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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1-10-27 09:33:3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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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程通知4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通知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工程通知4篇

工程通知 篇1

徐州市XX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我方XX钢结构厂房工程,经我方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基础部分的施工未按我方认定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是水泥的标号使用过低,并且水泥、砂石的配比未按施工要求操作,人为地更改配比,导致浇灌成型的水泥基础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将会对后续建设的钢结构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我方强烈要求你方:立即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已浇灌成型的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成品要拆除重建,由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你方负责。请你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我方。

  联系电话:XXXXXX

  XXX厂房施工督察组

  年月日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

1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2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3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4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5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务大厅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6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7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8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质科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9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济管理站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10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11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1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管理处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13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1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15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财务科

(考试收费)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附件: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工程通知 篇3

学校公寓四期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四期工程分户装修管理,使装修工作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现就四期装修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住户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装修,否则,责令恢复住房原貌。

  2、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2:30,下午14:00-19:30。超过此规定时间施工的,住户可向小区内保安或保卫处或后勤保障处楼宇中心投诉(保卫处电话:8**7,楼宇中心电话:812**57)。

  3、重要或大宗物资在户主带领下或有户主出具的书面放行条证明才能运出小区。

  4、装修期间,楼梯、架空层及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学校统一负责。各装修公司必须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清理至各栋架空层指定位置堆放,由学校定期清理外运。

  5、装修公司的装修材料必须及时运至户内,小区道路、楼内门厅、架空层、楼梯及绿化地等公共区域不得长时间堆放装修材料,否则被视为建筑垃圾由学校将组织人员清理,所发生损失由住户或装修公司承担。

  6、为确保安全,严禁高空抛弃装修垃圾、包装纸皮等任何物件。

  7、严禁载重10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8、楼房内外禁止安置广告牌、条幅等,一经发现即责令自行清除。

  9、装修工人若需上厕所的,可到小区南门和新西门门卫内的卫生间或小区南门外的`工棚(未拆除前)的卫生间。

  温馨提示:

  为保证装修工程质量,避免现现装修队伍与主楼承包商互相推诿扯皮,请住户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试水

  (1)卫生间试水:装修队进场前第一次回填坑蓄满水,蓄水时间24小时以上。第二次饰面或找平层上蓄水高度在20-30mm,蓄水时间至少24小时以上(建议蓄水试验在48-72小时为宜;同时建议卫生间务必做二次防水,将地面水导向排水管内)。

  (2)厨房及阳台排水立管管周边试水:用砂浆把有管的地方围小蓄水池,然后将水注入围好的蓄水池中,观察2天以上,若楼板存在渗漏水现象,可及时通知建筑承包商进行维修处理,处理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装修工作。

  (3)为防止装修队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的排水管、防水层,请在卫生间水电线管安装完毕之后、沉箱回填之前再蓄水、试水,若不渗漏水,则可回填、贴地板。

  (4)请在水、电装修过程中对水电管线走向及安装情况进行照相、录像,长期留底,以备出现问题时维修参考之用。

  2、漏水:有个别分教职工反映自己家的窗台、墙壁以及厨房的排水管接口处(厨房位置需要住户在装修时自己做防水)有渗水现象,故请大家在下过中、大雨之后去毛胚房观察外墙内侧、卫生间、窗台、排水管周围是否有渗水现象。

  3、请住户检查窗户玻璃是否有裂纹、窗扣及卫生间排水管三通接口等是否有损坏现象。

  4、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靠卫生间处做木结构及衣柜等,如必需在此等部位做木结构,则需做好墙壁基础的防潮防腐处理。

  5、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安装插座等,如必需安装,尽可能在满足设备安装功能的前提下,洞、槽深度尽可能浅;且装修工人在凿外墙坑、槽、洞时动作尽可能轻柔,以免破坏外墙的原有结构及防水层,从而引发外墙渗漏水。

  6、请住户翻阅各类装修书籍或浏览各类装修网站。

  如因承包商原因出现的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如漏水),请各住户按照以下格式直接联系承包商维修(编辑短信且打电话告知):“XX栋XX房,XX事需维修,联系电话XXXXXX。”

  若承包商拒不受理维修事宜,请致电后勤保障处维修科:1、林工:15**1,短号:61**1;2、朱工:1***75,短号:61**5)。

  承包商维修人员联系方式:

  栋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处

  20xx年10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4

  一、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方式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2日24:00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3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1、新考生、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2、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4日24:00

网上缴费

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10月19日

20xx年10月21、22日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资格审核方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前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新考生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部门: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筑科技大厦8楼801室、802室 )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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