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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7 18:28:1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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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作方案模板合集八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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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我镇灾后统计工作,如实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减少灾情统计中的人为因素,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核灾不力等突出问题,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灾后统计的指导思想

  本着实事求事的基本原则,至上而下的工作机制,加强镇村两级的灾情统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面提高我镇的灾后统计能力,做到及时、准确反馈灾后情况。

  二、灾后统计工作机构

  镇、村两级成立灾后统计工作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镇级机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2、村级机构: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任组长亲自抓,分管统计干部具体负责,各村小组长分别落实各村小组的灾后统计工作。

  三、灾后统计具体做法

  1、切实落实责任。各级统计机构主要领导要对灾后统计工作负总责,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选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同志承担具体统计工作,要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统计员要对基层上报数据认真核实,分管领导严把数据审核、签批、上报等关键环节。重大和特别重大灾害数据要视情送总指挥核签上报。

  2、确保及时上报。各统计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在灾后两小时内对灾害的损害情况作出初步的估算,在灾后两天内对辖区灾后受损情况进全面清查统计,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先行上报已掌握情况,不因个别指标而延误上报时间,在灾后一周内核定最终受灾损害数据具实上报。

  3、提高数据质量。要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的定义、数据格式和报送要求,从各村小组统计源头抓起,全面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对上报的灾情认真核查、核定,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报送通畅。对不报、迟报、瞒报、虚报灾情的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

  4、注重灾情核实。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灾情要及时组织人员赴灾区现场抽查核实,力求数据准确。对阶段性灾情和重特大灾情要会同民政、国土、农业等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同时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

  5、加强能力建设。要配好灾害统计工作必要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切实加强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资料报送水平,完善灾情统计系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五、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作业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1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六、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 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县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及时消除人群免疫空白,维持我县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阶段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流动儿童及时入册率、建证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抗体水平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首轮适龄儿童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成分疫苗首轮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9个农场和牙叉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工作。

  三、查漏补种对象

  全县0-7岁流动儿童(20xx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包括本省流动儿童(无本地户口,跨市县居住的儿童)和外省流动儿童(无本省户口,在我县居住的儿童)。

  四、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卫生、财政、教育、宣传、药监、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财政部门保障活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药监部门对疫苗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计生部门要按要求做好人员落实与安排,协助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发放接种告知书等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经费落实、具体的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

  (三)县疾控机构应根据各接种单位实际摸底情况分发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接种告知书、报表等,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在接种工作完成后负责将接种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督导、评估工作。

  (四)接种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主动与当地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或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用工单位、企业主等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期间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发放告知书和疫苗补种等工作。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辖区的摸底、登记、接种等工作,工作全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摸底透彻、补种完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划分各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区划管理,精心部署查漏补种工作。在查漏补种月期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由领导成员组亲自带队,精选业务好,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抽查儿童及暗访等方式督导评估接种单位摸底调查工作。

  2、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参与。对垃圾村、建筑工地、采石场、养殖场、废品回收点、部队与居民结合地、出租屋、菜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彻底的扫荡式、拉网式摸底调查,确保每个片区、每个流动人口集聚地流动儿童和散居漏种常住、临时居住儿童均摸底造册。

  (二)做好摸底信息登记工作

  1、流动儿童或常住儿童查漏补种摸底信息均应登记在《省0-7岁儿童(本地和流动)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1)上。

  2、各接种单位按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挨家逐户摸底登记工作,不允许将既往掌握的流动儿童直接转抄到摸底登记表上,也不允许只调查而不造册登记。

  3、流动儿童查漏补种重点针对外省来本省的流动儿童,本省流动儿童如在异县长期居住(居住1年以上)并常规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不必重复登记。外省流动儿童若在本地居住超过2年以上且常规入卡正常接种者可不必重复登记。

  4、常住儿童只登记发现有麻疹成分疫苗漏种的对象,麻疹成分疫苗之外的其它疫苗漏种者仅纳入补种,不在摸底登记表上登记。

  5、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完成摸底登记,根据摸底情况将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量上报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对象在摸底登记时,发现需补种的儿童,应同时向家长发放“接种告知书”,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接种时间和地点。

  (三)及时开展疫苗补种。

  1、补种原则:补种疫苗一律实行免费接种,各接种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广使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进行补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中,对免疫史不全的儿童要按照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进行补种。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的儿童首先补种1针单价麻疹疫苗和1剂脊灰疫苗,然后根据该儿童所漏种疫苗的品种,纳入常规免疫完成其他疫苗的补种,确保流动儿童均能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但所有儿童不补种卡介苗。如为候鸟型居住并有明确既往接种记录的儿童,不需补种,要告知监护人在返回原居住地后完成接种即可。对8月龄-7岁无麻疹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免疫史不足的本地儿童,且无麻疹接种禁忌者,也应接种1剂次含麻疹成分的疫苗(3岁以下按免疫程序接种相应的麻疹成分疫苗、3-7岁统一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补种前确定无免疫史、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在本轮集中补种后,应纳入常规免疫接种管理,并按免疫程序规定给予接种第2剂麻疹成分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6个月)。

  2、补种形式:原则上以通知、动员漏种儿童到接种单位门诊接种为主,反复动员不愿意到接种门诊补种的应及时下村入户补种;有用工单位、企业雇佣关系的流动儿童居住地可通过基层政府要求用工单位负责人、企业主配合协助动员儿童家长带孩子主动到接种门诊补种。较多流动儿童集聚地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定期进行接种。

  3、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各固定或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充足的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规范做好补种工作。在实施补种前,应仔细询问受种者既往健康状况、家族史、既往病史等,严格按照各种疫苗说明书要求掌握禁忌症、注意事项规范实施补种工作,有禁忌症者一律不给予接种,符合慎用症者要通过充分论证后给予接种。特别要注意核查补种前近期(1个月内)有无减毒活疫苗接种史(两种减毒活疫苗如不同时接种需前后间隔1个月以上,无论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接种前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各类疫苗接种告知书由省疾控中心下发电子版给各市县疾控中心,由各市县自行印刷)并告知家长接种前后应注意的事项,特别是加强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观察,如有可疑反应应及时报告和就医。

  4、认真做好接种登记: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疫苗补种记录在附表1中登记的同时,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在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上,已建卡儿童还需将接种记录登记在接种卡中。在查漏工作完成后应将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儿童登记入卡,居住3个月以下儿童只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即可。接种证、卡登记的接种记录应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批号、接种人员签名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卡、证一致,每针次健康状况问询记录、知情告知、监护人同意签名等信息。

  (四)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妥善处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期间应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应注意几点:

  1、所有设立的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发现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疑似异常反应的现场处理遵循“边治疗、边调查、边上报”的原则进行。现场难以处理的异常反应应立即协调医疗救护车送往县定点医院,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经费或其他任何理由推脱病例治疗。

  2、发生疑似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群体性不良反应、接种后不明原因死亡等)应立即暂停接种,并逐级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所有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病例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较为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有经验的专家召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会议,加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进程,避免相关事件久拖未决而引起的家属不满情绪,以及可能导致的其它社会不良影响。

  六、经费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当地财政,保障此次工作所需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接种补助经费按每剂次5元下拨至接种单位。开展本次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包括监测、宣传、培训、督导、维持冷链运转、接种耗材等)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安排保障。

  七、时间安排

  (一)20xx年2月27日-3月12日完成摸底登记并上报疫苗计划及疫苗需求量。

  (二)20xx年3月13日-20日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三)20xx年3月21日-25日县级完成“表2、表3、表4”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并于3月28日上报省疾控中心。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以“三到位”——重视到位、投入到位、规整到位,促进学校安全工作“三提升”——设施提升、环境提升、管理提升”,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三第一”——即校园保安室真正成为“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校园稳定的第一道卡口、安全文化的第一道窗口”,使校园及周边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切实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二、工作机构

  为扎实推进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市教育局成立“市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全股,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征求意见阶段(6月5日—6月22日)。由市教育局制订出《市校园保安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2所学校保安室先行试点建设,确保建设标准的可操作性。

  2.制订标准阶段(6月23日—6月25日)。在广泛征求意见、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市校园保安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制订出《市校园保安室建设标准》并下发。

  3.规范建设阶段(6月26日—8月31日)。各校围绕市教育局制定的保安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专人,制定方案,并按标准建设。各中小学(含村完小)、幼儿园(含农村中心园)、职业中专保安室于20xx年8月底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民办幼儿园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4.检查考评阶段(9月1日—9月30日)。由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组织人员,对各校保安室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5.总结表彰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根据检查考评结果,评选出一批示范、达标、基本达标校园保安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研究部署,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2.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负责人为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中心校还要负责辖区的村完小及中心园保安室建设工作。各校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3.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深入宣传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共创和谐的良好氛围,工作中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

  4.规范安全管理。各校要从硬件设施、防卫器械、人员机构、工作制度、精神面貌、环境卫生、文化品位等方面对校园保卫室进行全面整顿。要以校园保安室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固化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文化。

  5.强化督查考评。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抓出特色、做出亮点。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并采取“以干得助、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各校保安室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和项目资金;同时,考评结果将纳入20xx年度学校校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学校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范畴。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地区财政局《地区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全县清理甄别汇总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xx年12月22日前上报地区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统一领导,政府性存量债务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甄别工作。

  财政部门作为清理甄别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甄别、汇总,对审计部门确认的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锁定、监控等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对本县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逐条审核、确认,并出具审计意见,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说明,并牵头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各债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会同审计部门进行逐笔确认。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益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做好清理结果的档案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债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签字确认;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定《无政府债务承诺书》。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11月28日-11月29日)

  财政局于20xx年11月29日前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布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无债务确认书反馈至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有政府性债务的预算单位在审计部门的审计指导下开展债务清理确认工作。

  财政、审计、发改、银监、人行等部门于各抽调1名人员,在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办公室。

  (二)债务单位清理核查阶段(11月30日-12月3日)

  债务单位根据债权债务双方确认的债务信息,按20xx年审计部门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如实填报财政部门下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表》。

  1.截止20xx年底,各单位存量债务较20xx年6月30日,如发生增减变动,将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确认。

  2.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总投资计划、截止20xx年底已落实资金、后续资金来源、20xx年计划融资等。

  3.债务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需填报“融资平台资产情况”表。

  4.对于审计认定截止20xx年6月30日历史债务数据存在争议的,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5.各债务单位要对每笔政府债务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债务信息的债权债务双方确认书、举债合同、债务资金入账通知书、债务偿还凭证、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

  债务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债务数据的清理填报工作。

  (三)债务清理结果审计确认阶段(12月4日-12月7日)

  审计部门对债务单位上报的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逐笔审计确认。将审计确认后的债务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出具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按照审计确认结果核实并填报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数据信息。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对立项建设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人行和银监部门完成对融资平台目录的审核和确认工作,以及完成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情况统计。

  (四)存量债务甄别阶段(12月8日-12月13日)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结合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资料,商有关部门后,开展债务甄别工作。将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将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

  (五)汇总审核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1.财政部门汇总核实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结果,协调国资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资产的统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政府财力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并将清理甄别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2.发改部门负责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逐笔审核确认,对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实行名录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3.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审计部门,以20xx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进行统计分析。

  (六)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

  12月22日前,财政部门汇总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后,连同审计意见上报地区财政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需要衔接、沟通的事项多,同时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量债务,要见人、见账、见物,每一笔存量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严禁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对债务数据弄虚作假,核实工作不认真,隐瞒项目收益、将偿债责任转嫁给政府,损害政府信誉等行为,自治区将提高该地区债务风险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发债资格。对部门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其项目经费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工作方案 篇6

  三都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总局以及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规范》的不折不扣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下发了规范(1.0版)、(2.0版)以及(2.1版)的《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部署工作

  为保证《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到位,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总局以及省、州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指示。对《纳税服务规范》如何有效落实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不仅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落实运行工作,对各项规范的落实进行指导督办,制定后续考核管理措施,为《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落实进行把关。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了解

  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以及窗口一线服务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与解决,着力解决征纳矛盾,提升服务质量。

  二、落实责任,强化衔接协调

  由办税服务厅牵头,制定出《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求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协同配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前后台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求各部门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同时,也统一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业务流程畅通。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分工、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推行与落实机制。每月的征收期由局领导轮流值班,非征收期由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强化科室互动职责,分局、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文书审批,确保税收业务前后台对接流畅。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服务规范》咨询服务团队,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及对前、台事项进行解答。成立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督导小组,每天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分析座谈会,按月通报,纳入考核。

  三、迅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迅速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发放到局内各部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下载学习《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传达贯彻省局潘建总会计师在全省《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县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制定《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工作方案》于2xx年9月26日、20xx年12月30日和20xx年2月16日分别对1.0版、2.0版和2.1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详略有当地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中常办的业务、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报送资料和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通过开展全员学习,有重点地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长期开展各部门学习活动,突出《纳税服务规范》与现行情况的差异加以讲解。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针对国税工作规范要逐条逐项逐字学习领会,根据新的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抓实梳理衔接工作

  我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对目前工作中实行的业务规范、各类限办及即办事项、限办时限、报送资料、涉税表证单书等进行了专项梳理自查,逐条规范对照自查,重点关注纳税服务规范2.1版与原1.0版和2.0版的差异,组织各职能科室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要求,2.1版相对于1.0版新增业务事项33项,删除业务事项5项,变更业务事项141项,共涉及9大类190项。通过梳理比对及时调整存在细节差异的业务流程,对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进行改进、撤销和流程再造,对以前没有规范的事项按《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基本规范内容全部落实。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征收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协作,以确保办税流程通畅,及时解决前台业务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首先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国税之窗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利用“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示累计近50条,推送各类业务宣传近60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大厅公示牌等宣传媒介连续发布相关业务提示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积极引导纳税人对办理涉税业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宣传到位。其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向纳税人和群众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导税台共接待咨询80人次。通过导税台、意见簿以及深入企业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最后,除了在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语外,还结合纳税人学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对面向80余纳税人进行讲解,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对纳税人进行新表证单书填写、办税流程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取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六、全面落实便民办税

  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过程中,我局继续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转,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午休时间和下班后一小时组织前台人员对前台业务所有事项进行了系统学习,将所学熟练应用在CTAIS的操作上,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的“一键通”,使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办税流程更加清晰,办税效率提升20%以上。工作中始终坚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工作方案 篇7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校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汛期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和制定各项应对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校师生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师生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师生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汛期工作重点

  1、防汛工作应以“责任重于泰山”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全体师生进行开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发生大暴雨学校应采取如停课等紧急措施,如在上课期间应组织师生有序回家,积极与家长联系接送学生平安返家,暑假期间务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应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学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决不强行淌过,并教育学生不到池塘、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地区游玩,并视当地雨情、灾情,指定教师或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认真地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的财产安全,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职责是:要加强对汛情的监控,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夜巡,确保学校的安全。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学校应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防汛抢险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学校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7、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当日带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8、防汛期间,所有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到达集合地点。

  9、汛期各班及时关闭教室的门窗,断开电视电源。微机室、多媒体室断开主机电源及网线。

  10、班主任提前教育学生雷雨时关门闭窗,不进行户外活动,注意防汛防雷安全。

  总之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学校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洪讯灾过后,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镇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分行业、分领域调查摸清企业情况,建立包含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注册代码、工商营业号、行业类别、注册类型、主管部门、企业规模、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以及工伤事故、执法监察、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达标建设等相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诚信管理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

  为实施有效决策和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二)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现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规范化及诚信管理要求为基础,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及各有关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分类明细表,进一步细化各类行业的事故隐患自查标准,使生产经营单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明确“管什么、怎么管”,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排查、整改、消除隐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及处罚等情况实施实时管理、统计和分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自报隐患、治理隐患三个环节的职责为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框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通过内部排查、实施治理和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五)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理顺、细化并明确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属地管理、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达标和诚信管理等级等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针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的监管对象,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建立考核工作机制。突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各企业、各部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及时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要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在安全生产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3日-7月10日)。制定《关于开展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进一步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科学理念,营造“突出预防,消除隐患”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企业、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7月1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5日-7月15日)。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及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并于7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30日)。依托“安全生产网”和全镇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定为基础,组织专家梳理完善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7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编,并印发至各相关企业。分层次组织对各企业、各部门、各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对自查自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系统分析,及时汇总相关数据,并根据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行业、属地开展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对各阶段各项资料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体系完善、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体系,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县安监局组织的专项工作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考核各企业、各部门和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充分调动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相关系统操作使用的专题培训,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派出所、中小学、农技中心、水利站、卫生院、城建站、工商所、供电所、安监站等部门分别负责监管范围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镇安委办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统筹兼顾,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快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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