏粮收购的顺利进行,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能够安全储存。

  二、明确检查对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含跨地区来我市从事粮食收购的对象)。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抽查和专案查处的方式,对所有从事夏粮收购的经营者实现全覆盖;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实施后,将最低收购价库点100%纳入检查范围;根据需要,必要时将联合质监部门启动对小麦粉加工企业原料及成品粮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落实原料质量安全。

  三、落实检查内容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以及全省、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有关“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农民利益、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等行为”和“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把住原粮收购入库质量关,严防劣质粮流入口粮市场”等有关规定,依职、依管辖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粮食收购资格具备情况。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取得了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通过了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核查或审核,检查持证收购义务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仍拥有必备的检验化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能力、粮食储存仓间和相应的专业人员的配置或配备情况;检查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验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情况;

  (二)收购粮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情况。收购粮食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查按质论价义务履行情况;检查是否在收购现场醒目的位置公示了粮食收购的品种、质量标准以及收购价;检查是否按照粮油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检验,检查是否编制了粮食收购原始凭证以及是否真实注明收购品种、质量等级、具体质量指标、收购数量、收购价格、质量检验人员确认签字等要件情况;粮食收购经营者是否及时落实了粮食的整理义务,确保入库的粮食满足储存安全的要求;

  被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点收购粮食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规定、规范编制收购原始凭证以及落实专收专储、作价、按标准收购粮食等政策性收购政策落实情况。

  (三)售粮款项支付情况。收购粮食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了售粮款项;在收购粮食时有无代扣力资费、整晒费、烘干费、称重费等款项以及代缴有关税等行为;检查粮油仓储单位的准确计量情况;

  (四)粮食储存与仓储设施情况。粮食收购者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有无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

  (五)粮食出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粮食销售出库是否落实了质量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依照规定落实了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制度;出库粮食使用的包装物和运输工具是否有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粮油仓储单位有无将高水分粮食安排长途运输的情况;

  (六)落实宏观调控情况。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并及时编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列入统计范围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是否及时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了统计报表和粮食收购进度;当《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收购者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粮食库存量义务;

  (七)其他情况。包括跨地区收购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了备案规定、价格公示规定及粮食储存期间的卫生情况等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今年6月初至8月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检查期间顺延到9月底。

  五、检查组织与层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和辖区同步开展,收购检查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专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包括三个层次。

  (一)粮食部门组织的全面巡查。6月20日前,市和辖市(区)开展并完成本辖区粮食收购的巡查工作。通过自行组织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对全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落实收购环节市场随机巡查,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购粮食的各种行为,依照职责和管辖督促整改、实施处罚、办理移交、落实移送处理等工作。同步开展相关夏粮质量检验工作。

  日常巡查期间,常武地区拟试行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成本,按照“统一抽调、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和坚持落实执法监督的需要;探索市区范围内(含武进区)巡查执法机制,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管辖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探究诚信分类监管的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确保监管工作质量。

  (二)各级联席会议组织的重点抽查。巡查期间或巡查结束后,各地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各地粮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本地工商、质监、价格、卫生等职能部门和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等行为,查处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农民售粮款行为;查处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行为、查处污染变质粮食的行为。

  (三)市级组织联合执法抽查。在全市夏粮收购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全市将进一步借助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合力作用的发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技术优势,针对汇总后点、面收购行为情况和突出的问题,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落实粮食、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对象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每地区拟重点抽查3到4户。联合执法期间,适时安排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粮食部门将联合价格、农发行等综合部门适时开展涉价专项检查实务,做售粮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人,做粮食经营者奉公守法的示范引领人。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被检查单位落实小麦的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检验项目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检验样品不少于5批。组织实施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载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检查现场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对其中情况轻微的违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要依《条例》、依《办法》、依《预案》予以处罚;对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由粮食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移送手续。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

  对监督检查举报事项,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开展好夏粮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活动,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督检查职责之一,做好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表现。

  (一)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夏收工作会议要求,把夏粮收购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粮食收购工作的始终;各地要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组织有力、快捷和效率的需要;

  (二)要切实做好收购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要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进程情况通过信息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落实透明执法要求;

  (三)要进一步畅通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渠道。夏粮收购期间,全市将统一公布监督检查举报电话,落实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受理以及查处工作。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录音)机制,对实名举报的电话落实跟踪、回访机制,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市受理夏粮收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来人举报地设在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各区、市粮食部门也要落实畅通举报机制和履行对实名举报人的保密机制、回访机制;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与为收购者服务的有机结合。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问题,虚心听取粮食经营者的心声;

  (五)严格程序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要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不得非法干预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坚持双人持证亮证执法机制和规范使用法律文书,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开、公正执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执法审批、立案规范、处理得当的要求和省局有关自由裁量的规定,要保障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等救济权利,确保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要将省局诚信数据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规范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六)要善于发挥联动合力。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涉及粮食、工商、质量、卫生、价格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各地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及时衔接、协调同级工商、价格、质监、卫生等部门,善于借力聚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七)检验规范、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强化对质量检验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保证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要强化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创造条件为本辖区内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的人员提供检验、操作平台,积极提供粮油质量标准方面的服务。要在检查工作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从事粮油质量检验人员提升检验水平;要在依据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科学权威的检验结果;

  (八)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善于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不足;要善于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善于创新监检方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各地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本局监督检查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情况请于20xx年8月底前书面报市局。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行政部门保密度,职能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和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仔猪副伤寒等常规疫苗免疫率达到95%以上。

  (二)免疫牲畜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xx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时间安排为:

  3月1日—10日为宣传发动及防疫物资准备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月16日—4月5日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

  4月6日—4月20日完成狂犬病、猪链球菌、猪副伤寒、猪丹肺、禽出败、布病、炭疽病和鸭瘟等常规疫苗的接种任务;

  4月21日—4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二次免疫);同时完成自查补免迎接市局检查。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方面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各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狠抓免疫标识和防疫档案的管理:要求各行政村防疫员必须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并配挂牲畜二维码耳标,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签订责任卡,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鉴证。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标识,档案管理信息对应,对散养户和规模场防疫档案分类指导,分别统一制定使用规模场和散养户防疫档案,做到散养户一村一档,由动物防疫站统一保存管理。规模场一场一档,由扶术负责人指导规模场规范填写,妥善保管。镇动物防疫站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三)狠抓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要求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统一有效消毒,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免疫操作各环节相关器械,要严格彻底消毒,防止带菌(毒)操作,定期消毒减少面源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在实行预防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实效。

  (二)落实责任。对各行政村防疫员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春季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将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

  (三)强化督查。镇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完善养殖环节防疫监督机制,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农户、养殖规模场督查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免疫质量,及时查漏补缺。春防结束后镇动物防疫站将组织全镇防疫员对本次防疫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进行工作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免疫质量。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信鸽饲养行为,按照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中已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市体育系统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管理责任,实现依法养鸽、文明养鸽、和谐养鸽。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各级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职责,信鸽饲养户按照法律、法规规范饲养行为。

  (二)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信鸽饲养行为规范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组织检查评估。

  (三)社团管理原则。各区县信鸽协会按照章程和有关制度对会员进行管理;信鸽会员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四)分类管理原则。相对统一、分类指导,确保重点、兼顾全面。内环线内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为重点区域,各辖区加强管理;周边城区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内环线内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内信鸽饲养要求,加强周边城区信鸽饲养管理,实现降低内环线内的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信鸽饲养总数、规范养鸽行为、减少扰民现象、建立长效管理与监督机制的目标,营造养鸽户和周边居民和睦相处、市容环境优美整洁的良好氛围。

  四、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信鸽饲养户。

  五、行为规范

  (一)依法养鸽

  1.饲养信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信鸽协会的行业规范,符合迎世博市容环境整治要求。

  2.本市内环线内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内的高层、小高层建筑物不得饲养信鸽;多层建筑物除一层和顶层外的中间楼层不得饲养信鸽;高架、重点路段、旅游景点、世博园区周边第一排建筑物不得饲养信鸽。

  3.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跑道两端2.3公里、距离机场跑道中线2公里以内区域不得饲养信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重要交通枢纽周边按照第二条规定执行。

  4.搭建鸽舍必须符合绿化市容、城市规划、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并征得相邻人的同意。

  5.在建筑物内饲养信鸽,鸽舍及其附属设施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色彩不得影响建筑物外貌;内置式鸽舍不改变和损坏建筑物结构。

  6.饲养信鸽必须符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要求;按照《*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中心城区和周边城区人口密集居住区不再受理信鸽协会新会员申请,不得搭建新的鸽舍。

  7.信鸽饲养户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规约》,按照相关规约约束信鸽饲养行为;信鸽饲养行为不得损害所在社区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

  8.信鸽放飞须在适当区域进行;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跑道两端2.3公里、距离机场跑道中线2公里以内的区域严禁放飞信鸽;中心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区严禁放飞信鸽。

  9.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鸽舍,由信鸽饲养户按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文明养鸽

  1、信鸽饲养户按照《*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文明养鸽行为。

  2、信鸽饲养户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预防禽流感等疾病传播;当发生疫情时必须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内环线内的中心城区、世博园区和人口高度密集区内的信鸽饲养户须限制饲养数量和放飞时间。

  (三)和谐养鸽

  1.信鸽饲养户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主动做好维护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加强与相邻居民的沟通,处理好邻里关系。

  2.因饲养信鸽与邻里发生纠纷,信鸽饲养户要主动协调,化解矛盾;确因信鸽饲养行为对邻里权益造成损害的,信鸽饲养户要主动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赔偿,消除影响。

  3.中心城区不具备条件的信鸽饲养户可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将鸽棚设置在周边城区房屋内。

  4.人口高度密集区内的信鸽饲养户可通过集中饲养的方式,降低信鸽饲养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市容环境的影响。

  六、职责分工

  (一)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协会做好信鸽饲养户情况的普查摸底工作,掌握信鸽饲养户情况;控制信鸽饲养户,特别是中心城区信鸽饲养户的数量,严格信鸽饲养户年度审核标准;做好专项工作要求的宣传推广,督促信鸽饲养户主动执行专项工作要求;指导信鸽饲养户按照专项工作要求进行自觉整改。

  (二)绿化市容部门。各级绿化市容部门依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检查,责令不符合专项工作要求的信鸽饲养户进行整改。

  (三)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应督促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加强对信鸽饲养户日常养鸽行为的管理,督促信鸽饲养户维护好周边环境,处理好与相邻人的关系,化解因信鸽饲养而产生的矛盾。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迎世博600天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绿化市容、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体育和信鸽协会等部门人员参加,按照职责和任务,根据“市区联手、以区为主,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的工作机制和“统一计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合力推进规范养鸽行为工作。

  (二)宣传推广。发挥市区两级宣传网络作用,利用网站、媒体、展板、社区宣传栏等对规范行为进行宣传,使信鸽饲养户明确规范行为要求,积极落实要求内容;倡导建立居民联系卡制度,发挥市民对规范养鸽行为的监督作用。

  (三)扎实推进。由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组织先行先试工作,形成规范养鸽的示范;制定切实可行的驯放办法;组织对试点信鸽饲养户的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四)联合整治。根据职责分工,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协会做好宣传、倡导、推进等各项工作,对不符合规范的信鸽饲养户,依照《*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暂缓其年度注册,提出整改要求;绿化市容、物业管理、居委会等部门应协同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协会对不符合规范的信鸽饲养户进行依法整治,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信鸽饲养户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八、考核办法

  (一)摸清底数,先行先试。xx年5月底前,对全市信鸽饲养户情况进行梳理,建立信鸽管理档案;在前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内环线内的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内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信鸽饲养户,全面落实规范养鸽行为;制定符合市区和周边城区实际的信鸽驯放办法。

  (二)确定重点,全面推进。xx年7月底前,按照标准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和世博园区信鸽饲养整治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养鸽要求;对按照要求租赁、置换至周边城区的信鸽饲养户,加强服务指导;逐步落实周边城区信鸽饲养行为规范。

  (三)检查抽查,落实整改。xx年9月底前,全面落实信鸽饲养行为规范;建立市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整改;重点清理不符合规定且拒不整改的信鸽饲养户。

  (四)评估总结,巩固提高。xx年12月底前,组织对各区县规范信鸽饲养行为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并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方案 篇6

  当今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小学生年龄小,学习、生活上碰到的困惑,有时无法自行解决,长期如此会产生心理上的障碍。此时确实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帮助,我们学校心理咨询室正是为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服务的,为了使心理辅导进一步得到普及并更好地为学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服务,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向更高的心理健康境界发展,达到“助人自助”的教育效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的学生知道并了解心理辅导工作。

  2、密切与班主任的联系,更好地与德育工作相辅相承。

  3、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力求个案上有所突破。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心理辅导的方法、途径:心理咨询室“心灵的港湾”,各班级心理教育课,学校橱窗,各班级黑板报,“开心由此”电话,“悄悄话”信箱,红领巾广播“心灵之声”栏目等。

  2、校辅导站地点: 浴宇楼四楼东首“心灵的港湾”。(电话:83229875)

  3、辅导站定期开放时间:每星期五5:00—6:00(其它时间的咨询辅导由学生另行预约)。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级文件,有关心理辅导方面的知识、方法等,使每一个教师首先每天保持一颗健康的心理面对学生。

  5、除建立“心灵的港湾”,定时开放外,每位班主任每人一本记载本,随时辅导记载,为一些难为情和不愿进心理咨询室喜欢和班主任老师交谈的同学服务。

  6、班主任做好平时日常教学中的学生心理辅导,辅导站老师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共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各班可利用班队活动、心理健康课深入浅出地辅导学生心理健康,从学生身边的事展开。还可与家长联合起来,积极了解学生的性格、能力、习惯等。

  7、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宣传一些心理常识,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利氛围。本学期安排出两期心理健康教育黑板报,向全校宣传一些心理保健知识,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达到“无声”胜“有声”的教育效果。

  8、完善学校心理管理机制,紧密团结在以刘玮校长为中心的心理教育组,明确各项分工,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讨各类案例。

  9、更好的开展家校联系,开展家校联系卡,举办家校学生心理座谈会,共同探讨心理现状及各类应对措施……

  10、对班级咨询员进行选拔、考核、辅导,再各班级由同学推选出两名学生咨询员。要求:心理素质良好,乐于奉献,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够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要求能够保守秘密。在选出后,对咨询员进行教育,严格遵守咨询处的纪律,明确工作目的。然后开展简单的咨询指导辅导。如果,时间场地不允许组织集体学习,咨询处讲准备学习材料分发给个人进行自学。

  11、 对广大同学进行心理调查,建立心理档案。

  在专业人士指导下,以心理测量表的形式对同学进行心理调查。主要对以下四方面作为重点:(1)个体的心理发展是否符合相应的心理年龄特征。(2)能否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3)有无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否与社会协调一致。(4)有没有完整的人格。这些只是心理健康的一部分,因为考虑到个人差异及工作量的问题,仅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建立每个同学的心理档案。

  12、 对个别群体给予帮助,关心。通过心理档案注意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同学。对他们投入更多的帮助。对于小学阶段的关键点,如:新生入学适应,六年级学生即将离校升入初中都要更多加心理指导,跟踪指导等。

  13、 建立多种联系方式,随时随地为需要帮助的孩子,尤其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他们尤其敏感自己的隐私,很多初次咨询的孩子对老师还缺乏心理信任,所以开设这样的一个平台可以很好的帮助他们。广大同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具体方式如下:(1) 面对面咨询 咨询者可以与指导教师同学当面沟通;(2) 电话咨询 指导教师和班级咨询员联系方式祥见附表;(3) 信件咨询 咨询者可将自己的问题以信件形式投递到指定信箱;(4) 电子邮件同学也可以通过e-mail咨询问题。

  我校咨询处虽然没有专业人员,但是我们将以最大的工作热情,无私的奉献精神竭诚为同学们服务。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九月份

  1、学生(心理健康保健员、心理信息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

  2、本学期成绩两门以上不及格学生座谈会

  3、召开特殊学生会议,并进行个别心理咨询。

  4、 网站建设工作,咨询工作开始

  5、开设“心灵之声”广播。

  6、出好心理健康教育专题黑板报。

  十月份

  1、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

  2、专业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老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3、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指导”的有关内容。

  4、指导心理健康保健员在班中开展“开心果”谈心角活动。

  十一月份

  1、各种文档资料的建设。

  2、5·25小学生心理健康日—现场咨询,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资料散发活动。

  十二月份

  1、常规工作。

  2、召开六年级部分学生座谈会,并进行毕业前夕个别心理咨询。

  3、举办青春期心理卫生讲座(五、六年级部分女生)

  4、考前学生心理分析,

  5、学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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